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欧文(英国著名表演艺术家)在谈论到何为戏剧表演艺术,尤其是高境界的表演艺术的时候说道:“这种艺术体现诗人的创作,并赋予诗人的创造以血肉,它使剧里扣人心弦的形象活现在舞台上。”[1]“诗人的创作”在这里指剧作家所写的剧本。由此可以看出,戏剧表演艺术是演员在剧作家所创造的文学形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创造,进而在舞台上呈现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艺术。而这种舞台人物形象,是由演员扮演角色时,创造出舞台行动的过程来完成的。
创造这种舞台人物形象能否称之为艺术,不仅在于他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更关键的是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是否具备审美价值。这是因为,演员并非为了创造舞台人物形象而创造,而是通过创造对生活进行反映和评价,尽可能地把生活的哲理和人生的意义揭示出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观众从中领悟生活的真谛,并且通过优美的艺术形式呈现出来,与此同时,还能够从中获得对人生有益的启示,提高艺术修养,最终满足审美需求。
另一方面,对于观众而言(演员创造的接受者),也有他们自己的审美需求。这种需求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演员的表演能否满足观众的趣味;第二方面,演员的创造能否启迪他们的思想,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这一方面是尤为重要的。观众在欣赏演员表演的时候,观众不仅需要从中感受到耳目的愉悦,更希望在这种愉悦之中使他们能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在情感受到震撼的同时,也能够撞击思想,获得新的启示,并且在艺术上也是一种享受,能够陶冶自己的艺术趣味。
因此,对于戏剧表演艺术来说,无论是表演艺术的创造者,抑或是欣赏者,都具有共同的要求——演员所创造的人物形象需要具备审美价值。这一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这样一来,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演员需要创造出怎样的人物形象才称得上具备审美价值?
首先,演员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一定要真实。18 世纪,在《演员的是非谈》中,狄德罗(戏剧理论家和哲学家)曾说过:“任何东西都敌不过真实。”这句话的含义是,在表演艺术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在我国,戏曲表演艺术中有一句艺诀是:“装龙像龙,装虎像虎;装农像农,装贾像贾。”在这句艺诀中我们深刻地、认真地去体会、去领悟“像”这个字,会得出这样的结果,实际上艺诀中的“像”字其实要求的是一个“真”字。换言之,演员需要创造出能够把真实生活反映出来的舞台人物形象,并且可以经得住生活的考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演员只有把真实的舞台人物形象创造出来,才能得到观众的认可,观众才会说自己演的像。若是脱离真实,“像”便无从谈起了。
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于是之在谈到自己的创作经验时说:“你创作的人物要使观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句话说得非常正确。因为,观众的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实际上就是由于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的真实性而获得的一种生活的真实感。不论你创造出来的形象是人、是神、是鬼,是现实的、怪异的或者是荒诞的,只要演员能够赋予形象以真实性,那么,都会给观众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使观众对演员的创作产生一种信任感,观众和演员之间的联系正是从这一点开始建立并向前发展的。正如在生活中人们不会相信一个总是在说谎的人一样,剧场里的观众也不会相信演员创造出来的不真实的形象。因为,不真实的形象就是在向观众说谎、在讲假话。假如在生活中有人说了谎,一时还可以蒙骗别人,或者有人不愿意当面揭穿他说的话;而在剧场里,虚假的形象往往会立即被观众洞察,而且马上会用咳嗽、闲谈或者是干脆离开剧场的方式来表示他们的抗议,甚至还会写出文章来批评。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表演艺术中真实是多么重要。
