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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研究:分配领域标准在单独占有判断中的贯彻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对于单独占有的存否而言,分配领域属于核心的判断标准。由此出发,如何确定分配领域的存在范围,就成为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问题。对此,分配关系理论将一般占有划分为分配领域内的一般占有与非分配领域内的一般占有,并进一步将分配领域划分为个人分配领域与公共分配领域。借鉴上述判断标准,根据财物所处空间领域性质的不同,可将占有判断的一般规则总结如下。

财产犯研究:分配领域标准在单独占有判断中的贯彻

对于占有的存否,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虽说应根据社会一般观念来判断,但其标准未必明确,因此,有必要将该标准予以具体化,进一步确定下位标准。”[61]坦诚而言,由于社会观念庞杂无绪,社会规范效力等级的细致区分几无可能,但是在上面的判断流程分析中,分配领域的概念被反复提及并得到较好的适用,鉴于此,不妨转换视角,借助体现各种社会规范的分配领域观念来进行类型性的划分。在讨论单独占有时,有学者细致地将其划分为实际占有财物、财物位于他人的(封闭式)分配领域之内、暂时忘记财物置于何处、有意将财物置于离自己的所在地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因原占有者丧失占有,占有转归他人(支配该领域者)等几种情形分别展开讨论。[62]这些类型划分始终围绕着分配领域的范围展开。由此可见,对于单独占有的存否而言,分配领域属于核心的判断标准。由此出发,如何确定分配领域的存在范围,就成为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问题。

在该问题上,分配关系理论所提供的解决方案值得关注。根据该方案,刑法中的占有分为直接占有与一般占有。就直接占有而言,由于财物由占有人直接握持,其必然处于占有人的支配领域之内。较为复杂的是一般占有的情形,该类型的占有又被称之为潜在的占有或者间接占有。由于对一般占有的存否,是根据规制人类共同生活的法律规范以及社会文化规范来加以判断的,如何使其更为具体化,从而确保结论的客观性与确定性,就成为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对此,分配关系理论将一般占有划分为分配领域内的一般占有与非分配领域内的一般占有,并进一步将分配领域划分为个人分配领域与公共分配领域。以遗留在某处的财物为例,如果遗留地点属于个人分配领域,如个人的住宅、私家车等,则遗留在这些地点的财物属于遗忘物,占有人为这些地方的所有人;如果遗留地点属于随时都可以进出的公共分配领域,如商场、餐厅等,则遗留在这些地点的财物属于遗失物,处于丧失占有的状态。此外,对于那些没有栅栏的开放性的私人花园,也以公共分配领域论;如果遗留地点属于非分配领域,如公共街道、公园等,对于遗留在这些地点的财物的性质,则需要进一步根据由社会文化观念所决定的社会分配关系加以判断。[63]根据这一判断标准,在遗留物属于遗失物的情况下,由于其属于丧失占有之物,拾得人据为己有的行为具有构成侵占罪的可能性;在遗留物属于遗忘物的情况下,由于其仍属于他人占有之物,拾得人据为己有的行为就需要以破坏他人的占有为前提,因此可能构成盗窃罪。如果遗忘物的新占有人将该物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借鉴上述判断标准,根据财物所处空间领域性质的不同,可将占有判断的一般规则总结如下。(www.xing528.com)

1.如果财物处于某人的分配领域,即便该人由于工作、旅行等原因暂时离开,其对于财物也存在占有。2.如果财物处于他人的分配领域,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1)当财物由占有人随身携带,占有人基于某种原因而暂时将其置于身边时,例如去朋友家聚餐时将提包放置一旁,根据社会观念,即便该领域同时还存在其他人,占有人也仍然具有对财物的排他性占有;(2)当财物因为意外而遗落在该领域之内时,例如占有人在聚餐完毕离开时忘记拿走提包或者提包内的物品不慎遗落在了朋友家里,此时原占有人丧失了对财物的占有,支配该领域的他人继而获得对财物的占有。3.如果财物处于公共分配领域(例如商场、超市、餐厅、火车站、航站楼等)或非分配领域(例如森林、公共街道、公园等),当财物处于占有人身边时,与第2(1)种情况相同,占有人继续具备占有;当出现第2(2)种情形时,财物成为无人占有之物。4.如果财物被某人直接握持于手中或者被置于贴身容器(如衣服口袋)之内,则根据基于空间禁忌规范而产生的“占有的飞地”,不论该人是否位于自己的分配领域之内,也不论财物是否其非法获得的,其均对财物存在着刑法意义上的占有。

当然,上述判断规则仅是针对依据分配领域而设定的理想模型而言的,对于占有的实际认定过程而言,由于往往掺杂着多重因素,需要根据上述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例如,同是作为供人食宿的地方,规模较大的饭店与家庭旅舍的性质就不能相提并论,饭店的走廊与饭店带锁的房间也不可等量齐观。[64]总之,在规范性的占有概念看来,对于占有的认定而言,最为主要的并非事实支配力的有无判断问题,而是财物所处领域的性质问题。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对于财物所处领域性质的判断,需要通过为社会规范所认可的分配领域的类型加以具体把握,并不存在单一的公式可以套用。虽然这些类型呈现着动态性与开放性的特点,但却凭借分配领域的客观属性而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确定性,因而在判断占有的存否时,可以为我们提供较为可靠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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