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新型研发机构在运行机制设计上考虑到了社会职能履行的问题,其发展经验值得借鉴。综合国外许多新型研发机构的实际经验,新型研发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其社会职能,支撑社会发展。
第一,按照学科与科研任务布置矩阵式的科研组织结构。横向上,通常根据学科方向和国家战略需求,划分几大研究领域,设置不同的研究部门且相对稳定。这些横向部门是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究的基础。纵向上,根据动态的研究任务,在每个领域设立若干研究中心或者项目部。纵横交叉而形成的矩阵式结构,在开展大型研究任务时,将大任务分成若干子项目,再根据子项目召集机构内不同学科背景的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优秀科研人员,临时组建研究团队。项目结束后,团队解散,科研人员各回原岗位。矩阵式组织结构能适应实验室大而复杂、高度不确定的任务,便于迅速组织力量承接大型研究项目,建立学科交叉的前沿学科研究平台,易于科学家、技术人员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学科之间、项目之间的交叉融合,激发创新活力。
第二,汇聚顶尖权威专家,构建社会化运行的智库。与传统研发机构相同,新型研发机构也都设立了学术顾问委员会,汇集了不同国家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业界顶尖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这些资源实际上构成了新型研发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环。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在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极高的学术声誉,一般任期较短,更新速度较快。这样实验室能够始终保持国际一流水平,协作攻克国际前沿难题。例如,日本理化学研究所于1993年设立了“顾问委员会”,成员由海外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国内著名学者组成;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单独成立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向加州大学校长提出关于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科研和运行方面的建议。通过设立学术顾问委员会,构建全球智库网络,有利于研发机构在项目发现、科学研究、前沿把握、信息渠道、资源集聚、人才引进、品牌拓展等方面得到全球顶尖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迅速形成先发优势。(https://www.xing528.com)
第三,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创建协同创新的合作体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通常与大学、企业等多个创新主体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外派机构,以此来构建协同创新的合作体系。例如,美国国家实验室通常与大学共建机构,进行项目的申请、研究和人员聘用。国内一些新型研发机构通常在不同地区结合当地的基础与优势设立外派机构,如中国科学院。通过设立多种分支机构,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自主寻找合作伙伴,将前沿基础研究与当地优势基础相结合,既拓展了研究能力和资源,又推动了研究成果产业化,辐射和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第四,打造学术治理中心和科学家治理机制。构建专业方向(领域)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学术科研核心业务相关的管理功能逐步转移给专家团队。实验室在科研方向和重点科研领域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发挥首席科学家在规划战略、确定科研方向、制定技术路线、集聚科研人才、组织科研项目、协调与配置资源等方面的关键性作用。赋予首席科学家在特定方向(领域)充分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利,使其具有自主组建研究团队、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高层级的实验室资源调配等各项权利,同时对所在领域的科研成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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