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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物质的根本联系及环境特性的影响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那末在根本上生命与物质是相同呢?其实,对于生命活力之机械观何止“尚付阙如”,简直是无能为力。生命非但有内部的和谐而且与外部环境也和合的维持整个机体。生命自有其遗传的特性与环境的特性。

生命与物质的根本联系及环境特性的影响

物质我以为就是一切没有生命的东西,我们可以假定它是化学里面的九十二种原素;或物理学里面的原子电子。生命就是自由运动的有机体。那末在根本上生命与物质是相同呢?还是相异呢?到底化学物理学与生物学是完全没有分别的呢?还是各有其不同的对象?生命有几种特点而为物质性质中所没有的?生命的原始是由物质而来的吗?抑自有其本源?这是研究生物哲学的几个根本问题。这是决定我们对于生命之本质,生命之组织,生命之长成,生命之价值各问题所应注意的根本原则。于是我就从这几点上开始讨论。

一、生物学与化学物理之区别 一般的思想家以为生物学只是一种以物理和化学的原则来说明一切有机体现象的科学。生物学所研究的机体在物理上的结构,其中种种化学作用的成分,以及机体之化学上及物理上的根源。总之,一切生理上的活动都不外乎物理化学作用种种变化的程序而已。然而在这些物理化学作用之外的生命活力呢?他们以为那不过是物理组织上的一点机能而已。假是有机体是一架机器,而所谓生命则只是这架机器的机能。所以生命在生物学中只是一点剩余的作用并不十分重要。这一点剩余的作用不十分重要吗?我们且看汉尔唐(J. S. Haldane)在其《生物学之哲学基础》中怎样说法:

“就在这一点剩余的里面包括生育以及关于种类之遗传与特性的中心事实。在生育问题里面又有同化与分泌的各种动作和一切生理活动上连带的统一进程。这就是说,几乎整个的所谓基本生理学或生物学都包括于此剩余范围之内。但此剩余作用如何被认为物理化学的现象,像这样的概念尚付阙如。”(第十一页)

其实,对于生命活力之机械观何止“尚付阙如”,简直是无能为力。在生命中有一种永久维持的和谐之配合,世代遗传,绵延无极。何以机体的活动,其种种的结构,以及其环境的适应会有那样精致而和谐的配合,得以维持生命,遗存生命?这种事实绝难用物理化学的概念去解释。在物理化学的对象里面无论是原子电子,变化作用,我们就决没有看见一点相互和谐,共同配合以保存整个结构的现象。只有生命我们可以肯定是一种永恒的完整机体的表现。生命现象里面各种组织活动都是和谐配合的。它们共同连带的作用以表现生命之完整。生命非但有内部的和谐而且与外部环境也和合的维持整个机体。假使环境离开了生命则只是物理化学上的玩艺而丝毫无有生气无有意义;机体离了环境亦无生命之可言。而且机体内部的各种组织假使分开离散则亦无所谓机体无所谓生命。所以生命完整的和谐配合,绝不能以零碎分散的事物,如物理化学之概念,所解释者以解释之。生物学即是以对此完整和配所表现之生命为根本研究之前提。物理化学之于生物学是无能为力的。

二、生命与无生命之区别 有生物与无生物当然是有区别,但是有许多先生们以为这种区别并不紧要,因为根本上有生物与无生物的原料都是一样的。有生物学的基本组织是细胞,细胞的内容是原生质。而原生质不外乎几种素常熟悉的化学原素组织起来的。原生质就是氢、氧、炭、氮、硫种种原素的复合物。所以根本上有生物与无生物是没有多大区别的。然而根本上有生物之特性不在乎其原料之为氢、氧、氮、炭而在于由此氢、氧、氮、炭等原素所和谐配合的一种组织。牛曼(H. H. Newman)在其《生命之性质与来源》一文中说:“我已经简直的叙述了许多所谓原生物零星之材料的本质。虽然,一切的这些本质混合拢来仍不能造出原生质,因为这样的混合物并不是活的。”生命自是生命,生命绝不是氢、氧、氮、炭等,因为它们绝不能组合而成生命。欲以无生物说明有生物,直缘木而求鱼。生命自有其遗传的特性与环境的特性。这种遗传的与环境的特性可以由其内部的和谐与外部的和谐而表现之。

有生物的各部机能组织在生物学的组织学解剖学所获得的似乎只是许多零散的机械,然而深刻的观察告诉我们这些机能活动都有一种共同生存的特性。假使把这些机能组织各自分散,它们就失了其原有的作用。生物有一种新陈代谢的作用,它把无生物的原质变化为有机体而用以自动的营养它自己,补充它自己,保持它自己。有生物能发展它自己,增加它自己的体重,而且也能产生它自己。这一切的机械作用有一种和合的作用,这种作用就是求生命之维持与绵延。汉尔唐说:“遗传的递变即含有这种明显的生物概念,有机体的生命是一种不断的维持它自己,产生它自己的整个。”(《生物学之哲学基础》第二十页)由是我们知道机体内部的各种组织,各种作用都是一致的和谐,整体支配各部分;各部分为整体而起作用相互配合,天衣无缝。

有生物不仅有内部的和谐而且与外部环境也是呵成一气的。汉尔唐在其《科学与哲学》中说:(www.xing528.com)

