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我们要研究原始的艺术呢?这是因为我们要从原始的生活中找出艺术的根源。当一个翡及安土人接受了达尔文所送给他的一段红布时,他不把这段红布当作衣服而将它撕成许多的细条,分送给他的同伴,缠绕在殭冻的身体上作为一种装饰品。“他们情愿裸体,却渴望美观。”人体装饰中最原始的形式,就是刻痕(scarification)和纹身(tattooing)。在澳洲人的行囊里,他们带着白垩和红色、黄色的矿土,好像摩登小姐们皮包里放有粉纸和口红膏似的。在平日他们只在颊边、肩上和胸前画几笔就够了,不过在宴会节期,他们就要涂遍全身。例如当少年举行成年礼或男子参加战争的时候,他们满身涂遍了红色或白色的条纹。根据人种学的研究,一切原始民族都喜欢红色。第一,红色的美感根本是由于直接的印象,例如牝牛和火鸡见了红色的布就会发生异常兴奋的情绪;狒狒用它臀部红色硬皮,雄鸡用它的红色冠来作吸引异性的工具;在罗马时代当一位将军得胜回朝的时候,他们用红色涂在他的身上。第二,红色容易引起强烈的联想而加强他们的情绪,原始人最初所用的红色,就是他亲手杀死的兽类或敌人的鲜血。后来他们因为纹身不能持久,所以又用刻痕的方法。他们用燧石贝壳割破皮肤,让它在黑色的皮肤上会生出淡色的浮像。托累斯(Torres)海峡邻近的男人,在两肩上带着很厚的马蹄形的劙痕,很像欧洲人的肩章。劙痕一则是表示勇敢和忍耐性,二则是做为部落和家族的标记,三则是用以装饰全身。据说:“只有男子身上有着各种的线绞,妇女是不准割的,因为他们觉得女人不应该装饰太甚。所以对胸上、背上、臂上的很少几根线文,她们也只能认为满足。她们对这点应许她们用的装饰非常珍视,对别的事情,虽则非常娇嫩,但为了打扮却不怕受苦。”(Grosse Beginnings of Art,蔡慕晖译:《艺术的起源》七八一页)在佩戴的饰物方面,虽然平时他们没有衣着,但是在跳舞会的时候,男子用整束的皮条带在腰带的前后,女的用鸟羽制成的腰带,一直挂到膝部,来装饰他们。卫斯特马克(Westermarck)在他的《人类婚姻史》里面解释说:“一个大家都通行裸体的地方,裸体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每天看见的东西,就不会有特殊的印象。但是当男女们一用光亮的流苏加在上面时,不论是一对斑驳的羽毛,一串小珠,一簇叶子或一个发亮的贝壳,就不能逃避同伴们的注意,这小小的衣饰,实做了很强烈的可以设法引起的性感的刺激物。”这种原始民族非但装饰他们本身,而且装璜他们的用具。他们在盾牌上、刀矛上、弓箭上,都刻画有许多鸟、兽或其他自然界物品的形象。这一方面有伪装的作用,一方面和装饰他们自己的身体一样有美感作用。
最古的雕刻,有人从多陀纳洞穴里面,开掘了驯鹿时期所遗留下来的鹿角上有雕刻的花纹,这些雕刻大都是临摹动物的。格雷(Grey)在澳洲北部上格能纳新(Uper Glenelg)地方发见了几个岩洞,在洞壁上画着人和袋鼠的图画。在其他的原始民族中也发现同样的图画。这些图画有的是雕刻在石头或木头上,有的是用单色的矿质颜料画在洞穴里面的岩壁上面。这些图画都是描摹土人日常的生活,图中的形式和实物可算是唯妙唯肖。但是他们何以有这样高妙的本领呢?格罗塞(Grosse)在他的《艺术的起源》中说:“敏锐的观察能力和灵巧的手艺技巧,乃是原始狩猎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两种技能。而这两种技能成功原始绘画的素质。只要他是一个高明的猎者和手艺的人,他大概也是一个过得去的画家和雕刻家。”这种绘画和雕刻,一方面是利用形象把他们的生活经验记录下来,这便演成了后来的象形文字,另一方面是运用形象来象征他们内心的情绪。
跳舞也是原始生活中最普遍的一种艺术。无论果实的丰收,青年的成年礼,友好部落的会合,战争的出发,合约的完成,或行猎的大收获,都用跳舞来庆祝。爱尔(Eyre)曾经描写过一种原始跳舞说:“跳舞的妇女在头顶上拍着手,合着脚,并着膝。于是腿从膝盖处向旁伸——脚和手维持着原来的地位——又飞快地收回来,因为收得很快,以致互击作尖锐的响声。这种跳舞或者单独由一个女子或几个女子欣欣奏演。有时也由一个女子在一队男性的舞者之前跳舞,以激发他们的情欲。舞者用另一种形状向前进,脚时常相并踏着地上,用身体的一种特殊的蠕动,形成一种半圆形。这一种跳舞大概仅由年轻的姑娘们演奏音乐。”格罗塞对于这种艺术有一种很好的解说。他说:(www.xing528.com)
“剧烈动作和节奏动作的快感,模仿的快感,强烈情绪流露中的快感——这些成分给热情以一种充分的解释,原始人类就是用这种热情来研究跳舞艺术的。最强烈而又最直接地经验到跳舞的快感者是舞者自己,但充溢于舞者间的快感,也同样地可以拓展到观众,而且观众更进一步享有舞者所不能享有的快感。舞者不能看见自己或者他的同伴,也不能和观众一样可以欣赏那种雄伟的、规律的、交错的动作,单独的和合群的景象。他感觉到跳舞,却看不见跳舞;观众没有感觉到跳舞,倒看见跳舞。在另一方面,舞者因为知道他已引起群众对于他的善意和赞赏,也可以得到一种补偿。因为这个缘故,双方都激起了热烈的兴奋;他们渐为音调和动作所陶醉了。”(《艺术的起源》二三二页)
古代的音乐和唱歌都是伴着跳舞。例如澳洲男人们跳利罗薄利舞(corroborry)的时候,便由本族的女人们伴奏音乐;布须曼人跳舞时,旁观的人便打着鼓合着他们的节奏。因此,我们知道音乐一方面是给跳舞合拍子,另一方面也是用声音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因为从原始的音乐中,他们先是口头歌唱,然后用乐器。乐器音乐乃是口头歌唱的扩充而已。所以斯宾塞说,音乐的根源,在乎感情激动时语言的声调,而它又使这种声调更富于变化,更加繁复,更加表情了。后来音乐成功了最纯粹的艺术,它逐渐离开了实际的生活,建立一个独立的音乐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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