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清政府对于防军营伍的整顿问题,还有其他不同的整顿和改造方法,这些以求善后变通的方法确有不少,但有四件事情值得关注。
首先是随时换防的问题。
各省防军成立,初募练勇,实数还有八九成,这样防军应敌之师,短少还不至于太多,一经驻防无事,总统、分统、营官往往饬令勇丁几成告假,结果上行下效,互相徇隐。而在防的勇丁,或因病故,或因克苦离营,或因事故回籍,或因烟赌及犯营规革退,而勇额之虚悬已经不少了。
同时,总统、分统、营哨官及营务处,各调剂其亲戚故旧、家人妇女,捏开虚名,散隶各哨、各棚,随时坐扣实饷,以及幕友、随员、文案之跟随,也虚补名粮。营哨各官,瞻徇情面,习为故常,这样名粮之虚冒更是不少了。名册报部,则历历可稽,按之实在,则满七八成者固然很多,有的甚至有不满四五成的,这已经是很严重的问题了。
虽然各军都有稽查截旷的活动,而勇丁之多寡,只有总统以下各官知道。虚冒的名粮,也只有总统以下诸人分别扣除。各营的勇丁,又非他人所能点名清查,虚实固不可知,其强弱也不可知。此防越久,不堪深究。离京越远,更不堪深究,虚靡帑项,所以日甚一日,后果越来越严重。
要改变这些弊端,只有随时更调这种方法,这是简单的变通方法。或调东省之军换防南省,或换西省之营调防北省。不可彼此两省对调,更不可以彼此一军对调。这样做有更大的好处,当时刘锦棠一军尚须防剿余匪,吴大澂所部各营传闻尚为得力。无论何军,应令即时进行更调,不准督抚统兵大臣以久驻。
不愿意换防的理由,多是借口防军熟悉地方情形,深资得力,及有经手未完事件,未能遽令换防等语。这些都是捏词搪塞展缓,以遂其欺饰弥缝之计。其借口不可换防者,非欲拥兵自重,即恐利权旁夺,否则空额太甚,担心形迹破露罢了。
而且,换防时要明确规定,在拔营之先,应由督抚严饬各地方官,不许百姓临时应募充当长夫。开行之后,也不准游民沿路应募充当勇丁,总以该军实有勇丁自行搬运帐篷起行,由该管营、哨官严加约束到防。
关于换防的期限,不必预定年份,可以随时更调,使之仓猝募实不及。换防的远近,约在千里以外,庶得按站稽查。督抚预令各该州县,凡遇换防军营经过地方,沿途要隘详密查点人数,禀呈督抚奏报,即据勇丁多寡以定统兵诸臣的功罪。并请旨破除常格,准经过各州县核实造册。由驿呈报户兵两部,使小臣亦得效忠,这是兼听并观之道。免致督抚独任其怨,归于瞻徇,造报不实。“如是则防军之虚实,难逃千里共见共闻之耳目”[95],这是应当变通的地方。
其次,由疆臣点校各军。
防军练勇由各军的总统官点名散饷阅操,少者无不以为多,虚者无不以为实,弱者无不以为强,究之多寡虚实强弱,政府固不得而知,即驻扎该处的督抚也是不得而知。
只有请饬下各督抚,于防军过境之时,近则调省,远则出巡,驻扎防军必由之路,无论何军练勇,调册点名阅操,在道路之中数之,则少者不能报为多,额之虚者不能捏为实,勇之弱者也不能饬为强,即或临时募补,技艺必不娴熟,则老弱者可以裁汰,冒充者可以斥退,随时据实驰报。
这样,朝廷就可以就其现有的勇丁以为额,以后只有裁减,不准募添,如此筹饷又有把握。等防军到防之后,督抚一年之内,或调省,或出巡,点名阅操四次,则将领之能否,勇丁之强弱,人数饷数之虚实,举可周知。这些都随时驰报,而保奖参劾,即存于其中。哪些营伍逐渐归于整顿,督抚果能破除情面,“核其名实,虽非其军统帅,亦必有所严惮,不敢弊端百出”[96],这是应当变通的地方。
第三,饷归部拨。
各军夫价、公费、帐篷、勇饷均已裁汰之后,可以说是弊端全除。勇数又复核实,则饷项从新另有定数,这可以减少政府财政上的压力,对于旧章、新章是有利于统一的。
陆军军饷原本是由部拨。自咸同年间军务大乱,因由外省筹饷协济,即由外省解赴各军,免解部库发领。政府转折就延,造成军队事权下移,这只是时局紧张时的一种权宜办法。
军务平定后,如果仍由各省解赴指定各军协济,虽说简便,但恐相沿日久,视为固然,地方督抚将不复知有朝廷。当时的统兵诸臣,无非勋旧亲任,原可不疑,但是日引月长,老成凋谢,倘委任或非其人,则兵饷皆在将帅掌握之中,外重内轻,流弊尤恐更加严重了。
地方各督抚大臣,每年开支动逾数百千万两,政府不曾限制。但地方督抚忽视朝廷,已成外省积习。若不及早裁革虚冒,示以限制,提充库款,恐将来尾大不掉,政府遇有急需,必至呼救不灵了。
所以应当饬下部疆臣及统兵诸臣,此后防军月饷,除奉省现议新章,此外各军月饷,现由部拨者仍由部拨,由各省协济者,该军随京在二千里以内,所有各省协济该军饷银,悉令解部,由该军赴部请领。其有防军距京在两千里以外,前由各省协济,其协济省份距京较近距该军较远者,所有协饷悉令解部,也由该军赴部请领。只有协济省份距京较远距该军较近者,所有协饷虽暂免解部,应由该军督办先期奏请。俟奉旨允准饬部行协济省份,方得请领。但户部均应不能延迟,以免军心决望,或至饥溃。如此办理,朝权才不会下移,才可随时循名核实,不至如从前公款饷项皆在督抚、统兵诸臣之手,诚为二得之举,这也是应当变通的地方[97]。
