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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视觉:女英雄图像的抽象与改编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互相配合的关系中,本文尝试从四篇短文的情节和叙述方式入手,观察通俗新闻画报如何塑造“当代”女英雄。尤其是尚未出嫁的木兰和韩贞女,她们女扮男装身份的揭露是在女英雄们回到家中恢复女装之后,这实际上强调了女性在家中的“本分”,强化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活动空间。上述动机与守贞这一妇德较少关联,反而宣扬民族危机下国民应同仇敌忾,抗击侵略,对国家尽忠的品德。

性别与视觉:女英雄图像的抽象与改编

由于《画报》从创刊即采用图文搭配的形式,对其中任何一方的研究都无法完全脱离对另外一方的参照。就特定作品而言,图像可能是最富视觉趣味的场面描绘,而文字则为单一图画提供简要背景和情节,既可以提供必要信息,也可以扩充观众想象空间。在这种互相配合的关系中,本文尝试从四篇短文的情节和叙述方式入手,观察通俗新闻画报如何塑造“当代”女英雄

从比较笼统的角度来看,《画报》的四幅版画的文字叙述方式依然对女英雄们的家世背景和对男性家长着墨甚多,但从描述的细节却可以发现四幅作品的文字均绝口不提巾帼英雄须女扮男装。较传统叙事中对女性着装和活动空间有严格限制,《画报》中的巾帼英雄叙事似有意无意淡化性别空间的严格划分,以及对女性“异装”的要求[41]

传统文本当中,巾帼英雄事迹颇多见于战乱频仍之时(例如朝代更替)[42],出现女将的传奇小说也有不少以居住在中原汉族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之间的冲突作为背景展开。纵然目前的研究可以质疑四幅作品的真实性,但《画报》在刊登四幅作品之初是以新闻事件报道,因此在分析《画报》随图文字时,本文更加注重强调可信度的内容,例如史书上对女扮男装的巾帼英雄的记载,而以传奇小说中对女将的描述为补充。

从四篇短文的情节来看,标榜为“新闻”,实则为杜撰的女英雄故事都发生在当时,故事主角分别为两位阮夫人、左宗棠妻、刘小姐(二或三位),似乎与各朝代列女传或是史书记载的著名女性事迹没有联系。然而,如果将四篇短文当中涉及姓名、时代的信息遮盖,就可以发现故事基本梗概皆可从历代女性事迹中找到范本。《为国捐躯》的两位阮夫人参考了载于《后汉书东汉时征氏姊妹征侧及征贰叛乱,以征氏姊妹失败告终的故事[43]。短文的笔者应熟知相关历史记录,才可巧妙地把征氏姊妹针对东汉政权的叛乱改为抗击法军侵略的义举。《别树一帜》当中左宗棠夫人变卖首饰、招募军队的情节,最著名的先例属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事迹。《刘家军》《女将督师》两幅图当中刘小姐们接受父亲悉心教导、身手不凡,并有报国之心的情节,则与明末游击将军沈云英的成长经历[44]联系密切。因此,可以认为《画报》“扩展”旧有典范进行改编的方式与后代传记改编前代著作的方式颇为不同。《画报》并没有保留古代模板的基本信息,例如人名、地点、活动年代,而是把情节抽象化,再以虚构的当代人、事补齐必要信息,使抽象的故事情节可以完全适合当时的宣传需要。比起传记书写当中保留古代典范事迹并进行扩展、改变、评注,是另一种宽泛意义的抽象-改编,更加生动通俗。《画报》在这四幅作品中略写女兵们贞、孝等妇德,大力鼓吹同仇敌忾的精神的做法,紧贴时事政局,更能吸引关注新知新事的《画报》读者

对比史书当中记述的巾帼英雄和本文讨论的四幅作品,就会发现被收入史书当中的女性英雄如韩贞女,或者被夏之蓉记载的沈云英,都力求在行伍当中不被发现女性身份。《明史·列女传》记:“贞女虑见掠,伪为男子服混迹民间……转伐七年,人莫知其处女也。”[45]沈云英虽然一直追随父亲,见多识广,在率部出城抢回父亲尸身时也“束发披革”[46]。秦良玉担任石柱宣抚使时无需掩饰性别,但石柱厅志仍然记录“千乘死,良玉奉命领职,遂卸裙钗,晋冠裳,从戎侍女,皆改男装”[47]。在以上三位女性的事迹中,都有改男装的叙述,尤其是女性孤身一人进入行伍时,改变装束就成了重要条件。秦良玉的女性身份可以被部下和世人所知,不仅有名门之后的家庭背景,亦有律法予以的合法性:她以尚未成年的马祥麟的母亲的身份接任石柱宣抚使,其女性身份早已为众人所知,然即便如此,石柱厅志仍记载秦良玉将裙钗的女装改为“冠裳”。(www.xing528.com)

文学作品如叙事诗《木兰辞》和史传中的叙述略有不同,全诗详细陈述可以突出主角女性身份的细节,包括从军前的纺织、思乡、返乡回归女儿身份等情节,而仅以“万里赴戎机”至“壮士十年归”六句简略带过十年从军的战功。诗句描写的各种细节不仅关注木兰的行为,也试图展示木兰的内心活动,犹如不断追随主角的摄像机,让她成为叙事诗被观看的一个角色。

然而,不管文体如何,木兰、韩贞女和秦良玉改男装都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因由。尤其是尚未出嫁的木兰和韩贞女,她们女扮男装身份的揭露是在女英雄们回到家中恢复女装之后,这实际上强调了女性在家中的“本分”,强化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活动空间。女扮男装遂成为两人生活中的一段“插曲”,整个叙事仍然符合传统父权制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贞、孝。可以说,传统的文字叙述有这样的特点:第一,人在行伍时必然为男装,女性身份暂时消失;第二,依靠表彰忠孝和严格划分的男女行动界限,维护父权社会的性别秩序;第三,变装的原因紧密联系妇德。

在《画报》的短文中,巾帼英雄投入战场的原因较尽孝守贞有较大出入,例如《为国捐躯》两位阮夫人“恨法人无道”;左夫人则因清政府官员无能、倭人无道以致于丈夫战死在平壤,才变卖家产、招募女兵;《女将督师》当中提到刘小姐参战的原因是出于义愤。上述动机与守贞这一妇德较少关联,反而宣扬民族危机下国民应同仇敌忾,抗击侵略,对国家尽忠的品德。如果说不同时代的文本会根据当时的需要对叙事内容或者大的分类进行增删,例如汉刘向著《列女传》当中有“明辩”的分类,而在明代列女传中,明辩一类则不再出现[48],表明不同时代的作者会依据当时社会对女子才德的理解处理材料,那么《画报》描述巾帼英雄事迹时,不强调贞、孝而宣扬尽忠报国的做法,当属在以当代人物填充旧有事迹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所宣扬的品德加以选择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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