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者除罪化、合法化”一直是日日春的主要诉求;然而这样的诉求在社会尚未形成共识前,必须持续透过各种传媒以及公民的对话管道建立该论述。日日春影片的论述建构也一直呼应其诉求。以下将透过突显、证明性工作是一项工作,以及现今台湾性产业政策的错误等两面向探讨之。
1.突显、证明性工作是一项工作
在《绝》片中,透过三个前公娼的生命历程突显性工作是一项工作,她们投身性产业,得以养大了小孩、协助原生家庭,以及帮助更加弱势的兄弟姊妹等。在片中,雪儿在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前夕的性工作者除罪大游行中呐喊着:“我们的性也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不偷不抢,靠我们的能力,这有什么不对?难道性工作者不是人吗?”更是直指性工作为一项工作,然而当局的政策却持续迫使性工作被污名化,更加深他们面临艰难的处境。同时在片尾字幕呈现“我们认为性工作当然是一项工作,但当除罪化与合法化被漠视时,她们只能绝处逢生”。再次强化日日春诉求的正当性,并且强调错误政策的结果。
在《唛》片中,基于日日春针对私娼的访谈数据,以私娼流莺一天的生活与可能的遭遇作为主要剧情;从流莺打扮出门、拜拜求平安,到“站壁”[70]地点,展开一天的工作。远景的镜头静静地直摄着:在已收工的传统市场残破骑楼下,主角眼神总是移过每一个行经的男性,害怕稍一闪失就失去一个客人,因此除了偶尔因脚酸而蹲下短暂休息,几乎站立整天。并且透过主角旁白叙述着工作样貌:
一天做差不多十几个钟头,差不多从中午十一二点开始站,站到半夜十一二点……有时候是“站黑板”,站七八个钟头也没半个客人,刮风下雨,站在骑楼下,溅得全身湿答答……夏天蚊子超多,也是要站啊!为着赚钱……要不然家里要用的,小孩要读书,房租要缴,还有卡债要还……钱从哪里来?比较倒霉时,遇到警察抓,看你是要被关还是罚钱……当然要被关,罚下去,两三天不就白赚了(台语)!
透过真实的流莺“工作”形态,除了得面临“非法”所遭受的罚责,显示其工作劳动的辛苦也与一般工作无异,而“养家活口”的工作动机,也与一般人相同。(www.xing528.com)
2.揭露废娼政策的错误
日日春的义工与组织者在1997年台北市废娼政策后,便尝试协助前公娼转业或是扶助他们发展自己的事业。然而无论转业或是发展自己的事业,都困难重重,再加上他们面临的人生迫切、棘手困境(疾病缠身或是欠债累累),更使得她们在废娼后的生活雪上加霜。
《白》片呈现前公娼白兰在废娼后努力转行。影片聚焦她曾经努力经营槟榔摊,却因亏损而在十个月后关闭,后来到处找工作也屡遭失败,酗酒而中毒,处境悲惨。片中强调白兰的转行失败与“她13岁从娼,整整10年的强迫劳动(绑约)有非常大的关系……(因为)没有一个单位可以接受她手脚那么慢,那么不灵光”[71],以揭露前公娼转行困境的真实面:大多自小长期强迫劳动、低学历的弱势背景,既无法在短时间累积经营者的技能,也无法符合当今劳力市场的需求。也借由白兰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再次突显在废娼之后的六年以来,“日日春是在陪着这种很惨的小姐去面对她们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性工作或性产业没有除罪、合法化,所有的痛苦与难过还是会回到小姐身上……当不合法时,更多更多的白兰在其他角落”[72]。更加指明如果性工作合法化,公娼继续在原来工作岗位上,便不会遭遇生活的难处,如此也强化日日春诉求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绝》片则是记录三位前公娼(丽君、雪儿与阿英)在日日春的协助下,共同开创新事业“春夫人四物醋工坊”。虽然有日日春义工与组织者协助营销、管理、包装、制作等业务,但雪儿因废娼后经济收入不稳定,加上母亲失智及病逝的大笔费用,导致负债累累。与疾病缠身的阿英两人在废娼后的真实境遇,暗指废娼的错误政策致使前公娼们被迫转行,然而她们与就业市场脱轨已久,职场应有的技能也相对缺乏,更是成为职场劳工的弱势,日日春也只能透过组织的力量,协助他们发展自己的事业。
还有《唛》片的诞生,就是呼应2006年的“要工作、反钓鱼”性工作除罪游行,为性工作者的劳动权益发声[73]。以类纪录片形式,再现流莺在底层生活的艰辛、危险与无奈。同时也触及执法前线的基层警察之处境:因高层政绩要求,只好进行“我不杀人,人就杀我”的残酷生存游戏,借此呈现底层性工作者与基层警察皆沦为台湾政党轮替与政绩体制下牺牲者的悲惨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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