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新文化运动在解放人们思想的同时并未超越传统道德理想主义的思维模式。
这意味着,一旦某种新的思想被接受,它便会占据意识形态的霸权地位,并借由其认同所产生的组织力来实现社会整合。至20 年代后,马列主义和三民主义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两股思潮,并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相互竞争,最终,中国化的马列主义为知识分子接受,并成为新中国的意识形态。在构成这一意识形态的诸多观念中,人民民主是其政治理念的道义基础。下面集中阐述人民民主的内涵及其理论逻辑。
(一)人民民主的内涵
人民民主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是毛泽东政治思想的创造与精髓。前文在论述毛泽东对马列主义的重构这一问题时已经提及人民民主的内涵,在这里予以进一步的阐释。
人民民主的构造建立在阶级的国家观上,从“无产阶级专政”到“工农民主专政”再到“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最后到“人民民主专政”,一个贯穿共产党人国家观始终的结构性要素是阶级,这一要素将民主与专政置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中,而另一个导致国家性质表述不断变动(亦可视为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因素是共产党人对革命形势判断的变化。因此,对人民民主的理解要结合这两方面来论述。
阶级概念是马克思思想体系中的一个基础范畴,但它“并不是自我解释的分析工具,这个概念只有在更大的理论分析结构之内才有意义”[56]。这一更大的理论分析结构即“经济—社会”。在马克思看来,“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57]。阶级并不等同于收入的来源,亦不同于社会分工中所处的功能性地位,只有“私人占有的财富剩余到足以让一群从内部选拔的人与其他生产者大众清楚地区分开来”[58],阶级才得以存在,被区分出的群体之间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根据其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是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的表现形式之一,国家政治权力的分配以不同群体的阶级地位为依据,并将阶级之间的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59]。国家的存在或者说政治的存在是具有过渡性质的,“政治”依附于“社会”,当人类实现其最终的解放即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时,“政治”便不复存在。相对于马克思所建构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理想来说,阶级社会只能实现支配阶级的利益,并不是真正的民主社会。具体到马克思身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它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另一方面取而代之的却是“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60]。对这一社会形态的超越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的方式才能实现。如何看待马克思有关经济—社会以及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认识呢?如果说现代性的开启意味着对世界图景的想象由一套宗教叙事转变为世俗化的叙事,那么,马克思无疑“在尘世中看到了一个可以建设天国的力量,这就是生产力”[61]。“阶级”根植于生产关系带来的群体分化与冲突中,阶级斗争成为“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62],甚至是“直接动力”[63]。生产力的发展与阶级斗争之间的循环往复最终导致阶级关系的消解,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目标。
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最初源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其内涵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流变。中共二大将“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并提出建立“民主主义联合战线”的主张,具体来说是“实现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左翼的联合统治”[64]。然而,1927 年国共合作失败之后,这一联合统治的设想破灭。1928 年7 月,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指出:“中国革命的动力,已经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必须用武装起义革命的办法,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和地主军阀及资产阶级国民党的政权,建立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苏维埃的工农民主专政”。[65]1935 年华北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抗日革命统一战线成为国家的迫切需求。此时,工农民主政权在面对这一主要矛盾时,将民族资产阶级纳入政权范围之内,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指出:“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66]随着民族生存危机日益严峻,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英美派亦有了转向抗日的可能。在此境况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因势利导,在把‘反蒋抗日’的口号改为‘逼蒋抗日’政策的同时,适时地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口号”[67]。直到1948 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中,“人民民主专政”才被作为一个完整概念提出。1949 年6 月30 日,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其级基础、领导力量、民主与专政的关系等根本问题进行阐明。具体而言,“人民”在当时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人民在其内部实行民主制度,有言论集会结社等权利;专政对象指“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他们并不享有这些政治权力。
