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基本理念上来看,传统权利冲突控制装置采用的是开环控制
开环控制是指整个控制装置不是一个闭合的回路,两端开口,一端是一些初始信息的输入,另一端输出的就是我们所想要的结论。开环控制是最原始的一种控制方式,也是最好理解和接受的控制方式。第四章中设计一般权利冲突的控制器,采用的就是这种开环控制的方式。在我们设计的装置中,我们将社会环境中产生冲突的A、B两项权利以及相关的环境信息从输入端口输入到控制主体的信息系统之中,经过权利比较和平衡措施,就在输出端口得到三种解决方式之一作为最终的处理方案。该方案直接被输出到系统的社会环境之中。至于社会环境对上述解决权利冲突的控制器给出的处理方案是否持何种看法,并不在这种开环控制方式能够处理的范围。
2.从控制方式上来看,传统权利冲突控制装置采用的是顺馈控制
顺馈控制是指,系统中的信息是向同一方向流动的,从前一控制阶段流出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直至得出结论,中间没有和外界的其它信息交换。在我们的传统权利冲突控制装置里中,权利A、权利B以及环境参数d由环境直接输入到纠纷解决系统,依次经过取舍模式、均衡模式和隔离模式,然后经过平衡处理,再输出到社会环境中。自始至终,控制装置内的信息都是向同一方向流动的,各种权利冲突按照其性质的不同,在不同的阶段获得不同方式的解决,除了输入的已知因素之外,在信息流动的过程中,并没有其他信息输入到控制系统,也就是说控制器做出的处理结论没有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3.从控制主体上看,传统权利冲突控制装置是通过单一控制主体实现的一元控制(www.xing528.com)
从控制器的控制中心来看,传统权利冲突的控制器是由一个单一的控制中心来实现所有权利冲突的解决的。输入控制器的所有信息都必须流经唯一的控制中心,所有的控制决策也都由唯一的控制中心做出。在传统的权利冲突控制过程中,这个控制中心的制度依托就是人民法院。由于传统权利冲突通常以双方均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予以保护的情形较多,因此,以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为中心来解决权利冲突也是权威性的要求。
4.从控制器的控制层次上看,传统权利冲突控制装置采用的是单层控制
传统权利冲突控制器的设计,采用的是单层控制的方式。进入控制系统的信息必须经过唯一的控制中心才能获得处理。除非产生权利冲突的双方权利拥有者有一方或双方愿意放弃权利,否则只有通过中心控制器一种方式可以解决权利冲突。控制装置内并不存在其他实现权利冲突解决的信息流转路径。因此,我们说传统的权利冲突控制器是简单的单层次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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