这个办法,当时有人提了出来,但清政府对此未能有所行动,也不变轻易改变当时军权和饷权下移的事实,所以也只是一个说法罢了。
第四,汰兵补勇。
清代之前,历朝在开创之初,大都兵精而少,但是往往延及几代以后,莫不兵弱而多,清朝也不例外。国家额设旗、绿制兵60余万。洋务运动30多年来,行兵者皆以为不可用,于是广招练勇以成军,似觉得练勇可用。却不知前招的练勇,几代而后,由壮而老,精力消耗,且戍守安闲,强者必去,弱者方留,其不可用也已日益显现。
因此,改造的方法之一就是,随时裁革不可用的制兵,挑补可用的练勇,可收一举两得之效。(www.xing528.com)
此前是制兵不可用,应当随时裁革,补以可用之练勇。因为当时这两项兼支,坐耗粮饷,各省制兵至十余年不能造册报部,其兵政之废弛可想而知。各省防军至数百营无从核实,则饷项之撙节无从有望。因此,裁减虚冒,禁革弊端,上述三方面的变通核实,不过补救于一时,不能解救于永远。在此背景下,清政府多次明谕,饬令各省防军严行稽核,汰弱留强,这也是有意义的举措,但是各督抚、统兵大臣,并不能实力奉行,不过视为具文,粉饰因循而已。
所以,清政府特饬各督抚、统兵大臣,定限五年,将各省练营制兵、水陆防军等分年裁汰,各在五年以内随时裁撤挑补,五年以上俱定制兵之额。其有限满制兵、练勇尚未开除选补足额饰词延宕者,无非是想虚报空额,吞蚀口粮。
如果有应须设防,或疑不敷分布的,可以仿照前贵州巡抚岑毓英改定黔省抽兵补练章程,应设防军处所,即拨补制兵的练勇分起驰扎,仍以前带练勇的营官及黔省候补归标的武员管带,而总其成于巡抚,所有统领、营哨官、委员、文案、书识等月支薪水,比之各军无不核减。但是兵勇月饷也不及各军之半,应请饬部调查各省制兵、练勇营制粮册,逐一比较,按照黔省章程酌加口粮办理。
黔军的兵勇规定:短少一名,记营官大过一次;短少二名斥革营官;短少三名,军法从事。虽未必弊绝风清,然究不致如各军虚冒名粮之甚。这种办法已行之数年,并没有什么大弊。如果其他省能照此办法,裁汰疲弱的制兵,以勇丁补制兵之不足,这样则驻防东南的勇丁即以补东南空额之兵,其有东南之勇从西北等省驻防之军,或有不愿归西北等省之标者,则西北等省所裁制兵空额可补,其有不足,宁缺毋滥。其留防西北未尽归标之勇,足补西北等省所空制兵之额,即以之留防西北,以代空额的制兵。或留防之勇多于西北制兵空额,则以余勇之名补于东南兵额不足之省,“而以后粮饷可仍照各省饷章开支,如是则勇尽劲兵,额无空悬,饷不虚靡,然后可以经久”[98]。这也是应当变通的地方。
以上这些改革,如果真的实行起来,近则一年之中可以节饷数百万两,远则五年之外可以节饷千余万两,“则库藏安有不充,而以苏民困,则衣食所资厘金可减,以养官廉,则京员禄俸可增,以恤兵丁,则八旗口粮可加,殊于国家至计大有裨益。其有公忠体国者,必遵旨实力奉行,其有假公济私者,必违旨矫语难行”[99]。
清政府对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但都察院代奏教习王开运敬抒管见一折中所提到的这些办法,有一些在个别省份中已经实行,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防军中有不少费用也是可以进行改革的,例如各项公费。
防军有总统1员,每月约薪水银500两。数营有分统1员,每月约薪水银50两或者100两。每营有营官1员,每月约有薪水银50两,比起文员来他们的俸银已多出数倍。而总统每月又另有办公银约1000两,作为办公、赏犒、心红纸张、油烛、柴炭等费。文案委员等薪水在外,分统营官,每月也另有公费银150两或200两,作为添换旗帜、军装号衣、办公等费。
这些所谓的办公费用,从前攻战之军,奋勇者都有奖赏之费,受伤者有养伤之费,阵亡者有埋葬、搬柩、优恤之费。或遇败仗,有赶办军装之费。如果防军除应酬方面的费用外,其余有的费用还可以请饷报销,略有领解部费,阅操赏犒。这些虽然会有,但是一营能得到奖酬的也不过数人,何况奖赏未必重。此外,心红纸费所动用的并不多,油烛、柴炭则月有薪水,至于各营旗帜、军装未必每月添置。号衣、号褂虽一年、半年时有添换,如果不克扣勇饷就足够了,何必还要什么公费之类的。
凡此公费,所需的到最后又用在何处,这是明摆着的。可是还是有一年只发勇丁饷银九个月或十个月的,或者闰月并不发饷,这虽然不是各军都一样,而领解全是库平银,散发粮饷、薪水各项,每银一两扣四分,每万两扣减四百两。这项平余,也名为提出办公。“是则各军皆然,似此则办公等费有盈无绌,安用薪水之外每月又另加公费,然不准支销,则借口办公无资,按月支销,又未免贪冒殊深。”[100]这些所谓的办公费用,是可以裁减的。
