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艺术特点的时候,托尔斯泰(Tolstoy)指出:“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人们通过语言相互传达自己的思想,通过艺术传达情感。基于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感染了观众,这就是艺术。”在《情感与形式》一书中,苏珊·朗格(Susan Lange)很明显地提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艺术就是将人类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把人类情感转变为可见或可听的形式的一种符号手段。”同时也指出:“发泄情感的规律是自身的规律而不是艺术的规律。”艺术在情感的表达上有着自己的规律,然而,戏剧和表演在情感的表达和表现上需要遵循“动作与情感”关系的规律。
动作与情感(还包括思想)是戏剧的主要要素,同时也是戏剧的中心。在创作过程中,人们一般从动作入手,而非情感,主要通过动作表达思想,唤起情感。动作和情感的不同之处在于,动作由本人意志决定,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所有的动作都源自人的意志,然而情感则并非通过意志产生,有的时候与意志相反。例如,我们想有意识地控制却大哭起来,不想妒忌最终还是会妒忌,不想生气最终还是生气了。我们无法将情感抓住,也无法做到招之即来。动作是情感的诱饵,所以人们可以通过动作去捕获情感。所以,动作才是掌握情感最正确的方法。不要直接表演感情,要立即动作,不要“挤感情,而要积累情感,不要表现情感,而要控制情感”。
曾经,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告诫他的学员们:“……若是一上来就直接把自己为角色所准备好的东西表现出来,那么,很大程度上会直接走上表演情感的路线。但是,若只是简单地开始动作,并且每次演出的过程中都能采用不同的方式把自己提出的任务解决好,那便是在沿着正确的路线行走,便不会吓走情感,而是会使它追随你。”
我们喜欢大大小小的形体动作,是因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感触得到的真实,它们把我们的形体生活创造了出来,这种生活占据着角色生活的一半。我们之所以喜欢形体动作,还因为形体动作能够轻易地、不自觉地将我们带入角色生活,以及其情感当中。(www.xing528.com)
除了以上所述,我们喜爱形体动作的原因还包括,其有助于我们将注意力控制在剧本、舞台、角色的范围内,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正确建立的稳定的角色路线上。所以,不要硬挤内心情感,而要思考如何正确地根据剧本提供给我们的规定情境执行形体动作。形体动作相较于心理动作更容易抓住,同时也比捉摸不透的内心情感容易接近,形体动作容易固定,是物质的、看得见的,并且与其他元素都有一定的关联。事实上,没有不带意向、愿望以及任务的形体动作。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时常告诫大家:“形体动作的‘小小的真实’,能够带来情感、思想和体验的‘大真实’;然而,形体动作‘小小的不真实’或许会导致思想、情感与想象的‘大的不真实’。”
演员的任务与最终目的并非单一地展现动作,而是在银幕和舞台上把真实的、具有鲜明性格以及艺术魅力的人物形象塑造出来,进而把生活、剧作者思想意蕴反映出来。其实,掌握行动是一种手段,而最终的目的是塑造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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