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中小学教育局坚信,所有马萨诸塞州的学生,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拥有高效的教师和行政管理者。[34]
1.教师资格认证
马萨诸塞州的教师资格证书分为四种:[35]
(1)临时资格证书(Provisional License)
获得该证书的条件:获得本科学位,通过沟通和信息素养测试(Communication and Literacy Skills Test),通过相关学科内容的测试[36],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等领域的教师需要参加关于如何在普通的课堂中开展全纳教育的研讨会,完成阅读基础测试,并证明具有崇高的品质。
(2)初始资格证书(Initial License)
获得该证书的条件:获得本科学位,通过沟通和信息素养测试,通过相关学科内容的测试。
(3)专业资格证书(Professional License)
获得该证书的条件:初始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在同一领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完成一年的培训项目并且至少获得50个小时的指导;在拥有初始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任职3年;从事聋哑等特殊教育的教师还需要通过手语测试。此外,还要完成下列三种项目中任意一项:①参与专业资格证书的指导项目;②参与熟练教师培训项目;③获得经过认证的社区学院或大学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此过程中至少完成12个相关学科领域的学分或教育学的学分。
(4)短期资格证书(Temporary License)
获得该证书的条件:获得大学本科学位;获得其他州和特区的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至少从事教育工作三年;通过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所有考试;证明具有高尚的品格。
表3—7 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
资料来源: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Elementary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duc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EB/OL].(2018—07—16)[2018—11—07]. http://www.doe.mass.edu/lawsregs/603cmr7.html?section=all.
马萨诸塞州中小学教育局与州内的75所教育机构展开合作,以使新培养的教师能够在站上讲台的第一天便达到马萨诸塞州的教育目标,能够对学生带去积极的影响。马萨诸塞州中小学教育局要求教师候选人必须在合作机构(包括社区学院、大学、实践导向的证书项目)完成相应的教师培养项目。[37]没有获得证书的候选人可以参加初始证书表现评价项目(Performance Review Program for Initial Licensure),一旦证明教师达到马萨诸塞州的教师专业标准,并能够将马萨诸塞州课程框架融入其教学实践中,便可获得资格证书。[38]而完成了马萨诸塞州以外的教师培养项目的教师需要满足如下一个条件:(1)完成的教师培养项目所在州同马萨诸塞州签署了州际合作协议;(2)完成的社区学院或者大学的教师培养项目得到全美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的认证;(3)获得与马萨诸塞州签署了州际合作协议的州的与初始教师资格证书同样水平的证书。[39]
除此之外,K—12年级的教师候选人和行政人员需要完成300小时的教育实习。其中,幼儿园教师需要在PreK-K机构进行100个小时的教育实习,在一至二年级进行200个小时的教育实习,并且其中的一个机构必须有残疾学生。其他专业人员需要完成150小时的教育实习,校长和学监需要完成500小时的教育实习。[40]
2.教师专业标准
2010年马萨诸塞州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和中小学教育局联合启动教师质量提升综合改革计划,其中包括修订教师专业标准,更新教师培养计划认证,完善教师候选人表现评估与资格认证制度等系列措施。2013年开始,中小学教育局组织了一个由中小学教师、校长、大学导师和教师教育研究者等20位教育专家组成的教师专业标准研制小组,专门负责重新修订本州的教师专业标准及实施指南。在整个过程中,专家小组坚持社会性、系统性、开放性、科学性的原则,将研制过程分为制定标准修订基本规则、首次征求修订意见、草拟标准实施指南、再次征求修订意见、发布新教师专业标准及实施指南等工作环节,并于2015年1月正式出台了实施指南。[41]
表3—8 马萨诸塞州教师专业标准的内容框架和实施指南
[2]庇护沉浸式英语教学(Sheltered English Immersion)的简称。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Elementary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eachers[EB/OL]. (2015—01)[2018—11—05].http://www.doe.mass.edu/edprep/advisories/TeachersGuidelines.pdf.
