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教育一直主要是由政府直接干预,进行资源分配以及立法活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越来越意识到教育改革不能“自上而下”进行线性改革。大规模的国际学生学业成就测试结果成为改革的推动力,如第三次国际数学与科学研究(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简称TIMSS)和2000年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在TIMSS和PISA测试中,德国学生的测试结果引发了德国教育管理权由“输入导向”向“输出导向”转变,即权力由联邦一级向州一级层面扩展。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教育质量指标,用以表明学生的能力、情感导向、世界观和个人品质,这对终身学习和学生今后顺利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教育体系的输出导向型改革运动通常被称为“新治理模式”。新模式的两个核心思想是:(1)为实现教育成果问责制创造条件;(2)与扩展学校空间与学校能力相关,增强学校自治权。[59]
输出导向型的控制系统需要定期反馈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为了创建数据库并建立教育质量发展工具,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决议,对所有联邦州的教育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于2003年、2004年和2012年通过了小学、中学九年级和十年级以及高级文理中学的教育标准,即这些年级学生的德语、第一外语(英语或法语)、数学和自然学科应该达到的能力水平。[60]
表1—4 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教育标准[61]
根据2006年波隆决议,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通过了教育监测总体战略,涵盖四个领域:(1)参与国际比较研究(如国际小学阅读调查、TIMSS和PISA);(2)德国教育质量发展研究所州学业成绩比较测试评估教育标准的达标程度;(3)全国范围内三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基于教育标准的学业成就比较测试(VERA);(4)国家教育报告。[62]2015年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修订了教育监测总体战略,参加国际比较研究和国家教育报告两个领域保持不变,用于监测教育标准的德国教育质量发展研究所州比较测试中补充了普通高中的教育标准。总体战略的指导原则是,明确教育研究结果的用途,并大幅度扩展知识范围。[63]
2.加强学校自治问责制度(www.xing528.com)
问责制与加强学校自治密切相关。在输出型导向的教育控制系统中,学校被要求在课程发展和质量保证方面很大程度上地自我负责,这就需要学校能自我检视工作。例如,根据国家教育标准或者州一级的学校质量指导框架进行反馈。为了加强自主权,德国的学校越来越多地在关键问题上获得决定权。下文主要介绍学校在哪些领域实施自治,以及在这种模式下教育行动委员会如何评估柏林和勃兰登堡地区学校的自治水平。[64]
(1)财务:学校独立管理学校内部事务(如病假、教师培训)和外部事务(如采购、维修)的总体预算。此外,学校有权筹集资金(捐赠、服务赞助)。柏林学校的财务自治程度被评为“高”,勃兰登堡学校被评为“中等”。
(2)人力资源:学校在行政人员的任职上有自主权,学校管理部门有权选择教师,可以自行雇佣替代人员(如在有教师怀孕的情况下)或额外的工作人员(如为特定的学生群体服务)。柏林与勃兰登堡学校的人力资源自治程度被评为“高”。
(3)组织与管理:《学校法》在学校内外部事务方面规定得比较少,但所有的学校内部事务都由学校自己负责。柏林和勃兰登堡学校在组织与管理领域的自治程度被评为“中等”。
(4)教育任务:学校通过课程建设和实施保障学校项目的质量。学校监察局通常没有专业监察的任务,而只执行法律监督任务。柏林与勃兰登堡在教育任务领域的自治程度被评为“高”。
(5)学校质量:学校的任务是通过内外两方面的质量保障系统定期保障与促进学校教师质量。柏林的学校质量领域自治程度被评为“高”,勃兰登堡被评为“中等”。
2004年出台的《学校法》强调学校的管理模式向自我负责的方向转变,校长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校长的领导行为在学校发展层面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力、质量管理、个人和组织发展、效率组织结构等均对领导能力的专业性提出了要求。[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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