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总体与传统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相一致,即呈“东——中——西”的阶梯分布。从产量上看,三大地区的差异较大:如2015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3648.8亿元,而位于中部的安徽省为833.71亿元;与此相比,云南省虽然为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较发达省份,文化产业已成为该省支柱产业,但是同年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只有425.05亿元。产值的差异或许还无法反映出结构上和资源利用上的矛盾,事实上,安徽省2013年公共文化机构数(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的总数)有1372家,广东省只有864家,文化产业产值相对不高的云南省也有613家。[9]从这两组数据对比中可以发现,很难判定广东和安徽究竟哪个是文化强省,因为文化资源的丰裕程度并没有从产值上体现出来,即不同区域间的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各有高低。在我国区域文化资源利用中,存在着“热衷于打造人工文化景观和文化复制物的做法,满足人们廉价的审美需要,而对真实形态的文化资源利用重视不够,体现出较强的政绩色彩和经济利益的追求”[10],导致一些富含文化资源的地区因为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等原因无法充分挖掘文化产业潜力。
文化产业的区域不平衡还体现在城乡不平衡上,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在文化设施数量、文化服务质量和文化消费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差距。以广州市为例,2016年城市居民人均全年文化消费支出为3325.77元,而农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为1666.58元,文化产业的城乡二元化问题凸显。无论是地区的不平衡,还是城乡的不平衡,都不利于加强人民对于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感知与共鸣,甚至可能由物质生产的矛盾引发文化认识的隔阂。文化自信是由内至外的统一认知,文化产业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会冲淡作为其基础的文化整体认同感。(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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