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幼儿营造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就必须对进入幼儿园的幼儿、教职工进行定期、常规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治疗。
健康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幼儿和幼儿园的教职工。在制定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时,应分清楚健康检查的对象以及所属的情况,这样才能行之有效地进行工作制度及监管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幼儿入园前应到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按照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并规范填写《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保证幼儿入园体检达100%。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疑似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应“暂缓入园(所)”,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确诊治疗。
幼儿入园(所)时,幼儿园应查验幼儿上述体检结果,即“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以及“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如发现上述证明存在不合格以及未按国家规定接受预防受种的幼儿,应督促其监护人完善相关证明,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2.定期健康检查
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有助于在单位时间内有效监测其生长发育的情况,及时发现幼儿生理各个系统、器官发育异常的问题。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对幼儿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检查的项目有:身高、体重、咽部、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视力(4岁以上)、听力、血红蛋白或血常规等。3岁以上的幼儿每年健康检查1次,并将相应的体检结果记录在案,以便进行健康评价和分析,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提出医学指导意见,督促及时治疗。
特殊情况:(1)对原在园的幼儿离园三个月后,重新返回园所的情况,应重新按照入园(所)健康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2)转园的幼儿,可持原来所在园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0—6岁儿童保健手册”直接转园。
3.日常健康管理
日常健康管理包括幼儿晨、午检查以及全日健康观察两大方面。
晨、午检查是日托幼儿园采取的主要方式,主要是在幼儿早晨入园时、午觉后进行,并根据本园的具体情况,由驻园的保健医生、班级教师检查或两者配合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幼儿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情况,有无发热或皮肤异常情况,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即“一问,二看,三摸,四查”。
全日健康观察的内容包括幼儿在园内的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如发现有突然患病、疑似传染病的幼儿应当尽快采取隔离措施并通知家长,及时送医,并追访诊治结果。对于患病幼儿,家长委托喂药的,应做好药物服用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幼儿园教职工健康检查
幼儿园教职工健康检查的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检出疾病后的管理。(www.xing528.com)
1.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上岗前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炊事人员上岗前还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不得在幼儿园等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幼儿园在岗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检出疾病后的管理
对于幼儿园在岗人员在健康检查过程中检查出患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列出的疾病,需离岗治疗,治愈后凭诊治的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如检查出现患有精神病的人员,要求立即离岗,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的制度示例
健康制度
一、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格检查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三、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资料来源:由合作幼儿园普罗旺斯幼儿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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