如果你创造出来的形象是真实的,真能使观众觉得“像”,真能给观众以“似曾相识”的感觉,你的创造就会活在观众心里。观众甚至会终身感激你介绍他认识了这样一个人物,使他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这种感受在观看任何一个优秀剧目的演出,特别是演员真正创造出了十分真实的人物形象的演出时是经常出现的。许多优秀演员创造的活生生的人物形象往往会一直铭刻在我们的记忆中,活在我们的心中。例如,于是之在《龙须沟》中塑造的程疯子、《骆驼祥子》里塑造的老马和《茶馆》中塑造的王利发,林连昆在《狗儿爷涅槃》中扮演的狗儿爷和在《天下第一楼》中扮演的常贵,董行佶在《北京人》中扮演的曾老太爷等,都使人觉得真实可信。不仅使观众感觉到他们都是在生活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同时,也开阔了眼界,使观众对他们所创造出来的人物有了新的认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真实是艺术的生命。”因此,也可以说真实是舞台人物形象具有审美价值的基础。
与此相反,如果演员所创造出来的形象缺乏真实性,甚至违背了最起码的生活真实,是虚假的,这样的形象就绝不可能具有审美价值,也不可能活在人们的心中。观众不仅不会相信你所创造的人物,而且还会把创造出这种虚假形象的演员看成像在生活中说谎的骗子一样,厌恶你、鄙弃你。假如演员所创造出来的形象整个都是虚假的,恐怕就更加令人无法容忍了。失去了真实,也就失去了美,它只可能成为人们的笑谈,而绝不会有什么生命力。
真实,是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是否具有审美价值的基础。但是,这种真实不是对生活的自然状态的摹写,不是像照相那样去复制生活的原型。这里所说的真实,不是指在表演上的生活化或等同于自然生活,那只不过是表演上的技巧和分寸。这里所说的真实,是指艺术形象的真实。
这种真实,只能在创造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它是根植在生活土壤里开出来的花朵。如果我们再仔细琢磨一下于是之所说的“似曾相识”的含意,就会发现他所说的并非“真有其人”,而是说你可能在生活中,在许多人的身上都曾经见过演员所创造出来的某个角色的影子。当我们观赏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所演出的《茶馆》一剧时,舞台上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人物给予我们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这种真实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在创作中“杂取各种人,合成一个”而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但“一枝一节,总不免和活人相似”。演员所创造的艺术形象正因为有了这种“和活人相似”之处,才使我们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它来自演员创造的“逼真”,而不是简单的“仿真”。这就是说,演员创造出来的真,应该是集中概括了的生活,凝练加工了的生活,它应该是本质上的真实。这种真实不再是一种生活的表象,而是有着深刻的内涵。这种真实是演员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艺术的真实,它就像是蜜蜂用采来的花粉酿成的蜜,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只有这样的真,才是艺术的真;只有这样的真,才能使观众获得审美上的享受。(www.xing528.com)
当我们谈到艺术的真实,就必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演员是否可能完全客观、冷漠地去反映生活的问题。任何一个成熟的、有艺术良心和责任感的演员都会回答说这是不可能的。作为一个演员不应该,也不可能这样做。他在自己的创作中,不可能只是去告诉观众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还想要去告诉观众这样的生活对不对、好不好。也就是说,演员总是要通过自己所创造的形象,去评判生活中存在的是非、善恶,努力引导观众通过他所创造的人物形象去思索这些是非、善恶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给观众一些思想上的有益的启示,使之悟出一定的生活哲理。于是之在谈到这一点时曾说:“一个演员应该对一个角色做出自己的设想,从思想上评价这个角色,弄清我这个角色在总的主题下到底应该给人什么?简单说吧,是给人以教育,给人以教训。总之,最好是越有哲理越好,挖得越深越好。”[2]这段话所说的就是演员在创作中必须考虑人物的思想内涵与哲理。一个人物形象是否具有审美价值的精髓正在于它是否具有这种深刻的思想内涵与哲理。