“从物理学的观点看来,有机体在其继续而混杂的外部环境之变迁中以维持其特有之组织,这似乎是一种认为有超自然涉足其间的神迹。而从生物学之观点看来生命只是大自然之一种表现,而且有机体之营养其本身,生育其本身,保持其特有之组织与活动,这并不是神迹。因此环境并不是机体以外的东西,而是深入生命之内部的。……在一个生物学家看来,有机体之外在环境是像它本身各部分或其内部环境一样的深入生命。经过感官及其他接收机关,其四周之外在环境亦成为整个生命之一部分。关于这一部分也是在生物学所说明范围以内。”(第二〇一~二〇二页)

生命不断的适应环境选择环境以维持其完整。但是这个适应并不是机械之对刺激之反应。开发条钟就会走,玻璃碰在石头,碎了。这才是机械的。生命是自动的。假使它遇着不同的环境,它不惜转变其结构以适应之。这是生命之外在的和谐。我们绝不能把有机体和环境分开来,但是这不是说机体是物质环境所造成,而是肯定环境亦是生命完整之一份子。故所谓生命之完整非但包括有机体内部各组织之和合,而且与外在环境亦和合融化而为一。

三、生命之来源 假使我们问到:在没有一切生命之前,第一次生命之产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以为这种问题在科学上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譬如我们要问:在没有宇宙万物之前,第一种物质是从何而来的?这问题就没有一位科学家能回答的。然而这些问题科学家未尝不冒险以探求之,然终无所得。生命之来源曾经过许多大科学家的研究,如瑞希德(Richter),克尔文(Kelvin),瞿乐蓝(Troland),钱伯霖(Chamberlin),穆亚(Moore),奥斯本(Osborn)等人。读者如对此问题觉有兴趣不妨试读穆亚之《生命之来源与性质》和奥斯本的《生命之来源与演化》。(B. Moore:The Origen and Nature of Life;H. F. Osborn:The Orien and Evolution of Life)。但是牛曼先生说得好:“这些理论是有趣的,在逻辑上是很响亮的,至少是颇为启发的,然而像这样过于冥索的材料不适于在此介绍。老实说,生命来源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这是必要承认的。至多那不过是许多开端的假设而已。”(《世界人类之本质》第一九一页)在同书第五三页上钱伯霖(R. T. Chamberlin)也承认:“生命之确实来源仍系一未解决之问题。在地质材料与有生物之间之鸿沟仍没有会通。”

但是我认为极重要的一件问题就是我们要认清:生命是从无生物产生出来的呢?还是生命只能从生命而来?关于这个问题不外两个极端的答复:一即自然发生说(abiogenesis or spontaneous generation);一即生物嬗生说(biogenesis)。所谓自然发生说主张生命是从无机物自然而产生的。这样的信仰由来甚远。通常总以为朽木上会生虫,腐肉亦易产生微生物,蛙与蟾是由池塘的泥里面产生的,老鼠是尼尔河产生的。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布朗(Sir Thomas Brown)怀疑到烂泥能否孵生老鼠,我们的乐斯先生(Alexander Ross)大发牢骚的说:“谁要怀疑这件事我就请谁到埃及去,他就会看见无数聚集田间的老鼠,陆续的从污泥中孵生出来危害居民!”这种信仰一直到一六六八年意大利的生物学家瑞第(Redi)才拿来经过科学的检讨。他把一块肉一部分露出来,一部分封闭出来,然后肉腐朽了,蝇类下卵于露出的一部分,结果是露出的部分肉上产生了蝇蛆,而封闭的一部分虽腐而未生蛆。这就证明有生物并不是由腐朽物所产生。但是后来发明了显微镜,于是又有一般人说:“假使我们所看见的东西不是从无机体产生,现在请来看,用显微镜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微生物乃是不断的从无机物产生出来!”在这种论调七十余年之后倪德汉(Needham)又来实验之。他把肉汁烹沸以使一切生物都死了,他再把这开沸的肉汁冷后封盛瓶内,若干日后打开一看仍是产生了无数的微生虫。于是自然发生说又复兴了。然而史佩兰禅吏(Spanlanzani)否证了倪德汉的结果,因为倪德汉在手续上仍是不谨慎的从外面引进了有生物的孵卵。史佩兰禅吏很谨慎的实验肉汁,结果是并不见何有生之物。自一七七四年氧气之发现以氧为生命之要素。如是在一八三六年Schalze和Schwann又来用化学方法使空气输入盛肉之瓶中而阻隔一切有生物之输入,但是他俩的结论是肉汁并没有生虫。到一八五九年鲍杞德(Pouchet)又要否认他两人的实证。鲍杞德说:“从默思中我总以为自然发生法是大自然产生有生物之方法……”他又做了许多实验以证其言之不谬。这场官司一直一八六〇年以后巴斯特(Pasteur)才把它判决断案。他证明了空气中有生物并且也说明了有些生物在某程序中并不需要空气,一切的一切都否证了以前所有自然发生说的种种谬证。

因此,只有生命始能产生生命这是科学事实(Omne vivum ex ovo),一切生命都是从卵子而来的,这句格言在生物学上有不可磨灭的实在性。生物嬗生说是我们讨论生命来源所认为极重要结论。

生命是一种永恒完整体之表示。此完整之生命不但是内部机能的和合而且与外在环境是互相和谐配合的。遗传与环境仅此唯一完整体之两部分。是以无论生命之维持与绵延,无论生命之长成与发展,无不以达到生命之完整为条件,亦无不共同和合相互联系以求完整生命之表现。是以生命之价值即求生命之完整。这是全部机体哲学,或完整哲学,或生命哲学之精髓。这种哲学的基础是在生物学里面而不能以化学物理的观念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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