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有目的吗?换句话说,生命是有价值的吗?要解决这个问题则须明白我们对于生命的本质作何见解,我们对于生命的发展作何诠释。所以生命的目的问题,在本文前各节已经有了很明白表示。我现在把这个问题作为讨论生命问题的结束,同时也就是把作者对于整个生命问题的思想理路作一个简单的重述。
生命的进展我们知道不出乎两种形式。一种是以为生命只是把固有的性质,渐次的扩充,渐次的开展。在生命的源始就一次的(once for all)产生了许多的潜伏的可能性质。生命的进化就是这些可能性的实现。生命的进展还有一种形式就是主张在生命每一段的历程中都有新性质的创造。生命的进化是层创无穷的。前种主张是以为生命是因果法的推演。一切的未来均为一切的现在情况所决定;一切现在的情况都是一切过去进展的结果。与这种主张一贯的理论其认定生命之本质是机械的生命观;其解释生命之进化为因果法则的运行。是以生命只有机械的,因果的活动之可言,而无所谓价值,无所谓目的。
生命的机械观绝不足以释生命,在本文中作者已屡有列论。如:
(1)物理化学的概念不能用以释生命,因为生命是不可分析的。(www.xing528.com)
(2)生命是协和配合的;生命是完整的,生命是自由的。
(3)生命连续的创化新性质,新关系。
以单个的有机体而言,它们总是维持其自我完整;以整个进化之历程言,则层次而上,由简而烦,由粗而细,由不自由而自由,由不完全而完全,均有一定之程序,均有其一致的趋向。这都是生命有目的性的表现。生命的目的就是理想完整性,或全体性的实现。所谓完整性就是真美善以及一切价值之综合。生命不断的绵延力求调协的配合,新颖的创造,进展的自由都是为达到一至真至美至善之“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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