3.教师评估框架(www.xing528.com)
2011年马萨诸塞州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开始实施马萨诸塞州教育工作者评估框架(the Massachusetts Educator Evaluation Framework),旨在为中小学教师提供支持,以促进他们持续地进步和专业学习。2017年,教育委员会对此框架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基于各学区政策的学生影响评分,在教学实践结果中增加了学生学习的指标。这一框架针对马萨诸塞州所有教师和行政人员,以支持他们的专业成长和发展,促进他们在教学设计和日常行政管理中以学生为中心,追求卓越,设定较高的职业目标,缩短改进的日程。[42]
(1)评估步骤:五步循环法[43]
五步循环法是马萨诸塞州教育工作者评估框架的具体步骤(如图3—3所示)。
自我评估:教育者通过分析学生的数据,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提出一个学生学习的最低目标以及自身专业教学实践的目标,或者是提出一个团队需要达成的目标。自我评估需要参考上一轮总结性评估的结果。
设置目标和制定计划:教育工作者需要和评估专家分享他们的自我评估和个人目标,评估专家帮助他们进一步优化目标。除此之外,评估专家还要和教育工作者一起制定“教育者计划”,以明确具体哪些证据、活动和支持能够促进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改善,达到上一步设定的目标。
图3—3 马萨诸塞州教育工作者评估步骤
资料来源: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Elementary of Secondary Education. The Massachusetts Educator Evaluation Framework[EB/OL].(2018—03—07)[2018—11—08]. http://www.doe.mass.edu/edeval/.
实施计划:教育工作者和评估专家共同开展这一步骤。教育工作者需要持续不断地完成教育者计划中制定的目标,进一步搜集与四个标准[44]相关的教学证据。评估专家为教育工作者提供教学改进的反馈,以保证持续性地提供计划好的支持,搜集多种多样的反映教育工作者教学表现的证据,包括未告知的课堂观察和学生/员工的反馈。
形成性评价:评估专家根据教育工作者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参考的标准进行评估。之所以称这一步骤为形成性评价,是因为通过评价可以促进教育工作者的自我反思,促进教育工作者与评估专家之间的对话,以及进一步讨论如何改善教学实践、教学目标以及教学活动。
总结性评估:评估专家分析搜集到的证据,包括教育工作者的教学实践的结果、学生学习结果的分析以及学生和雇员的反馈等,参考标准对教育工作者的表现进行评估,对教育工作者的表现进行评分。
(2)总结性绩效评分[45]
总结性绩效评分是基于有效证据的搜集和分析基础之上作出的评估,特别是在有效教学和行政的四个标准方面作出评价(分为“不满意”“需要改进”“熟练”“可以作为典范”)。针对目标达成度的评估,分为“没有进步”“一些进步”“显著性进步”“目标达成”和“超额完成任务”五个层次。总的来说,如果一名教师想要获得“熟练”或者“典范”的评价,就需要在标准1(课程、计划和评估)和标准2(教授所有学生)上达到“熟练”或者“典范”的水平。如果一名行政人员想要获得“熟练”或者“典范”的评价,就需要在标准1(教学领导力)上达到“熟练”或者“典范”的水平。凡是想申请专业教师资格的教师,都需要在四个标准上都达到“熟练”或者“典范”的水平。
(3)教育者计划
表3—9 教育者计划
图3—4 总结性绩效评分的步骤
资料来源:Massachusetts Educator Evaluation Rating Educator Performance: The Summative Performance Rating [EB/OL]. (2015—01)[2018—11—08].http://www.doe.mass.edu/edeval/resources/implementation/RatingEdPerformance.docx.
(续表)
资料来源: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Elementary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ducator Plans[EB/OL].(2017—12)[2018—11—08]. http://www.doe.mass.edu/edeval/resources/QRG-EducatorPlans.docx.
自我引导成长计划:在上一轮评估中达到“熟练”或“典范”水平的教育者可以自己制定教育者计划。他们对自己的教学或管理实践有着非常深入的理解和认知。由此,需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机会来实现长期目标,当然也要确保他们能够实现自身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指导成长计划:这一计划主要是针对在评估中达到“需要改进”水平的教育者。评估专家决定计划的长短,与教育者一起决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果在接下来的计划执行后,被评估者达到了“熟练”水平,便可以自己制定计划;如果还是处于“不满意”的水平,便需要开展改进计划。
改进计划:这一计划主要针对的是在评估中达不到“满意”水平的教育者。教育者可以自行制定计划并决定计划的长短,但是需要关注需要改进的方面。
发展计划:这一计划主要针对的是没有教学实践技能的新手教师和初入职的行政管理人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