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第二个口号是“绝对不知道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实在论者主张存在是完全离开知识而独立的,这就是我们能在一个绝对不可知的境界,一个绝对没有知识的地步而主张事物的存在。也许有的实在论这样说:“我们并不是主张绝对不可知的存在。存在也许被人知道,而也许不被人知道。然而不被人知道的时候也是存在的。”此地我们就要仔细的分析。这个所谓“不被人知道”,(一)还是绝对的不被人知呢?(二)还是现在还没有被人知,而将来有被人知的可能呢?我先来讨论第二点。我们要进一步的问“现在还未知,将来有知道之可能”,像这样的存在能否完全脱离知识而独立?这种存在现在你完全不知道。但是我要问“你既是现在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你可以能知道某物之存在呢?”你也许说“现在它未被知,然而将来它有被知的可能,故尔知其存在。”呵!原来你要是永久完全不可知的时候,当然你不知有存在,而你之知有存在却原来是在将来你知道了它的时候,故你知其存在。那末这种存在不仍是要属入你的知识范围之内吗?”并且你还可以说“存在不一定要属于知识之内,因为若现在已知其存在,而将来不知道它的时候,它仍然是存在的”。那末我还是要问:“将来既不被知的时候亦有存在,何以呢?因为你以前已知其存在。那末你之所以知其存在,虽现在它未被知道,然而过去的时候已经被知道过了,故此种存在亦不能脱离知识而独立。”从这般的讨论我们得了一个结论:“存在被知之可能而虽未被知道亦是存在,但是这种存在的认识绝对离不了知识的范围。”凡要绝对离开知识而完全始终独立的存在,那末除非这种存在是绝对不可知的。换而言之,若是实在论承认存在不是绝对不可知的,它就是承认存在不能绝对离知识而独立。若是实在论者坚持存在是绝对离开知识而完全是独立的话,他就是等于说在一个完全没有知识的境界而知有存在的东西。
现在我们要讨论到绝对不可知的境界有否存在。绝对不可知的存在简直是不能承认的。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概念,这是一种矛盾的肯定。知识之外的存在可能简直是无意义,它好似一种从来没有看见的颜色,从来不为人所听见的声音,从来不为人所尝着的滋味,从来没有感触过的感觉。当你们证明这种存在之可能性的时候,那种存在已非绝对不可知。所谓绝对的不可知就是非存在。离知识就没有存在。回过来说,若是世界存在在这儿,它的原质就是已经被人所知。这所知当然是被心灵所知道的,那末这种原质已经在根本中就是观念的,心灵的了。一个心灵之知道真实的世界,他就是在这世界里面找着了有许多含有性质的东西。但是这所谓性质乃是观念的存在。一个心灵之认识真实的世界,乃因其找出了许多的关系,如平等与不平等,伸张与收缩,共同与互异。然而这些关系只是一个心灵的对象而已。这个世界必定是一种心灵或是一堆心灵,或是一个整个的普遍心灵所组织成功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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