当然,一个人物是否真实,是否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内涵与哲理,首先是剧作家应该为塑造人物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但是,演员进行再创造时绝不可忽视对人物形象的思想内涵和哲理的挖掘。可是,这种思想内涵,即是非、善恶的辨别,生活哲理的启示,绝不是通过演员单纯的说教、公式化、脸谱化的表演来揭示的,它应该是寓于真实的人物形象之中。演员对角色的理解、认识、爱憎以及对所反映的生活的评价,是通过慎重地选择和运用自己所占的生活素材,揭示其特有的思想逻辑和心理状态,寓褒贬于人物的行为之中而展现出来的。这样的人物形象才可能从本质上反映出生活的真实。因此,他不仅能在感情上打动观众,而且还能引起观众的深思。既能使观众在感情上得到升华,又能使观众在思想上去探求,或把他们引为知己,或把他们树为楷模,或引为鉴戒,或视为仇敌。总之,演员所创造出来的舞台人物形象,应该不仅使观众觉得真实可信,而且还要能在思想上给予观众启迪,甚至是震撼心灵的人物形象。
优秀的演员往往都非常重视揭示出角色的思想内涵与哲理。例如,于是之在《洋麻将》中扮演魏勒这一角色时,就没有把这个在养老院中寄居的老人演成一个衰弱的老人,而是着重去挖掘一个被生活抛弃了的弱者,却“总要在生活中发现一个强者、胜利者的自己”的心理特征。从而让人们感觉到这个人并不是身体上有病,而是“社会、生活、命运,使这个人患了一种‘绝症’”。这样就会使观众通过这一人物引发出更深入的思索。又如,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的《狗儿爷涅槃》一剧中,林连昆所创造的狗儿爷这一形象,不仅真实地表现出这个普通农民对土地的无限眷恋,并因此在政治变迁中经历了种种苦难,使我们可以感受到人物内心的欢乐与痛苦,而更主要的是他的创造使我们感受到这一人物无法超越时代、生产方式的影响给他自己所带来的局限。尽管他历经苦难,但他在思想上从来没有冲出过以上地主那样的生活为理想的桎梏,所以即使在改革的新曙光照耀到他身上时,他也无法理解,无所适从,反而去抗拒那把他引向真正幸福彼岸的时代,结果只能与代表他的理想的地主家的牌楼一起,在火光中同归于尽。因此,林连昆所创造的形象,不仅从本质上刻画出了狗儿爷这种农民的真实心态,而且还使我们认识到这种人物的理想与追求的渺小以及不可避免地会与历史发展规律相违背的悲剧性。正是由于这些表演艺术家在创造角色时表现出了对自己所扮演的人物的评价,引起了人们的思索。但是,有的演员根本就不去思索自己所扮演的人物在思想上能够给予观众什么启迪,他们只不过是直译式地扮演了角色,因此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创造。有的演员甚至对人物做出了错误的评价,歪曲了人物的思想内涵,如有些演员为了哗众取宠或者是自我欣赏,结果使他所扮演的人物形象完全脱离了表现主题思想的要求。这样的表演,不是使他所扮演的人物变得苍白无力,就是歪曲了人物形象,因此他所扮演的人物形象也就不可能具有审美价值。
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除了应该真实可信、具有思想内涵之外,它还应该是美的。就像歌德在《演员规则》一文中所要求的,演员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不仅要真实,而且要美”,应该是可供鉴赏的艺术品。
一个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虽然是与它真实的程度及其思想内涵的深浅密不可分,但它毕竟是艺术作品。生活的真实、思想与哲理,必须通过优美的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因此,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也应该是生活的真实、思想的内涵与表现形式完美和谐的统一。只有这样,它才会更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谈到他所主张的表演艺术原则时曾经说过:“我们艺术的目的不仅在于创造角色的‘人的精神生活’,而且还在于通过艺术的形式把这种生活表达出来。”[3]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强调通过“艺术的形式”来表达角色的“精神生活”,指的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从表演上来说,就是体验与体现的统一。在表演艺术中,这种美就表现在真实的体验与鲜明的体现的统一之中。