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职业是图书馆工作人员运用图书馆学与相关学科知识及技术设备,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信息与知识进行收集、组织、开发、保存、传播与利用的一种职业[4]。虽然自古以来就有图书馆,也有图书馆工作者,但是并不意味着有图书馆或图书馆工作者就代表图书馆职业已经形成。按照通用的职业标准来看,我国图书馆行业至今并没有完全实现职业化。
在定义图书馆职业能力之前,有必要了解几个相关概念,即能力(ability或competencies)、专业能力(special ability或professional competencies)、个人能力(personal ability或personal competencies)、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ies)。能力是与外部绩效标准展现的有效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一个人总的知识、技能或态度[5]。尽管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但也有人认为,能力是个人、机构或组织所拥有的、以某种特殊方式发挥作用的才能、技能和知识[6]。显然,第二个定义比第一个定义更准确、全面。专业能力指在特定环境下完成工作或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7]。就图书馆职业而言,这种专业知识包括奠定专业实践基础的图书馆学与信息科学(LIS)和其他学科知识[8]。个人能力是在任何场合获得成功所需的个人特点、态度和行为。核心能力指有助于个人在特定环境下获得成功的技能、知识、态度、个人特征[9][10]。
基于上述观点,可以这样认为:图书馆职业能力是图书馆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并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独特能力,是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与图书馆机构能力的综合体,主要包括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能力、图书馆职业服务能力、图书馆职业管理能力、图书馆职业教育能力五个要素。(www.xing528.com)
与图书馆职业能力相关的概念主要是图书馆馆员能力与图书馆机构能力。图书馆馆员能力也被称为“图书馆馆员职业能力”“图书馆馆员核心能力”“图书馆馆员竞争力”或“图书馆馆员关键能力”,是在完成图书馆工作目标中所具备的多种能力的总和[11]。
图书馆机构能力,也称为“图书馆核心能力”“图书馆核心竞争力”,是指在一定的管理机制作用下,围绕核心技术和资源所形成的,一种能够确保图书馆在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不易被外界掌控、可持续发展的独特能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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