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理论及其产业的出现,是经济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走向,这一方面是产业形态发展使然,另一方面也是日常生活走向使然。广义“创意”作为一种人类活动,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进步,每一个发展阶段,离开创意就没有人类文明的形成。但是,创意产业的形成,则是工业化程度到了一定高度的结果。高效工业的日常化,普通生活物资获取的简易化,产业自然产生寻求新突破口的动力。普通生产失去推动经济增长的能力,在一般物质生产成为社会生活的基础要素之后,实现更美好的生活,需要新的消费品的大量生产,这是创意化生产会被提升到产业模式的主要内因之一。在创意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形态被提出来之前,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末就已经在相关产业产能上达到一种可观的状态。如1997年,美国的图书出版、影视出版、音乐作品及其他版权产品的总价值已经很高且利润丰厚。英国亦然,伦敦的音乐产业,无论是雇佣劳动力数量,还是所获利润,都远超过汽车、钢铁或纺织产业等传统行业。在制造业成本充分透明之后,创意产业所具有的新利润点既是资本转移的动力,也是物质生活水平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公众消费的必然趋向。从这个意义上看,是产业趋势推动理论的发展。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创意产业成为许多国家推动经济增长的途径,也是改善和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和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形象的重要手段,并因此形成了创意产业最基本的利益格局。
虽然创意活动的产能价值早就得到体现,但明确作为一种产业概念则出现得较晚。1998年,英国人首次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很快引起国际社会的认同,成为一个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概念。多国政府相继效仿,纷纷把创意产业自觉化、规模化。日本、新加坡、韩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政府把创意产业确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推出各自的创意产业计划并很快取得效果。从这个角度看,是产业理论促进了该产业的发展。此后不久,深圳即提出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决策,并在2008年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设计之都”称号,对世界经济格局变革的嗅觉无可谓不敏锐,不可谓不及时。(www.xing528.com)
关于创意产业的具体内容,有各种界定方式,但基本都涵盖了出版业、广播影视、广告设计、新媒体、文化会展、工艺美术、音像产业、表演艺术、工业设计、环境艺术、旅游、服装设计等,凡是涉及创作、构思、传播文化内容并可以产业化的行业都可以属于创意产业。看上去,绝大多数产业类型都是传统行业,创意产业的提出,无非把相关传统产业按照一定特性重新分类,似乎只是经济理论的一次“圈地运动”,并没有产生新的东西。但这些产业的共性是都涉及创作、构思与传播文化内涵,这才是创意产业门类之所以被重新聚集起来的原因。也就是说,创意产业产品是文化内容的传播者,其传播途径还能产生强大的产能效应,引导社会资源的新流向,在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凝聚创作智慧,构筑城市文化精神。这些具有以上共同特质的传统产业被归为同类,而作为产业形态核心的文化品质被挖掘出来并且被放到最突出的位置,从理论上、认识上提升其文化自觉性、文化责任感、文化功能色彩,使得这些传统产业在新的经济和产业环境中完成产业价值的集体提升。这应该是“创意产业”作为一个新的产业形态的基本价值。当然,因此而带来的对于这些传统产业文化价值的创造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则是创意产业理论合理性的另一个重要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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