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②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③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⑤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⑥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实践中,遗产管理人的责任系确保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得到有效、正确的执行,主要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遗产管理人应首先对遗嘱进行审查。审查遗嘱是遗产管理人的首要任务,遗产管理人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遗嘱的效力要件进行审核,确定其所持有的遗嘱是一份真实、合法、有效的遗嘱,不存在任何涂改现象,不存在任何违法内容。
(2)遗产管理人应查明继承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并完成有效通知。遗产管理人应首先查明遗嘱人的继承人,在确定继承人的时候,遗产管理人还应特别关注继承人中是否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同时,如遗嘱中同时出现了继承人范围外的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还应核实该受遗赠人的身份。
(3)遗产管理人应查明遗产范围、制定遗产清单并管理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将全面接管遗产,查明遗产的名称、形式、价值、存放地点,对遗产进行有效管理。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须查明遗嘱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和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必要时通知债权人或债务人来结清债权债务,以固定遗嘱人真实的财产状况。在完成对遗产的清点并查实债权债务情况后,遗产管理人还应制作遗产清单。(www.xing528.com)
(4)遗产管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包括其为了追回财产主动提起诉讼,以及被动进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以明确财产归属。
(5)遗产管理人应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方案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完成对遗产的分割,帮助继承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协助继承人完成遗产的过户,等等。同时,如遗产管理人发现遗嘱人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存遗产,遗产管理人还应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前述继承人分配一定的遗产。
为了确保遗产管理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法律还赋予了遗产管理人享有取得合理报酬、辞职等权利。同时,在其位谋其政,如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法律明确了相关主体可以向遗产管理人索赔,遗产管理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