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我们必须先了解目标系统的结构特征。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x系统的结构特性,主要是由构成该系统的两个要素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决定的。x系统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构特点:1.可比性A、B两要素分别是两项现实存在的法律权利。对这一结构特点,我们可以在设计解决方案时,加以利用,人为地保留一些权利的真空地带,给一些当前尚未确定清晰的权利冲突问题,留下今后进一步发展和演变的空间。
要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我们必须先了解目标系统的结构特征。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x系统的结构特性,主要是由构成该系统的两个要素(即A权利、B权利)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决定的。x系统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构特点:
1.可比性
A、B两要素分别是两项现实存在的法律权利。它们都有道义上的合理性,也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其合法性的有力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是处在同一数量级上的两个具有可比性的要素,需要比较的只是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下哪一个应当优先,或者分别应当享有多大比例的可能性空间的问题。
2.不重叠性(www.xing528.com)
x系统空间内的任意一点,A要素和B要素都不可能同时占据。也就是说A权利和B权利不可能在任意一点上同时获得实现。假设在某一点上,A权利应当得以实现,那么在此点上就必然排除B权利存在的可能性。这一结构特性提示我们,在设计解决方案的时候,如果确定在某种情形下,有一种权利必须得到保护,那么我们就可以肯定的在该情况下排除另外一种权利的实现可能性。
3.空间可以保留
如果在C空间内的每一点,不是被A占据就是被B占据,不能有任何一点空缺,我们就说C空间是不可以保留的。但是,在我们的x系统里却并不是这样。有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A、B权利之间存在一个空白的地带,它既不应被A占据,也不应被B占有。这可能是由于该空间所代表的权利尚未被现行法律所认可;或者是以为在具体的个案环境下,两种权利都不能扩展到空白地带。对这一结构特点,我们可以在设计解决方案时,加以利用,人为地保留一些权利的真空地带,给一些当前尚未确定清晰的权利冲突问题,留下今后进一步发展和演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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