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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制度,观念与实践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制度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三权分立”原则作为宪政基础的西方国家,法院、司法与审判基本上属同一概念,法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我国与西方国家不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体制,与“三权分立”有原则性的区别。

中国司法制度,观念与实践

法院制度,是指有关法院的性质、功能、组织体系、法官制度及其基本运作机制等方面制度的总称。法院制度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制度、行政制度与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国家固有的立法、司法、行政权能在制度形态上的反映。在以“三权分立”原则作为宪政基础的西方国家,法院、司法与审判基本上属同一概念,法院是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我国与西方国家不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体制,与“三权分立”有原则性的区别。而且,司法机关亦非专指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是国家的专职审判机关,我国《宪法[1]第1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与世界各国由法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在本质上相同。

法院制度与行政制度、立法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

1.法院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组织制度;而立法制度和行政制度是关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www.xing528.com)

2.法院制度是有关审判机关的性质、功能、组织体系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各类争议等方面的制度;行政制度是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范围及运用规则方面的制度;而立法制度是有关立法机关创制法律的权限、程序方面的制度。

3.法院制度所规定的审判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审理各类诉讼案件,适用国家的法律,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行政制度所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管理社会各方面的行政性事务,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转;立法制度所规定的立法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创制法律的活动,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行为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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