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作家出版社出版,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修订版,2006年再版。
全书上、下两册,约 86 万字,分“总说”、“辨体”、“剧录”、“脚色”、“伎艺”、“设备”、“演员”、“杂考”八章,后附“唐优语三十六则”、“五代优语二十二则”、“关于黄幡绰之传说十三则”和“唐戏百问一百零三则”。
自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以来,影响较大的几部论著,如青木正儿的《中国近世戏曲史》、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等,都以为我国戏剧的形成是在宋元时期,因此对唐代戏剧的研究都十分简略。此书是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专论唐代戏剧的论著。
本书的第一个特点是彻底抛弃“曲”的观念而代之以“剧”的观念。在这一观念指导下,资料搜集极其完备,分析极其缜密。它从基本史实、体裁种类、效果作用、设备化妆、演员伎艺、社会环境和文化条件诸方面,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唐代及其整个古代戏剧的发展状况。(www.xing528.com)
《唐戏弄》向《宋元戏曲史》以来学界一些通行的观点发出了公开的挑战。针对宋代以前无“戏剧”的传统旧说,任半塘力主唐代即有戏剧,只是其体制有别于后出的宋元戏曲而已。首先,他认为,无剧本并非无戏剧,“夫科白戏或话剧,不得谓之非戏剧;不用套曲,不等于无戏曲;剧本不传,不等于无剧本;无剧本,不等于无戏剧”。其次,对于戏剧,他淡化“代言体”的要求,强调“戏剧行动”的重要性。“‘综合多种伎艺,以表演故事,感动人’,如此而已。只要能感动人,虽故事简单,甚至没有戏台,没有剧本,也成。”因为这样的表演,“对于设计者与观众言,实已致戏剧之高度效果矣”。其三,主戏而不主曲。宋代以来有“戏曲”,不等于宋代之前无“戏剧”。宋代之前的“杂剧”、“戏弄”、歌舞戏、傩戏、傀儡戏、“胡戏”,甚至“戏象”等等,都应该是“戏剧”。
《唐戏弄》及作者与此相关的论文《戏曲、戏弄与戏象》引发了有关我国戏剧起源与发展的一场论战,对于推动唐代戏剧和整个戏剧史的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关于这一点,详参本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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