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审美的过程是审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的特殊过程,这一过程体现出一般艺术审美的共性,但由于音乐艺术构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它所具有的非自然、非空间造型、非语义符号等性质决定了音乐在其内容、创作、欣赏、存在方式等方面的存在,[5]所以音乐审美又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
中国民乐既有音乐审美的普遍规律,又保持传统乐种的品格与风貌。首先,作为一切艺术形式里最虚幻、最无形、最不可捉摸的一种,音乐只能用耳朵去听,用心灵去感悟,以具体的听觉体验形成意象形象,并与文化环境中的听觉形象所联系,通过个体选择产生多种审美效果。因此,音乐审美体验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和不可再现性。其次,音乐作为表达情感的艺术形式,其语言有非语义特征,通过节奏、力度和音区来表现特殊的情感倾向。在音乐的审美过程中,主体在主动参与对音乐结构的直观把握和理解的同时,也需要融入主体的思考与想象,因此音乐存在于审美主体与客观的双向运动中。最后,音乐只有通过时间过程的陈述才能体现自身的存在。绘画艺术由点、线、面及各种颜料组合构成,创作一旦完成,它就占据一个空间,在相对的时间里不会发生变化,可供人们反复观赏品评。而音乐却以空气振动为源泉,在空气中流动、传播,音乐的节奏、音高只有随声音的出现,在时间过程的延伸中才显现出意义。[6](www.xing528.com)
一类音乐品种有一类音乐品种的独特样态。中国民乐根植于特殊的文化土壤,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风俗习惯、民族性格,其创作思维和审美特征与西方音乐差异较大。在音乐的思维方式上,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不同,如果说西方音乐是纵向的、垂直的,那么中国音乐则是横向的、线性的;西方音乐大多建立在和声上,通过高、中、低几个不同层次的和声表现多声音乐,而中国传统的多声音乐齐奏较多,以综合性线条为主。[7]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探讨的中国民乐既与西方音乐相对,又与其他中国传统文人音乐、宫廷雅乐和宗教音乐[8]相区别,它紧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其创作方式植根于民间习俗、地域风情,呈现出亲和力强、风格多变的世俗化特征。中国民乐的艺术特征与乐器本身、演奏手法息息相关,如民族吹奏器乐悲喜交加的音乐性格、民族弹拨器乐的颗粒性旋律线、民族拉弦器乐戏曲元素的融合等,[9]这些都给听众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极具中国特色的审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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