“人民”是一个集合的、不确定的概念,这使得人民民主的内涵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和适应性,并随着不同时期国家基本任务的变化而发生变动。(www.xing528.com)
(二)人民民主的道义性:平等
民主是现代国家的正当性依据,与前现代国家相比,最为根本的差异在于,决定政治秩序原则即公正、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的论证方式和主体发生了变化。古代帝国由少数具有宗教身份的知识精英提供一套超越性的宇宙图景来解释世界,并且这样一幅图景设定了相对客观的、恒定的、具有等级性的价值评价秩序。民主之下的国家政治秩序不再依赖超越秩序,古代客观的价值秩序消解,现代价值的实质还原为主体的意识,政治秩序的决定权在于“民”。按照刘小枫的观点,民主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民主和人民民主[68]。
民主以个人主义为基本诉求,两种基本类型的差异在于:自由民主在个体与国家的政治关系层面界定民主,并以与国家权力相对的个体自由为基本信念,通过个体之间相互协商形成社会契约的叙事论证现代国家形成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并建构了一套国家决策与运行的方式;人民民主侧重在个体与国家的社会关系层面界定民主,视个体之间的自然平等为信念,以某一进步阶级为人民这一整体作主的方式作为国家决策的途径。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且互为补充。自由民主的正当性论证可能陷入无休止的争辩且无法产生一个最终的结果,人民民主可以避免这一困境,却同时可能异化为先进阶级的专断,导致国家决策与人民的整体利益不一致。
粗略来看,对西方较早完成现代化转型的国家而言,平等的诉求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到晚期带来严重社会问题时产生的,其与自由的诉求两者之间的张力构成了政治秩序不断进行动态调整的动力来源。回到中国的语境,其对平等的诉求有着与西方不同的社会基础,具体而言有如下几个层次:首先是现代国际政治格局中民族共同体的生存诉求使得平等的理念在列国竞争的环境下为对抗西方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继而更能支持弱势民族国家的建构,这也决定了人民民主具有整体主义的性质;其次是国内社会严重的秩序危机要求一种具有整合性的理念,通过广大人民的认同实现社会不同层级的组织功能,平等显然是比自由更具道义性的理念,它对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设想,以平等为价值理念的社会主义社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受压迫人民的解放。这一价值理念体现的道义性更高更普遍,上升到全人类解放的高度,也因此具有更强的凝聚力与整合力;最后,平等理念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均贫富的大同想象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更易为中国人接受。
从更为根本的情感动机来看,平等理念源于人之本能的怨恨心态,这是平等理念的情感根源。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与现代性的怨恨伦理有着密切的关联,笔者会在后文对这一问题予以详述,在此主要通过分析怨恨的性质来促进对现代平等理念之动机与结构的理解,继而对人民民主的道义性有一个更为深入的和整体性的认识。怨恨作为人之自然情感的流露并无古今中西的差异,然而,作为一种心性体验的现代性伦理来说,则是具有历史特殊性的。对此,德国思想大家马克思·舍勒从现象学哲学和历史社会学的角度对怨恨的性质及其形成的社会条件进行了研究。为揭示怨恨的本质,舍勒将其与报复感、恼恨感、嫉妒感等相近情感进行比较:就共性而言,这些情感都共同指向他者;就差异而言,形式上的差异,一方面体现为情感的强烈程度,“作为这些情绪之上升的结果,怨恨感所表现的则是一种更为持久的心态”,报复感、恼恨感等“只有在其产生之后不断被抑制而又不能在直接的行为反应中被化解的情况下才淤积为怨恨”[69];另一方面体现为是否要具备特定的诱因。最为重要的是实质性的差异:怨恨涉及生存性的伤害、隐忍与无能感,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存性伦理的情绪。这种情绪将“他人的纯粹的生存”当作“自己的可怕的尺度,或在‘指责’、‘压制’自己的生存”[70]。这是一种特殊的将自己与他人进行价值攀比的心理结构,即在攀比或比较中来理解自我和他者,与之相对的是没有比较意识的理解,即认定自我与他者是从自身内容中体验到的实在价值。价值攀比的心理结构或思维方式会导致两种心态:一种是强者的奋进心态,一种是弱者的怨恨心态。据此,可以将怨恨描述为“比较者在生存性价值比较时感到自惭形秽,又无能力采取任何积极行动去获取被比较者的价值,被比较者的存在对他形成一种生存性压抑”[71]。为消除这种生存性压抑,怨恨者要么通过在幻象中贬低被比较者的价值以增强自我的价值,要么提出另一种与被比较者不同的价值。
那么,怨恨又何以作为一种现代性伦理,并以平等的价值观呈现出来呢?舍勒从历史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在舍勒看来,只有当这种价值攀比的心理结构成为一个社会中价值理解的主导类型时,怨恨才与现代性发生关联。在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下,生存性的价值比较只发生在不同群体所属等级的范围之内,这种比较并不挑战等级秩序限定的价值序列,因此社会怨恨程度较低;然而在现代竞争型的社会制度下,政治、经济等资源的实际所属与既定的社会评价标准之间的差异暴露出来,原有的身份认同不复存在,生存性的价值比较突破原来等级的藩篱,这种比较的频繁与活跃带来社会怨恨的积聚。人人生而平等正是这种生存性价值比较意义上的产物。如果说,资本主义社会是由这种价值攀比的心理结构中强者的奋进欲推动形成,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将弱者的怨恨心态视为其推动力。人民民主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其目标,正是以无产阶级的平等诉求为其根本动力,而这根源于生存性比较中弱者的怨恨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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