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切所直接经验的都是千真万确的。我觉得自我的认识,思想中所用的普遍辞,这都是直接感觉到的事实。简称为直觉。直觉依各家之见解而有若干不同的解释。不过我们很可以稳当的说,凡在意识中直接所经验到的一切都是直觉。
诗人们在大自然中容化了。他们直接感觉到自然一切的美丽,他们忘了他们自己。真理从这种直觉得到之外是别无它法了。情人们在彼此的心中两相契合了,那也是这种直觉的交流。不仅富于情感的人如此,即数理家也不能不承直觉为真理之标准。因为他们所视为真理的原理都是从直觉得来的。整个比其中所含之任何部分为大;三比一多些。这都是不能否认的命题。有了这种原理始有一个确定的思想之出发点,而推论法始有存在之可能。还有许多人主张道德的纪律,宗教之原则也是直觉的。好恶美丑的区别乃是直接经验到的。总之,一切的公理都是由直觉所确定的。
但是直觉到底能做真理的标准吗?让我们先把直觉分别为两种解说。第一,假使以直觉为一种认识经验的话,那末我们确实是有这种直觉的认识状态。不过讨论真理的标准问题我们不能取这种解说,因为所谓真理乃是我们的认识状态要与实体相符合。于是我们来看第二种解说,这就是说直觉乃是对于事物实体之认识。但是直觉中所得的,是否即代表实体我们就不无所疑。我们有红色的直觉,然而红色的直觉就能代表红苹果的本身吗?我们有时会直觉到梦境的幻觉,然而这并不是真理。直觉之本身能否得达真理尚须另有其区别,故直觉不能做真理之标准。(www.xing528.com)
直觉就是直接认识的。纯粹根本的直觉是不夹杂有丝毫理性的程序和推论的公式。直觉的真理就是不假任何推论而自身显现其真确。那末我们就要问:我们所直觉的一切其本身确实是真确的吗?若是以直觉为真理的标准的话,我们就必须以直觉判断之。然而直觉之本身何能区别它自己的真伪呢?若是我们拿理性来判断其真伪,那末我们就得不到根本的直觉以做真理的标准了。疯狂的人有不假外来的直觉,发明家也许是直觉的顿现,诗人与先知也是要直觉。直觉也许阐发真理,然而也许是智力衰败的病态。故直觉之本身不能辨别直觉之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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