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DDA模式有不同的计费方式。若图书馆采用DDA模式中的ILL-DAA、FD-DDA,自然是按电子书定价计费。不过,多数情况下,图书馆往往会基于STL、EBA来实施DDA项目,这时,图书馆就必须事先与供应商协商好在触发购买前用户每次使用如何计费的问题。在早期DDA项目中,供应商按电子书定价的某个百分比来收取STL费用,但这些费用没有计入触发购买后的总价中,因此图书馆在支付了一次或多次STL费用后购买的图书比直接购买要贵得多。于是,最初一些图书馆决定购买首次使用的图书,以努力限制额外的借阅费用。但这又不能保证采购回来的资料一定有较高的使用率,也许就只有首次使用。
为了在购买支出与使用率之间取得平衡,并更好地促进DDA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ProQuest率先推出了ATO-DDA模式。这一模式采用分次累计计费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原有问题。比如,在实施ATO-DDA时,若出版商对新书每次使用付费设置为书价的55%,当图书馆用户第二次使用时,累计付费为书价的110%,于是图书馆完成购买;如果出版商对旧书每次使用付费设置为书价的35%,当图书馆使用第三次时,累计付费是书价的105%,图书馆由此也完成购买。当然,新书和旧书每次使用计费标准可由图书馆与出版商协商确定。(www.xing528.com)
除适用于图书采购外,DDA也可用于期刊或期刊论文订购。这时往往采用按次计费(Pay-Per-View,PPV)方式,即在用户向图书馆提交期刊论文索取请求后,由图书馆为用户购买其所需资料或指导用户用图书馆资金购买所需资料,并交付给用户。PPV购买仅由用户的请求触发,这意味着图书馆不需要订阅整个期刊或数据库就可以通过商业市场获得单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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