防军中因为腐败现象太多,军官大都成为贪污腐化分子。所以,以上各项公费的占有和贪污就是典型例子。
此外,帐篷折价也是一项浮冒款目。
前敌行军,不得不携带帐篷,以免野处露宿,且转战无定,易于损失,不得不半年一换,或者周年一换。驻守的防军,必然修筑营房,以图永久安居。计工估价,必作正款加倍报销,而所有帐篷束之高阁,悉归无用。又何至半年一换,或八个月一换,或一年一换。每营每年所添换帐篷价银至六七百两之多。这些款目不过徒劳无功,多浮冒款目。“即或偶有多调,旧者尚存,可以适用。纵有破坏,弥补即可。爱惜存储,可以二年一换。”[101]而所谓的帐篷折价也是可以裁减的。
以上这些可以裁减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真能减下来,约计每年马队一营可节饷银九千余两,步队五百人一营者可节饷银一万五六千余两[102]。
此外,防军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也是对防军职责的扩大,是防军对晚清经济发展的一大贡献。
1881年,左宗棠计划调湘淮军马步各营兴修水利工程,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湘淮军在大战后对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也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情。
近畿水利,关系国计民生,兴修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因为受限于地方财力,河堰又受淤过深,往往兴修无法进行。道咸以后,军需繁巨,政府对水利工程更是兼顾不及,即例定岁修之费,也屡屡折减,于是河务废弛更加严重了。凡永定、大清、滹沱、北运、南运五大河,以及附属的六十余支河,原有的关坝、堤埝无一不坏,减河、引河无一不塞。其正河身淤垫越来越高,其视河底竟高于河外民田数丈。每遇积潦盛涨,横冲四溢,连成一片,顺、保、津、河各属,水患成灾。
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后,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并多次强调要以治河为务,但还是不能兴办河务大工。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后,正值连年大水,不得不求修治五大河的方法。五大河以永定河之害为最深,但卢沟以上,束于两山之间,向无工程,其病实在卢沟以下。必须挑去二百余里中洪一二丈的积沙,方能顺轨,否则以南堤为北堤,而改河使南,另筑南堤以障之,也可安流弭节而去。如果挑去全河极厚的积沙,自来无此办法,也无出沙堆积之处。如改南堤为北堤,则固安、永清两县城近靠南岸,也须迁建。东西河之间宽广百数十里,淤泥厚极,人力难施,此工程艰巨,在当时条件下不能大办。
在此背景下,李鸿章逐渐设法,量力补救。频年以来,修复了永定河金门闸及南上北三灰坝,以资分泄;裁湾切滩以纾流势,加筑堤段,添备麻袋上车,以助抢险。这些工作,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抽淮、练各军分助挑办完成的。
当时,淮军统领周盛传,于津东的兴农镇到大沽创开新河45公里,上接南运减河,又于减河两旁各开一渠,以便农田引灌,其兴农镇以下又开机工河六道,节节挖沟引水,营成稻田六万亩。且耕且防,对于海疆建设也是大有益处的。同时,李鸿章还在各河的上游并治,在上游修复闸坝,酌开减河,以资分减下游;挑挖正河,添辟减河,以畅去路。
这样的工作,李鸿章部淮军、练军各营,因为人数有限(仅二万余人),他们驻扎各要隘,修筑炮台,弹压地面,缉捕盗贼,各有专司,只能抽空就近协助河务工役,势难全撤要防,总的工程态势是招雇民夫,助以兵勇。在此情况下,左宗棠以所带各营伍,移治上游,正可辅助直隶兵力之不足。左宗棠以陕甘应饷之军,助直隶治河之役。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左氏军自张口、怀来移驻涿州,永定河堤,同时请张之洞、张佩纶来主持,由此可知左宗棠的用心良苦[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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