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类型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标准在其图书馆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能够有效实施的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标准。因此,为加强和提升我国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我们应该[19]:第一,充分认识到图书馆馆员能力标准建设的重要性。能力是职业发展与绩效评估的基础;图书馆职业能力主要依赖于图书馆馆员能力;图书馆馆员能力直接影响图书馆服务水平、图书馆形象以及图书馆和图书馆馆员的社会地位。图书馆馆员能力标准正好是图书馆馆员能力的客观写照与基本准绳。通过图书馆馆员能力标准建设,既有利于图书馆管理者建立清晰的管理期望,进行更好的人力资源规划,制订更有效的培训计划,也有利于图书馆馆员进行定标比超分析,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与知识以及是否胜任目前的职业工作,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还有利于图书馆改进用户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建立图书馆学或相关学科的教学标准等。
第二,界定我国图书馆馆员能力标准的核心内容。我国图书馆馆员能力标准可以借鉴SLA经验,划分为核心能力与辅助能力两部分——核心能力主要规定图书馆馆员从事职业工作所必备的主要技能、知识与方法;辅助能力主要规定图书馆馆员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价值观、人际交流与公共关系能力等。核心能力可以细分为信息资源管理能力、信息服务能力、信息技术能力、信息机构管理能力四类要素。其中,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应该从信息资源生命周期角度分别定义图书馆馆员在信息收集、检索、分类、编目、组织、分析、传播、共享、研究、利用等方面的能力;信息机构管理能力应该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或图书情报机构)管理两类能力。在明确图书馆馆员核心能力要素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确定每类要素所辖的具体能力条款。(www.xing528.com)
第三,制定更完善的《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2002年颁布的《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后简称为《试行准则》)对于中国图书馆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它是第一个我国图书馆馆员和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填补了我国图书馆界的一项空白,结束了我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无章可循的历史,标志着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和向世界先进行列迈出了重要一步。然而,该《试行准则》目前所做的阐述或概括都只能说是初步的、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修订《试行准则》,制定更完善的《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后简称为《修订准则》)。它可由如下3个方面的20项条款组成[20]:A.在图书馆馆员与图书馆职业的关系方面,①爱岗敬业,恪守图书馆馆员职业伦理准则,维护职业形象;②适时了解图书馆馆员职业动向,努力获取与掌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③主动参与职业活动,提升图书馆馆员职业地位;④积极采纳与有效利用新思想、新技术与新方法,以促进图书馆馆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⑤正确区分个人利益和图书馆利益,不允许做出任何损害图书馆利益的行为;⑥尊重个人的知识自由,保护公众的民主权利,营造信任、包容与多元化的文化环境。B.在图书馆馆员与同事和用户的关系方面,⑦充分关心和尊重同事,营造信任、合作、负责的工作氛围;⑧加强同事间的经验分享与信息交流,促进共同发展和公平竞争;⑨支持同事参与专业学习与培训,提高知识与技能;⑩保障用户自由平等地获取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的权利,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国别、政治或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社会地位、婚姻状况、性取向等;⑪保障用户对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知情权,了解用户需求及变化,主动提供优质服务;⑫加强用户信息素养教育,提高用户获取与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⑬以尊重和开放的态度对待用户提出的各种建议、批评或投诉;⑭尊重与保护同事、用户的个人隐私。C.在图书馆馆员与社会和资源的关系方面,⑮熟知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注重推广宣传与利用;⑯捍卫图书馆价值,维护图书馆尊严,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提升其社会地位;⑰积极参与制定图书馆规划(或计划)、规程和政策,并使之不断完善;⑱支持图书馆管理和服务创新,不断改进图书馆业务与管理工作;⑲支持与促进公众的自我发展,提升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⑳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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