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许多图书馆联盟,如加州州立大学图书馆联盟(the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ibrary Consortium)[116]、安大略省大学图书馆理事会联盟(the Ontario Council of University Libraries)[117]、科罗拉多大学(University of Colorado)图书馆联盟[118]等,实施了联盟DDA项目。联盟DDA项目影响到每个图书馆的编目、编目部门和编目工作流程。科罗拉多研究图书馆联盟(CARL)首先采用STL来实施电子书DDA,允许6次STL,费用为每本电子书STL列表价格的10%~30%,具体取决于出版商确定的借阅时间长度或使用类型(打印、下载)。然后,该电子书上的第7次借阅将触发一次购买,购买总额等于电子书列表价格的2.5倍。购买的电子书将可以在参与该项目的每个图书馆中永久访问,这些电子书属于图书馆而不是联盟所有。当ProQuest实施新的“ATO-DDA”后,CARL转向ATO模式[119]。
联盟PDA模式主要包括PDA购买模式、PDA租赁(或短期借阅)模式、PDA使用模式、循证选择模式、ATO模式等[120],这些模式是基于单个图书馆PDA模式演化形成的。EBL向马里兰大学系统(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Maryland and affiliated institutions,USMAI)图书馆联盟提供了两种不同的DDA模式。一种是有限访问/出借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每个联盟成员都可以在购买之前和之后访问馆藏中的每本书,联盟决定触发购买前允许的STL数量,按某本电子书定价的某个百分比支付每7天的STL费用。当STL数量达到设定数值后,将触发购买。对于购买的每本图书,联盟获得了特定数量的1周借阅,通常每年14次。如果在一年内借出超过14次,将以定价购买另一份副本。第二种模式要求每个图书馆建立自己的DDA电子书配置文件。在这种模式中,第一本电子书是按定价购买的,但随后的副本则是以逐步增加的折扣购买的。例如,第二份副本的购买成本可能是25%的折扣,第三份是35%的折扣,等等。在这种模式下,并不是所有USMAI机构都能访问所有图书。2012年5月,实施工作组建议USMAI采用有限访问/出借模式,又于2015年春季与ProQuest协商采用“从租赁到拥有”(lease-toown)的DDA模式[121]。(www.xing528.com)
纽约学术机构联盟(ConnectNY)DDA运行结果显示,联盟DDA与单个图书馆DDA相比,每本书都有较小的价格优势;联盟DDA项目可以产生非常好的投资回报[122];PDA值得在联盟层次采用[123]。不过,在实施联盟DDA时,图书馆馆员和供应商都面临着如下挑战[124]:如何就共享采购数目问题达成协议;如何在多所大学之间进行有效合作与协调“公平共享”;如何与出版商谈判;如何在多个图书馆之间处理副本问题;如何满足联盟之间信息共享的技术要求;如何为每个机构准备有效的使用数据;如何保持联盟DDA的灵活性等。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联盟(the Pennsylvania Academic Library Consortium)DDA实践证明,要保证馆藏建设成功,既需要文化转变和树立“联盟优先”的思维,也需要更好地了解成员图书馆如何利用DDA来补充或取代本地资源建设倡议,还必须明确说明联盟馆藏远景中DDA项目共享的机构优先事项[125]。我国图书馆界应该借鉴国外图书馆联盟DDA经验,努力开展图书馆联盟DDA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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