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社会支配取向的概念和结构仍存在争议。有学者在中国文化下考察了社会支配取向量表的结构,使用了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的方法,发现该量表由三个因素组成(Li,Wang,Shi,& Shi,2006)。除了包含前文中提到的两个因素外,还出现了一个在国外研究中没有的一个因素,即优势群体的排他性。原有的社会支配取向量表中有三个项目进入了排他主义这个因素,分别是“如果某些群体能够安分地留在他们的位置上,我们就会减少很多麻烦”(项目5)、“比较差的群体应该安分地留在他们自己的位置上”(项目7)和“有时候其他群体必须被限制在他们自己的地方”(项目8)。为了增加这个新的因素的信度,研究者又增加了三个新的项目,分别是“社会发展是由少数精英群体领导的”、“有些群体就该做些简单低等的工作”以及“应该限制比较差的群体向上层流动”。
研究表明,这个因素的得分能预测高地位群体(管理层员工)和低地位群体(新晋员工)间的社会支配取向水平的差异。而且这个因素与权威主义人格正相关,与利他主义负相关。这些结果支持了这个新的因素的有效性。(www.xing528.com)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文化中会出现优势群体的排他性因素呢?该研究认为,从社会结构上说,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家长制的等级结构,各个社会角色的权力是不平等的。这种社会结构已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人们会自觉地遵从其社会角色所赋予的规范(孙隆基,2004)。另外在财富的分配方面,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并且增加了社会流动。中国社会不再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强调平均主义,而开始认识并接受社会中的财富不均。有些精英阶层中的个体可能会认为,将自己与一般人区分开是合理的,而且应该限制一般人进入精英阶层。而那些期望成为精英的一般人则会反对这种对其的排斥,希望能不受限制地向上流动(王春光,2005)。由于这样两种不同观点的存在,就可能在优势群体的排他性这个因素上出现个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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