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指出:“在舞台上没有一般的动作,只有十分具体的在规定情境下的动作,只有规定情境才能决定动作的意义与特点,把动作的实质具体化。”基于此可知,舞台动作的先决条件是规定情境,而舞台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要让演员在规定情境中动作。事实上,情境在戏剧创作和表演创作中有着重要地位。动作无法脱离情境,动作的戏剧价值需要依托对情境的挖掘、深化与丰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认为:“演员的工作并非制造情感本身,而是把自然而直觉地产生热情的真实规定情境创造出来。”
规定情境包含下列三方面内容:
(1)人物所处的时间、环境、地点(包含风俗民俗、时代背景等)。
(2)过去与现在发生的多种多样的事件。必须强调的是对人直接影响的事件。
(3)关系——人与人的关系。
上述提及的内容统称为外部的规定情境。但在创作过程中,我们要对内部的规定情境更加重视。内部规定情境指的是开掘与丰富人的精神生活的场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对规定情境做出了划分,即外部的和内部的,并且认为内部情境相对要重要一些,其意义和作用更加深刻。他指出:“剧作家”所提供的剧本以及角色精神生活的内部规定情境都藏于字里行间,台词下边……”“情境是促使人物产生动作以进行自我表现的戏剧条件……”在此处,很有必要重复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那句话:“演员的工作并非创造感情本身,只是创造出能自然而直觉地产生热情的真实的那种规定情境。”至此,我们应该将动作与“规定情境”看成完整统一的要素。戏剧表演艺术中的所有动作均是基于戏剧情境制约之下的行动,没有孤立在情境之外的动作。(www.xing528.com)
规定情境和动作的关系密切,它们之间互相作用并依存。如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指出的:“没有规定情境就没有动作,动作永远是对规定情境的回答。”角色展开动作的依据和条件是规定情境,而其对角色动作的样式、性质以及角色的心理活动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与现实生活相同,演员在创作的过程中,不存在脱离规定情境的动作。所以,在创作中,演员越能具体、生动、深入、敏锐地感受角色的规定情境,那么动作就愈准确、形象、鲜明、恰如其分。相反,其动作便会流于一般化。
演员在挖掘和丰富角色的规定情境时,应该从剧本的情节、事件、人物关系及台词方面切入进行,展开细致且具体的想象,真实地生活在规定的情境中,进而从其中出发把角色的动作和任务完成,把内心逼真的情感以及有机的思维激发出来。
在戏剧中,“冲突”所占据的地位尤为重要。布伦退尔(Brundle)(法国戏剧理论家)指出:“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我国表演界以及戏剧界都推崇“冲突律”。在《编剧理论与技巧》一书中,顾仲彝(戏剧家)提出:“人物之间的意志冲突是戏剧冲突最具体的表现,是一切冲突中最富于戏剧性的冲突。”戏剧冲突包容着动作与反动作的斗争,实际上,戏剧艺术和表演艺术总是通过动作和反动作组成一种审美境界。诚然,这种反动作或许也是一种自然以及社会力量,或许是人内心灵魂当中的另一种力量。由此,演员在处理与组织动作的时候,要把对立的反动作作为统一因素进行考虑,并且,将动作和反动作置于冲突当中进行思考。
在针对表演进行论述的时候,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强调指出:“所有的动作都会遇到反动作,而且,前者会受到后者的刺激和强化。”因此,在所有的剧本中,当贯串动作向前发展时,一种与贯串动作对抗的反贯串动作会出现,反向发展……反动作自然可以引发一系列新动作。这种经常的抵触是我们所需要的,这是因为它可以产生争吵、斗争、争论,以及一系列与此相适应的任务以及解决方法。这样的抵触将我们艺术基础的动作和活动激发了出来。
所以,学员抑或是演员不管是组织或者表演一个小品、一出片段或演出完整的戏,首先,要组织、寻找、表现好动作,贯串动作,其次,要将反动作及反贯串动作组织好、寻找好、表现好。基于此,演员才能表现好冲突,将作品的主题和戏剧性充分展现出来,从而进一步呈现人物的思想和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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