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安全及其管理承担主要责任。为了对幼儿园安全实施有效管理,幼儿园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1.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担任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和指导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部署实施各项安全举措;负责教育教学、卫生保健、饮食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代表则负责各项安全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实。由幼儿园各级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2.建立岗位责任制
幼儿园安全工作内容十分复杂烦琐,它伴随在幼儿园各项工作中。幼儿园需要明确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工作内容,以及在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配合奖惩条例,形成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对玩忽职守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幼儿园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全园上下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签订之后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形成一个安全工作网络,人人职责明确,熟悉自身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在工作中落实。对玩忽职守的,实行批评、扣发奖金,甚至开除等形式,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每一项管理工作都需要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幼儿园应依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责任制度、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强化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个部门,因此,要提高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园重视安全工作的局面。园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注意随时监督、提醒教职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撤离岗位,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消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幼儿园内教育活动设施、设备上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儿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要注重设备、设施的经常性维修、检查,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将园内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加强防范,保证幼儿的安全。
(五)重视组织幼儿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给予幼儿的时间不够,仓促、匆忙,就容易造成意外,而足够的活动空间可以避免因拥挤、幼儿相互碰撞而发生的意外。活动中教师组织不当、秩序混乱也容易发生意外。因此,要重视幼儿活动组织的安全问题,给幼儿提供充足的活动时间、空间,形成和谐有序的环境气氛。
(六)注意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
好奇、好动、好探索是幼儿的天性,不能因重视幼儿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儿的活动,因噎废食,消极防范,是不可取的。应该在重视环境和组织工作安全的前提下,注意训练幼儿身体活动的灵活与协调性,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安全常规教育,从根本上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七)加强家园合作
幼儿园要加强与幼儿家长的合作,共同承担起保护幼儿安全的重任。
1.指导家长,重视孩子的安全
在幼儿园的伤害事故中,有些案例反映出家长对幼儿安全的忽视。例如:有的家长送孩子上幼儿园,根本不将孩子送到老师的手中,而是送到幼儿园门口就离开;孩子在家长的看护下在幼儿园玩大型玩具时有明显的危险动作,家长却不阻止……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受伤,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缺少安全意识,所以幼儿园需要与家长合作,指导家长重视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家园合作,共同开展安全教育
孩子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自救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提醒、学习和练习。比如,要让孩子知道什么事安全、可以做,什么事不安全、不可以做;什么地方是安全的,能去,什么地方不安全,不能去;找不到家,怎么自救;遇到火灾,怎样自救等,这些都需要家园合作,共同进行教育。
下面以贵港市普罗旺斯幼儿园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为例加以说明。
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一律要求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 000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做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www.xing528.com)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炼、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人身财产安全。
六、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七、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