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人心理讲起来,有人主张艺术是生活苦闷的象征化。这个学说是根据佛洛德的升华说。照佛洛德的说法,指挥着人类活动的力量不是有意识的意志,而是无意识的一种欲力。我们的意识范围比较的狭小,而在这个意识范围中的活动,都有一种无意识的力量做背景的。例如一位青年在他的意识范围内,是因为激于爱国义愤而发表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讲;其实在他的无意识之中,他是在借此而吸引他所渴望追求的姑娘的爱。在心里的发展中,我们的内心,似乎是建设两个部门:一个是意识部门,它是由于经过社会道德所允许的途径,而使欲望得到了满足之后所产生的结果,所以这一部门的活动是受所谓良心所支配的。还有一部门就是无意识的活动,它们是许多被良心所抑压而不许发泄的欲力。这种欲的力量很大,它们虽然被禁闭在这个无意识的圈子里面,但是它们随时在找出路来发泄。它们或者在梦境中跑出来,例如当我们醒的时候,不敢偷人家的东西吃,在做梦的时候,我们却吃到了一个大的苹果。它们或者从精神病里面发泄出来,例如当一位小姐害了精神病的时候,她就可以公开的对她所喜的人说:“我爱你,我想和你发生关系。”还有一条出路就是研究哲学,做宗教事业,和创作文学。我们从哲学、宗教或艺术里面,把我们内心的苦闷发散出来,借以得到一种快感。假使我们说,哲学是苦闷的理性化,宗教是苦闷的行为化,那末,我们也可以说艺术是苦闷的象征化。
不过,以生活苦闷的象征化来说明艺术的来源,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把艺术的范围看得太狭了。因为我们主张艺术是美感的象征化。所谓美感并不等于生活的苦闷。美感并不是孤立于人格之外的一个单独的特性,而是整个人格的结晶。它里面当然包括有生命的苦闷,同时也包括有生活的愉快。当我们苦闷的时候,我们要找发散的机会。但是当我们愉快的时候,我们也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表现出来。我们有所活动的时候,我们一方面是发泄自己的情绪,另一方面也是在别人的面前有所表示,我们又从这种因我们向人表示而引起的同情和赞美,而得到另一种愉快。因此,艺术的创造并不是由于某一种单纯的原因,而是有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背景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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