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会在香港举行;同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核心引擎建设的十大措施》在深圳发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重要批示精神,华南贸仲联合港澳法律界人士充分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的特殊优势,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制度、机制和规则的互认、共生、融合和衔接,持续增强核心引擎功能,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出十项主要措施。
一是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港澳因素。作为率先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进一步提高港澳理事比例,充分发挥港澳知名人士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促进粤港澳商事仲裁共商、共建、共治和共享。
二是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及其在华南贸仲的办案数量。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合作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及其办案数量,充分发挥港澳仲裁员在各自法域的专业优势,共建大湾区国际仲裁高地。
三是以规则创新推动制度融合。加大规则创新力度,积极在大湾区推广适用以香港为默认仲裁地的深圳国际仲裁规则,鼓励中外当事人适用香港法律,进一步推动仲裁制度的衔接。
四是发挥联合优势,提升合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华南贸仲的品牌优势,挖掘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创建五年多来的经验,整合联盟15家主要仲裁调解机构的资源,创新合作方式,优化合作机制,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仲裁合作平台的核心、引领和辐射作用,有效、和谐、高效解决跨境商事纠纷。
五是推动粤港澳联动,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以深圳为基地,在中非联合仲裁、中美联合仲裁、中欧联合仲裁等合作机制中强化港澳因素,充分发挥香港辐射普通法系国家、澳门辐射葡语国家的优势,加大海外庭审中心布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www.xing528.com)
六是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整合优势资源,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港澳工作委员会,推动实施大湾区国际仲裁合作战略,重点支持香港国际仲裁的多元化发展,共建亚太国际仲裁中心。
七是在深圳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粤港澳地区唯一一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优势,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法治环境建设。
八是整合国际专业资源,服务大湾区重点产业。针对粤港澳大湾区重点产业发展和生产要素跨境流动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聚集国际专业资源,创新高科技、知识产权纠纷和金融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设中国互联网仲裁中心城市。
九是开展联合培训,提高能力建设水平。促进粤港澳合作,联合开展国际争端解决的能力建设,推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联合培训和专业资格互认。
十是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深港合作重点区域。加大对前海深港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粤港澳重点合作区域的支持力度,制定专门的业务规则和名册,探索粤港澳国际仲裁和调解机制合作的新经验,推动大湾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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