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展场馆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当地企业管理、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委托外地或国外企业管理。
1)政府机构直接管理
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一般是由政府部门直接设立一个事业单位来管理会展场馆,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许多老场馆,如北京展览馆、全国农业展览馆和全国各地的一些老展馆就是这种模式并且延续至今。全国农业展览馆就是直属农业部领导,以举办和承接农业方面各种类型的国内、国际展览为主,同时设有全国农业博物馆,常年面向社会开放。
全国的许多新老会展场馆目前仍有相当大比重由当地贸促会代表政府管理。此外,有的由省市政府直接管理或由商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管理。
2)当地企业管理
在市场化趋势下,现在大多数的会展场馆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例如,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就是由政府投资兴建完成后交由厦门建发集团管理;廊坊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原来是由廊坊市开发区管委会兴建的会展场馆和四星级商务写字楼,该会展中心通过改制之后由企业经营管理;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则交由以民营企业家为主投资组建的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租赁与管理。(www.xing528.com)
3)合资合作经营管理
我国很多城市支持和鼓励国外著名的展览公司在当地投资,设立独资经营或者合资合作经营公司。例如,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即由德国汉诺威、杜塞尔多夫、慕尼黑的三家展览公司与上海浦东开发区合资建成,德方拥有50年的经营管理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也是中外合资企业,由合资公司投资并负责经营管理。
4)委托外地或国外企业管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展览场馆采取由政府兴建,然后实行委托管理的模式。例如,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就曾经委托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管理;天津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由天津开发区投资建设,建成后委托天津泰达集团与新加坡展览集团合资组建的展览公司来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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