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改革理念,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强调,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工学结合作为一种体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中的必由之路。2012年宁波市施行《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成为我国第一个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城市,河南、安徽、江西、湖南、山东等14个省份相继出台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或条例,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地方探索。各级教育部门依循“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方针,积极营造产教协同发展和校企共同育人格局,校企合作则渐变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主题和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挥企业在育人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现实情况下,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人力资源配置效益的有效途径,不仅承载着国家关切与教育期盼,还影响着就业创业与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均已证明,办职业教育不能没有企业的参与,产教融合强调了宏观层面教育与产业、微观层面教学活动与生产活动的牵涉多方利益主体的跨系统合作,主体间的互动结合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性问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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