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不仅仅要依靠幼儿园自身的力量,还需要其他组织机构的监管与协助。
(1)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其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妇幼保健机构遵照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要求和标准,根据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的卫生保健规划、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质量评价体系等,即针对辖区的托幼机构“提要求”;二是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派、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估、对已取得办园资格的托幼机构定期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即“查落实”;三是“做指导”,指导的内容包括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如一日生活安排、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人员或机构,并提供托幼机构之间卫生保健工作学习、交流、信息反馈的平台。
【知识拓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关于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www.xing528.com)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3)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是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情况以及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多种途径掌握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前儿童的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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