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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金融:股东积极主义可行吗?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东积极主义在国外已不是新鲜事,而国内也曾出现过相关案例,其中以2015年的宝万之争和2014年的泽熙投资两案,比较广为人知。不过,国内发展股东积极主义策略,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其中包括投资者结构和股权结构两方面。散户的ESG认知相对不足,亦欠缺和持股公司对话的力量,故难以实现由可持续性驱动的股东积极主义。事实上,股东积极主义也是ESG投资的七大策略之一。

ESG金融:股东积极主义可行吗?

股东积极主义在国外已不是新鲜事,而国内也曾出现过相关案例,其中以2015年的宝万之争和2014年的泽熙投资两案,比较广为人知。在前案里,宝能系资本当时强势增持万科股份,万科管理层暗指宝能系为“公司门口的野蛮人”。在后案里,徐翔的泽熙投资向一家电力上市公司提出议案,要求改变利润分配方案,其激进行为也被认为是举牌抗议的野蛮人,而有违“以和为贵”的传统价值。

当然,国内股东积极主义的发展环境仍在培养中,以期能导向更正面、更有益于整体社会的方式。特别是,从法律法规角度看,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专门设置了投资者保护章节,针对股东的提案、表决等权利给予更多支持。最新的《公司法》也提及股东在提案、代理表决等方面的权利。这些修订都是在法律法规层面,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基础保障。

另外,2014年,经证监会批准设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服中心持有各类证券品种,可以作为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也可以接受投资人委托,提供纠纷调停、公益性诉讼等服务。在一定意义上,投服中心就是国内股东积极主义的示范实践者。

不过,国内发展股东积极主义策略,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其中包括投资者结构和股权结构两方面。投资者结构方面,国内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比虽逐年提高,但目前市场仍由散户主导。散户的ESG认知相对不足,亦欠缺和持股公司对话的力量,故难以实现由可持续性驱动的股东积极主义。在股权结构方面,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的集中度相对较高,大股东拥有较大的控制权,而这会使机构投资者力量相对有限,难以实现股东积极主义策略。(www.xing528.com)

总结来说,随着国内法律法规的完善,投资者结构的优化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以及机构投资者对ESG认知的精进,股东积极主义将会进一步发展。股东积极主义未来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做”,而是“该怎么做”。事实上,股东积极主义也是ESG投资的七大策略之一。这类投资方式被监管机构所肯定,在国内日益瞩目。我们期待中国能发展出适合民情的股东参与方式,让积极股东发挥力量,驱动企业的ESG实践日臻完善。

[2020-5-26首发于澎湃商学院,共同作者张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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