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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首张12分罚单,镇江首例无牌摩托车记24分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新交规,交警为其开出12分的罚单,这是新交规正式施行以来山西省首张12分罚单。镇江首例C1照驾驶无牌摩托车被记24分2013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郭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镇江黄山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西路路口附近处,被镇江润州交巡警大队值勤民警检查。执勤民警对刘某某处以罚金和行政拘留,同时对其持有的B2证记12分并降级。

山西省首张12分罚单,镇江首例无牌摩托车记24分

山西首张12分罚单

2013年1月4日10时20分,山西省古交市交警大队勤务五中队巡逻至古离线石家河村附近时,对一辆中巴进行检查,要求中巴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不料,驾驶人拿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竟然是B2,也就是说最多只能驾驶大型货车,而驾驶中巴需要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很明显,该驾驶人不具备驾驶中巴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按照新交规,交警为其开出12分的罚单,这是新交规正式施行以来山西省首张12分罚单。

西安首例罚款过万需记27分的处罚

2013年1月10日14时,当西安交警拦下一辆车牌“陕A×××13”的黑色黄河越野车时,该车驾驶人竟然创造了新交规施行以来全国最严重违法纪录,5项违法纪录需记27分,总罚款超过1万元,被拘留15天。据了解,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为:套牌罚5000元、记12分;酒驾罚1000至2000元,记12分;使用假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2000元至5000元;轧双黄线掉头,记3分、处罚200元。由于肇事男子没有驾驶证,因此无法记分,目前只能依照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违法处理。

镇江首例C1照驾驶无牌摩托车被记24分

2013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郭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镇江黄山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西路路口附近处,被镇江润州交巡警大队值勤民警检查。经查,郭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摩托车应该办理E照,而且该摩托车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新交规,郭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摩托车,被罚款200元和记12分;加上其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罚款200元和记12分,决定合并给予郭某罚款400元、记24分的处罚。

江安首起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

2013年1月8日中午12时,江安交管大队民警带队在四面山执勤点像往常一样进行路查路检时,场镇方向传来巨大的摩托车轰鸣声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一辆红色摩托车快速驶来。当民警向该车打靠边停车交通手势时,摩托车驾驶人神色慌张,目光四处张望,速度迅速减慢。凭借多年的交通管理经验,民警觉察该驾驶人可能涉及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随即联系大队值班人员对驾驶人进行核实。经查,驾驶人李某准驾车型B2,无摩托车驾驶证E照。在事实面前,李某仍然对准驾不符没有正确的认识,民警便向李某讲解准驾车型不符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对李某进行驾驶证记12分并降低准驾车型的处罚。

蓝山首例准驾不符违法行为(www.xing528.com)

2013年2月1日上午9时50分,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城区中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为粤BS55××大巴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某持有B2驾驶证,而驾驶这辆客车必须持有A1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视为无证驾驶行为。执勤民警对刘某某处以罚金和行政拘留,同时对其持有的B2证记12分并降级。

南阳现准驾不符被重罚并记24分第一人

2013年1月29日上午9时,青华派出所交巡防大队民警在卧龙区潦河交通检查站开展交通整治时,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住,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梁某持有的驾驶证是C4E证,而驾驶三轮摩托车必须持有D证,梁某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依法对其进行记24分、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南阳警方自“新交规”出台实施后因“准驾不符”被重罚并记24分的第一人。

降成C照开大车被记12分

2013年1月24日上午,台州高速交警在台金高速临海市区出口例行对7座以上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出示的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是C1,而其驾驶的浙J号牌车辆登记的类型为9座,属于准驾不符。王某说,他以前持有的是B1驾驶证,新交规出台后对B级及以上的驾驶证要求更为严格,只要有罚分记录,都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到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他怕麻烦,就到车管所办理了降级手续,将B本换成了C本。可糊涂的他根本没想到,降级后就只能开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客车了,单位安排他出车时,他想也没想就开着9座的商务车出发了。因为准驾不符,王某被罚款1000元,记12分。

实习期内准驾不符被记12分并吊销驾照

2013年5月6日上午10时30分,株洲市芦淞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芦淞路三角叉区域进行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时,一位小伙子驾驶着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查,驾驶人张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未随身携带行驶证,摩托车保险已过期。驾驶人小车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张某的违法行为被罚款750元,因准驾不符被记12分,暂扣驾驶证和机动车。根据新交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张某也成了湖南株洲首位实习期被吊销驾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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