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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的概念及其在婚姻家庭法中的重要作用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继承法则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权利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继承法又称为财产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继承权的归属,继承发生的原因、时间和结果,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遗产的清算和分配等,是固有意义的继承法。我国继承法的内容并非如此纯粹,除了纯粹的继承法律规范之外,还规定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内容。

继承法的概念及其在婚姻家庭法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历代律例虽有继承方面的规定,但独立继承法则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始起草的,于宣统三年(1911年)完成,列为《大清民律(草案)》的第五编,仍以宗祧继承为主。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因袭德、法、日民法典的体例,把继承编列在亲属编之后,从法律上废弃了宗祧继承,采取财产继承制。我国在1982年《宪法》中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国的社会主义继承制,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宗祧继承、立嗣承宗的制度,有利于妥善处理社会主义家庭中的财产关系,贯彻男女平等原则,保护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职能。

继承是公民死亡后发生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继承法则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确定遗产权利归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继承法又称为财产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宪法》的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继承法》被修改融入《民法典》,成为其第六编。(www.xing528.com)

我国的继承法非纯粹的继承法。纯粹的继承法是指规定与遗产继承直接有关问题的法律规范。如继承权的归属,继承发生的原因、时间和结果,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遗产的清算和分配等,是固有意义的继承法。我国继承法的内容并非如此纯粹,除了纯粹的继承法律规范之外,还规定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内容。遗嘱并不完全与遗产转移有关,立遗嘱人除了用遗嘱处分遗产外,还可以用遗嘱指定继承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等。遗赠抚养协议不限于解决公民死后的遗产转移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解决公民生前的扶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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