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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统先全集第1卷:新实在论共有的特点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实在论可说是近来许多哲学共有的一种趋势,并不是凡新实在论者都有同样的主张。新实在论者第一步就是发传统特有的哲学方法。新实在论不以为整个的宇宙只从认识其任何部分而得推证之。新实在论因此而主张我们不能因知道这一事物内在的性质而可以推知此物和另一事物之关系。这些结果只有新实在论融洽了它们,因此而得有极大的胜利。现在我们不是研究相对论,故仅以有关于新实在论者简述之。

傅统先全集第1卷:新实在论共有的特点

新实在论可说是近来许多哲学共有的一种趋势,并不是凡新实在论者都有同样的主张。其实,在他们之中有无数歧异的地方。所以我只能在他们的理论中择其最显著的特点简略述之。

新实在论者第一步就是发传统特有的哲学方法。而力主哲学与科学根本相同。欲研究哲学必用科学的方法。凡知识都是科学的知识,都要以科学的方法证明之,确定之。但是新实在论者并不是要组织一个完整的系统,也不是要博通整个的宇宙。他们只要在事实上发现了什么,就以科学的方法锻炼之,然后把所得的结果作为他们的主张。

他们相信根据逻辑,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对说这个世界明明是一片一片的混乱杂碎小瑰所组织成的。新实在论不以为整个的宇宙只从认识其任何部分而得推证之。并且新实在论也不欲学德国的维心派以为世界的本性即知识之性。知识只是一种天然的事实,它没含有什么特殊神秘的能力。

新实在论根本有三个来源:(一)知识论,(二)逻辑,(三)数学原理。而且还根据最近的新物理学即爱因斯坦相对论,和近来的新心理学即机能派与行为派的心理学。兹分别论之。

一、知识论 新实在论要把玄学从知识论里面解放出来,以为玄学不受知识论的限制。马尔文曾在六位新实在论者合作的《新实在论》一书著有“从知识中解放玄学”一文,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以前的许多哲学家康德以来主张知识论是最根本的。(甲)知识论逻辑上是在一切知识科学之先;(乙)我们可以从直接研究知道的程序而推论知识之限制;(丙)研究知识论者可以离开其他一切的科学而建立本体论。新实在论者以为这都是不对的。他们主张是:

(甲)知识论从逻辑上看来并不是根本的,知识论在逻辑上的地位是在许多特殊的科学,如物理,生物学等之后成立的。知识论不比其他的科学更根本些,而它只是其他科学里面之一。知识的程序,发现的动作,人们的理论以及理论的状况,都只是天然的事情而已(Natural event)。而且知识论尚必须经过科学事实的证明。

(乙)知识论不能使我们明白何种知识是可能的,或何者为知识的限制。知识论的理论绝不能确定知识之可能性,因为知识之可能性乃是随经验的事实而转移。我们不能只从理论中演出某种原理以作为一切科学的指导。一切科学的指导只是经验的事实和归纳的方法。故知识不能从直接研究知识的程序而确定知识之限制。

(丙)知识论不足以明这个存在的世界之本性;知识论不能给我们以本体论。换句话说,本体不能只从知识论而得确定。然知识论只能假设一个本体论。若是知识论能确定本体论,那末知识论只是直接研究知识之程序,而不需其他科学的辅助。但是我们在前面说过,事实不是如是,因为知识论还要求助于其他的经验事实。若是知识论能确定本体,那末关于本体的报告就能从知识的本性中推论出来。但是对于知识的本行的研究还是日增无已,我们怎能从正在发展的知识而确定宇宙之本体呢?

