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届初中 沈 峰
记得1988年刚上初一那会儿,几乎所有的男孩子都“人脚”一双“浅拖鞋”——那是一款黑褐色露趾塑料凉鞋,其材质偏软很容易把鞋跟带翻转起来套到鞋面上,可瞬间变身为“浅拖”(厦门话“拖鞋”),故俗称为“浅拖鞋”。这种介于凉鞋与拖鞋之间的“浅拖鞋”一度风靡厦门各个中学,甚至有的学生连入了冬也照穿不误,想起来大概是因为一则穿脱方便又价格低廉,二来在学校里穿“浅拖”的“老神在在”(厦门话从容的意思)有种类成人化行为的意思。
在学校里拖着双“浅拖”四处晃荡确实不雅也容易滋长不良习气,于是年段里颁布了“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在学校里将凉鞋当拖鞋穿,否则予以没收。但对叛逆期的懵懂少年而言,越不允许做的事就意味着做起来越刺激,于是纷纷和老师们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每次开完家长会后,我们这些“拖鞋粉”自然也少不了被火大的家长扒下“浅拖鞋”伺候屁股。(www.xing528.com)
到了初二男生们好像还是没有长大,半个学期没收的“浅拖鞋”很快就堆满了办公室,搞得臭气熏天。老师们对这种屡禁不止的行为忍无可忍,遂出了个“大招”。在一次课间休息时,老师们突然集体出动,“包抄”了建设楼并一一检查所有男生的穿鞋状况,当场落网的40多人被勒令赤脚贴墙罚站一节课[队伍从年段办公室外一直排到了(7)班教室前门,场面蔚为壮观]。从此以后“浅拖鞋”就在校园里难觅其踪,我们攀比似的集体竞相套上回力鞋,无论春夏秋冬。可又曾想,转眼到了初三,却开始流行起了“富城头”和“牌子衣”……就这么过了10年,“浅拖鞋”早已成了江湖传说;又过了20年,在同学聚会上偶遇当年一起赤脚罚站的“左邻右舍”们,居然个个西装革履、举止端庄都是行业能人,多少故人与往事皆付谈笑中。
也许往事不堪回首,可谁又没翻过青春这本太仓促的书呢?唯有感谢,如果中学时没有老师们用心良苦的教育,把我们这些脱缰野马进行循序渐进的教导,我们日后哪里懂得欣赏“风吹草低见牛羊”之美。隐约地,在关于青春和校园的回忆中我仿佛又“闻到”了30年前读过的席慕蓉的《七里香》,或许年少时是“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人到中年是“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而双十镇海校区树下花前光阴的故事是“微风拂过时,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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