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有两大特征,第一,由意志产生,也就是所有的行动都源自意志和愿望;第二,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所有的动作都具有目的性,而目的则是改变这个动作的对象。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在下意识地做动作,比如人们坐在那里,脸、眉、眼、手指、脚、腿等都会时不时地进行活动,这是一种有意或者无意的收缩和舒展。再如,小孩每天除睡觉的时间之外都在活动,有时是具有目的性地做游戏,但是,大部分时间是在没有目的地活动。
在专业术语中,动作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然而,活动只是动作的组成因素,不一定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也不确定行动的原因以及追求的目标。但是,在舞台上或镜头前,我们的所有行动和动作,一定要明确目的和原因,并把具体怎么做设计出来。这样,做什么,为什么做——目的,怎么做——适应等舞台动作三要素即得以形成。
第一要素——做什么,即动作的任务。人们的动作通常在任务的推动下完成,同时任务也是动作的依据。(www.xing528.com)
第二要素——为什么做,即要达到的目的。所有动作都有一定的目的性。目的不同,具体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
第三要素——怎么做,即动作完成的主要内容所用方式。为了将任务完成,人们需要采取具体的动作和方式,而且要以动作目的为重要依据。实际考虑怎么做的时候,人们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具体所规定的情境。情境和人物关系不同,会导致动作内容和方式不同。其次需要了解人物的性格。在同一任务上,人物性格不同会导致不同形态的出现。
事实上,呈现在观众眼前最细微、直观且具体的是“怎么做”的方案,接着是“做什么”“为什么做”。在组织动作的创作中,演员需要将“怎么做”抓好,进而体现自己的功力以及魅力。对同一个剧本中同一位人物进行分析时,不同的演员在“做什么”“为什么做”大同小异,然而在“怎么做”这一问题上却完全不一样。通常,“怎么做”会将人物的“性格化”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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