只有具有这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验与体现的统一的人物形象,才可能是美的,才可能是可供鉴赏的艺术品。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观众在欣赏任何一种表演艺术时,总是通过他的视觉和听觉来欣赏演员的创造。因为演员所创造的人物形象只能是通过演员的形体动作、声音和语言诉诸观众。不论一个演员有多少生活积累和美好的思想,他对角色认识得多么正确,分析得多么深刻、透彻,体验得多么真切,如果不通过形体动作和语言,他就不可能把他所扮演的人物再现在舞台上。所谓通过艺术的形式把角色的“精神生活”表达出来,指的是演员应该把对角色的心灵体察与感受通过准确、鲜明、富有表现力的、能够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外部形式揭示出来。而演员用以创造这种外部形式的主要手段则只能是形体动作、声音和语言。戏剧作为综合性的艺术可以运用多种多样的手段来揭示人物的“人的精神生活”,如舞台的布景装置、灯光、音响效果等,都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渲染人物的心理生活,但这些只能作为演员创作的一种补充,它不可能完全代替演员的人物形象的创造。因此,对演员来说,是否能以艺术的形式来塑造出鲜明、生动的舞台人物形象,和演员在形体动作与语言上是否下了功夫精雕细刻有着密切的联系。白居易在《琵琶行》一诗中用“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来描绘一个委身为只顾赚钱、而不关心自己家庭的商人的妻子的出场,马上使人感觉到她内心中难以言传的哀怨和痛楚,并且感到这是一幅图画、一个雕塑。诗人写在纸上可以引起人们的想象,而演员则要用自己的身体去把这种图画和雕塑创造出来,直观地呈现在观众的眼前。同样,作家或诗人可以描写一个人物的声音似银铃般清脆,或者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而演员则必须运用自己的声音去把它表现出来。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把王熙凤的出场描写得绘影绘声,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在读者的想象中出现了,而且也获得了审美上的满足。演员要想使观众获得同样的审美上的满足,就必须运用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符合王熙凤这个人物性格特征的笑声、语调、语气、语势以及语言的节奏变化和行走的步态、站立的姿势、举手投足的仪态等,即以形体动作、声音和语言作为手段,创造出揭示角色的“精神生活”的艺术形式,诉诸观众的视觉与听觉,才有可能达到这个要求。
此外,从审美的角度来说,演员在运用艺术的形式来表达“角色的‘精神生活’”时,就不能不考虑艺术形式上的美的问题。悦目、动听才可能赏心,这是任何一种表演艺术都必须注意的问题。例如,金山在话剧《红色风暴》中所扮演的施洋大律师,就很注意艺术形式上的美。他在创造这一人物时非常注意角色的外部造型,从发式到服装,每一个姿态,每一个手势,都有着精心的设计,时时处处都给人一种热情磅礴、大义凛然之感。特别是那段激情澎湃地为工友黄德发辩护,对敌人进行控诉,号召工人们团结起来斗争的大段台词,金山不但在语言上处理得节奏鲜明有力、字字铿锵,而且在形体动作上几乎每一举手、每一投足都是一幅画、一个雕塑,给人一种壮丽、雄伟的美的感受。
这种在形式上追求美的要求,是否只适用于正面人物的塑造上呢?当然不是。在塑造反面人物时,在艺术形式上也应该讲究一个美字。我国许多优秀的戏曲表演艺术家在谈到丑角的表演时,有这样一句话:“丑而不丑,不丑而丑。”这就是说,演员即使是在演坏人,也不能以丑陋的方式去表演,而应该同样以艺术的手法去精雕细刻,既要使观众认识到这个人物的丑恶面目,又要使观众能够得到艺术上的欣赏、美的享受。戏曲表演艺术家华传浩老先生说,在表演艺术中“有美无丑”。这种说法道出了表演艺术之所以是艺术,是因为离开了美,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因此,演员在创造一个人物形象时,无论是要表现他美好的心灵,还是要揭示他丑恶的灵魂,都不可不考虑艺术形式上的讲究与美感。
从上面所说的这些来看,在戏剧表演艺术中,演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要想真正具有审美价值,它就必须是真、善、美的统一。离开了或者达不到这种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就无法奢谈什么表演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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