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本是创造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创造力,则是创造学研究的对象实在。因此,凡创造学的一切理论研究,都不可能越过这两个基本概念。[13]而在创造学的当前研究中,学术界对“创造”和“创造力”这两个基本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解。
1.2.1.1 创造
根据中国《词源》的解释,“创造”一词是由“创”和“造”两个字构成的,“创”的主要意思是“破坏”和“开创”,“造”的主要含义是“建构”和“成为”。所以,“创”和“造”组合在一起,就是突破旧的事物,创建新的事物。英文的“创造”一词由拉丁语“creare”一词派生而来。“creare”的大意是创造、创建、生产、造成。它与另一个拉丁词“cresere(成长)的词义相近。在旧约全书的创世纪中有“上帝在一切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创造了天和地”。因此,从词源上分析,创造的含义是在原先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创造出新东西。创造特别强调独创性,然而,任何创造都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所以要论创造二字的含义,中国语言中的创造更贴近实际。[14]
创造是各种各样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可以出现很多类别,[15]而创造的根本特点乃是“唯创必新”。[16](www.xing528.com)
1.2.1.2 创造力
“关于人的创造力或对创造力的理解问题,可以说是现代科学领域中的一个最为深奥难测,因而也是最为复杂的问题。”[17]“创造力”是由拉丁语“creare”一词派生出来,英语中为“creativity”,有时也翻译为“创造性”。《辞海》(1999年版)对于创造力的解释是:创造力是“对已积累的知识和经验进行科学的加工和创造,产生新概念、新知识、新思想的能力”。创造力的内涵十分丰富,综合来看,国内外不同的研究者通常从心理、思维、知识、能力、素质或环境等各个方面对创造力提出各自的理解。笔者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下定义,创造力侧重的都应是“主体”自身。也就是说,无论主体是否正在从事或已经表现出某种创造活动或行为,作为“创造主体”即都应包容在“创造力”这一概念的表述范围之内。[18]正因为“创造主体”是构成“创造力”的首要成分,所以到目前为止,在有关“什么是创造力?”或“创造力的本质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上,国内外众多学者所关注的主要是“创造主体”究竟为什么会和怎样才会具有这种从事创造活动的能力的问题。由此本研究认为:创造力就是人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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