从上面的几层理由新实在论者相信:

(甲)知识论只是特殊科学之一种,以知识为天然的情形而研究之,如生物学之研究生命,物理学之研究光线;

(乙)知识论之科学必须预先假定承认逻辑的公式和几种其他科学,如物理,生物学的结果;(www.xing528.com)

(丙)逻辑,玄学,和几种现有的科学在理论上是关于知识论的。

(丁)故知识论不能限制玄学。

二、逻辑 自亚利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只是一个主辞加一个宾辞,这只是表示事物的性质。新实在论者以为还是不够用的。逻辑中最重要的是事物的关系或是普遍形式。如“凡人都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故苏格拉底亦是要死的。”这个三段论法的前提和结论的联接不是在“苏格拉底”,“人”,“死”等等个别的成分之间;逻辑之重要点在乎其普遍之形式,或关系如“甲是丙,乙是丙,故甲即是乙。”像这个形式真是无往不通,无往非真。故逻辑之研究重乎关系与形式,而不重乎个别之成分。再如一个简单的命辞“苏格拉底是道德家”,逻辑所注重的是“甲是甲”的纯粹形式。推而广之,事物之任何关系可以以符号表示之。这种新逻辑名曰象征逻辑(Symbolic Logic)。这种逻辑也是新实在论的来源。新实在论因此而主张我们不能因知道这一事物内在的性质而可以推知此物和另一事物之关系。

三、算学原理 近来的数理已起了极大的革命。Lobatschevsky发明了“非欧几立得”的几何学。Weierstrass证明了“连续性”并不包括无穷小数。肯脱(Georg Cantor)发明连续论和无穷论。佛莱吉(Frege)表现算学继逻辑之后。于是年年都是从平常算学方法所得的结果。这些结果只有新实在论融洽了它们,因此而得有极大的胜利。这一层不是专门数理的理论者不易明瞭,只得略而不述。对此有兴趣的人可参看罗素的算理哲学。(傅种孙,张邦铭同译商务出版)

四、相对论 新实在论受相对论的影响很大,而以罗素为尤甚。这种影响大概是从爱因斯坦的著作而来,他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对时空物,各种的概念。现在我们不是研究相对论,故仅以有关于新实在论者简述之。

相对论以为没有一个单独的,无所不包的时间,在此时间中,宇宙间一切事情都有其地位。相对论主张某些事发现于此一地方的某一事物上,这些事是有一定的时间秩序,然而事情发生于不同的地方的各种事物上,那末这些事情是没有一定的时间秩序。各不同的地方所发生的事,是没有一定的时间秩序的。时间是依着空间而绝不相离的,只有混合的“空—时”而没有离时间的空间,或离空间的时间。

时间的概念既是改变,空时也因之不同。两件东西之间的距离并不是许多点在空间集合而成的,而它必是在某一定时空中的距离,因为在两件东西之间的距离是随时变迁不已的;某一时的观察和另一时的观察,乃各有主观不同的概念。因此我们也不是说在某一时间的物体,因为物体随时随处而流动。所以一件东西只是依照一定的律则的一联串事情而已,并没有所谓固质的东西。我们所视为一个永久的实质,其实只是许多事情的联串,好似影片里面所现的人,看来好像一个没有变动的人,其实只是无数人影联串拢来的。因此自我也是一样的,没有永恒如此的自我,而只是许多继续变迁的自我的一大联串而已。新实在论的这一点真像佛教唯识宗对于物我的理论。唯识宗的理论也是以为没有固定的事物,没有固定的人我,前刹那没逝后刹那继起,继殁无穷而发生现世一切事物人我,其实都是依照规定律则所发生的许多前后相继的事情之联串而已。

从这种理论,新实在论者乃进而主张心理的(属于自我的)组织材料和物理的(属于外物的)材料都是同样的。粗看来似乎自我和外物是大不相同的。若是我们承认自我和事物都只是许多事情的联串,那末我们对于自我事物的概念就相差不远了。所以新实在论者主张心物的材料是许多非心非物的中立体,它们有如此等等的关系就变成了所谓心,它们有如被等等的关系就变成了所谓物。其原料为一,而以其组织之关系不同,而裁分为所谓心物之别。

以上所讨论的只是略述新实在论发展的大势,以及其理论之根源和所受外来的影响,并兼述其宇宙论之见解。所论者皆略而不详,盖仅求知其知识论之主张的立场与背景耳。兹进而论新实在论对于知识价值问题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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