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1914年时大英帝国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由以铁路和轮船维系的帝国中各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有着怎样不同的性质。此时的大英帝国实际上是一个十分独特的政治联邦,之前的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形式。
对于整个联邦来说,居于核心和首要位置的当然还是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君主共和国”,包括爱尔兰(虽然这一点违背了相当多的爱尔兰人的意愿)。英国议会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及爱尔兰联合组成。议会有权决定内阁首脑的人选、性质和政策。议会的大多数决策出于对英国国内政治的考虑。内阁实际上就是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握有宣战和媾和的权力。
对英联邦来说,在政治重要性上紧随不列颠本部的依次为澳大利亚、加拿大、纽芬兰(英国最早的殖民地,建立于1538年)、新西兰和南非等“君主共和国”。这些共和国本质上都是自治领地,它们与大不列颠结成联邦。不过,每个自治领地都有一名由英国政府派驻的国王代表。
接下来是印度帝国。这个时候的印度帝国是大莫卧儿帝国的扩展,连同其附属的以及“保护”的各邦,这个帝国的范围已经从俾路支延伸到了缅甸,并包括亚丁在内。在整个帝国当中,英国王室和印度事务部(下属于议会)扮演着原土库曼王朝的角色。
印度帝国之后则是定位非常模糊的埃及。名义上,埃及仍然是土耳其帝国的一部分,并保留着自己的君主。但实际上埃及受到了英国官吏的专制统治。
埃及之后,是定位更加模糊的“盎格鲁-埃及”苏丹省,它由英国政府和英国政府控制下的埃及政府联合治理。(www.xing528.com)
此外,还有一些半自治的地区,如牙买加、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马耳他岛等。这些地区有的原来就属于英国,有的则不是。它们设有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和由英国政府任命的行政长官。
英国还有很多直辖的殖民地。在这些地方,英国政府通过殖民部实施的统治几乎等同于君主专制的统治。这些地区有锡兰、特立尼达、斐济(这里有一个委任的议会)、直布罗陀和圣赫勒拿(这里有一名总督)。
最后是广大的热带地区,这里是未加工原料的产地。这些地方都是土著部落,政治上十分软弱,民智尚未开化。名义上,它们是被保护地,由一名位在土著酋长(如在巴苏陀兰)或特许公司(如在罗得西亚)之上的高级专员来治理。这些属地有些属于外交部,有些属于殖民部,有些由印度事务部通过购买获得。如今大部分由殖民部管辖。
由于上述原因,没有任何一个机构也没有一个人把英国当作一个常规意义上的整体来看待。英国实际上是一个经过长期发展拼凑起来的混合体,其性质全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帝国。尽管英国政府实施了许许多多的苛政,造成了许许多多的弊端,但它也成功地保证了更大范围的和平与稳定;尽管国内的民众对政府不以为然,但是它依然获得了多数隶属“民族”的容忍和支持。和古代的雅典帝国一样,大英帝国也是一个海外帝国,联结帝国的道路是一条条海路,执行联结任务的是不列颠海军。像所有出现过的帝国一样,这个帝国之所以能维持有效的统治,靠的就是发达的交通系统。历经3个世纪的沉淀与积累,航海技术、造船技术和蒸汽轮船技术已十分成熟和发达,这就使得英国统治下的和平成为一种可能,而且实现起来也很容易。然而,最新发展起来的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又可能在某个未定的时期给它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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