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几个典型省份的挑经战之勇丁来补充绿营缺额的情况进行分析。
江苏省对绿营进行改造和整顿时所采用的方法很多,除了实行营制变通、裁兵增饷外,还适量挑选一些经战的勇丁来补充绿营的缺额。在捻军刚被肃清后不久,散勇纷纷回到江苏原籍,江苏省城空虚可虑,留防江苏的军队先是侍讲学士刘秉璋所部各营,接着是江南提督李朝斌所部陆营,均经陆续调征遣散。
1864年,金陵克复太平军战败后,清政府内外臣工所提的建议中,有不少人就提出裁撤勇丁以补额兵,清政府也同意这种做法,所以下谕旨通行酌办。但是一些省份并没有按照这种方法来改造绿营。江苏省能这样做,算是一个较好的典型了。马新贻在江苏省酌改勇丁为绿营兵,将原来的老弱绿营兵逐渐裁减,一些省份也有仿行。
当然,这个方法并没有全面推行,由于勇丁数量过多,绿营名额有限,再加上勇丁口粮比绿营兵优厚得多,很多勇丁不愿意加入绿营,所以江苏省在推行这个办法时只是适量推行,且数量是有限的。
当然,裁勇补兵,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勇粮较兵饷为优,勇丁一般不会愿意背井离乡,就此数钱两许之饷,如果不增加饷银,勇丁是不愿为兵的,这也是当时的实际情况。
当时两江总督李宗义,在上奏中对于改勇为兵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他认为,江苏省兵额久未募补,勇丁全系乡民,或者因地制宜,尚易措置,至于各省情形,则迥不相同,自东南肃清以后,议者都主张改勇为兵,则兵丁皆已熟娴战守,勇丁不致游荡无归,似属两全之道。但是问题在哪里呢?不知兵与勇判然两途,其情各不相属,其势断难强同。兵则向系土著,勇则招自他省,这是主客不同。兵则分设塘汛,数极畸零,勇则合驻营盘,气皆团结,这是聚散的不同。兵则马兵领饷至多只有二两,勇则散勇领饷至少亦在三两以外,这是厚薄的不同。兵则常有护饷、押犯、缉捕等差,不能时时操演,勇则专习枪炮、刀矛、藤牌各件,必须日日练习,这是勤惰的不同。
李宗义指出,以上种种不便,如果改勇为兵,即使勉强从事,也恐收效甚难,而流弊更多。养兵养勇,各有利弊,大率承平之世利用兵,艰难之时利用勇。自粤匪倡乱,捻回继起,各省改兵募勇,已成积重难返之势,今日改勇为兵,恐有缓急难恃之虞。这是各营勇丁碍难改为额兵的实在情形[111]。
至于裁撤之说,各省军务虽已定,而关外之军事正在进行,粤西之灾患已平,但隐忧甚大,伏莽尚多,现在存留之勇,均系久从征戍之人,器械齐备,技艺纯熟,成此规模,实非不易。一旦遽议遣撤,不特欠饷甚多,无从筹此巨款,且将来设有不虞,再行招募,必非旦夕所能集事[112]。因此不赞同裁撤勇营。
从当时江苏省的情况来看,除直隶总督李鸿章留防淮勇外,只有合字6营,星字、夙字2营以及抚标新练之营,人数不多。1871年前,总督曾国藩在上奏中建议在沿海、沿江各省精练陆勇12营,但因兵饷两难未能创办。因此,未定之局既不能竭力扩充已成之局,似不宜轻言遣散。目今各省勇丁只宜减,而不宜撤,或就防勇最多省份酌减一二成,以省靡费,其余应俟海疆无事内地大定后再行从容裁撤,熟筹安插之方。“现在仍应如意训练,不使日久生懈,虚靡帑项,其绿营未足之兵额,不必遽行募足,以冀稍节饷需。”[113]
李宗义的这个建议,对于当时清政府是否推行以勇丁补足绿营缺额的政策,具有相当重大的影响。
除江苏省外,湖南、广西等省在改革绿营的过程中,也都实行以勇丁来补充绿营额兵。云南、贵州等所改造的绿营士兵,其来源也都是勇丁。此外,陕西省巡抚蒋志章在整饬绿营的过程中,也是改勇归兵,计划在裁撤客勇中改换土著,“以期规复营制”。
还有陕西省,1871年陕西巡抚蒋志章议覆整饬绿营,改勇归兵,拟于裁撤客勇之际易以土著,以期渐复营制,清帝下谕令,“营务废弛已久,着即实力整顿,俾士卒皆成精壮,饷糈不至虚靡,毋得徒托空言,是为至要”[114]。(www.xing528.com)
此外,新疆省也是一个典型。
新疆满洲绿营官兵分布南、北两路,有驻防、换防之分,驻防者携眷之兵,永远驻守,如伊犁、乌鲁木齐、古城巴里坤的满洲绿营都是如此,吐鲁番的满营也是如此。北路的塔尔巴哈台满兵则自伊犁调拨,南路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乌什阿克苏满兵则自乌鲁木齐、古城巴里坤调拨,其绿营兵则自内地调拨,都是轮班更替,并非常驻之兵。伊犁驻兵比乌鲁木齐驻兵多,有满洲蒙古八旗兵,有绿营屯兵,有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等兵,环卫森严,所以“靖边围而资控驭,最为整肃”[115]。
1882年,据帮办新疆军务提督张曜所奏,新疆局势大定后,当时的重要任务是裁汰勇丁以节饷项。裁汰勇丁可以规复兵额变通营制,方能永固边防。营制之宜变通者有三:一是增加骑兵,二是重火器,三是设游击之师。各省绿营定制,步多骑少,扼要防险。战于山谷,步兵之利。但在平原决斗,则是骑兵之利了。新疆各城,广川大原,应当增加骑兵。军兴以来,火器越来越精,火器比其他武器先进。外国水师能获胜就是凭这先进的火器,而且火器越来越先进。
至于各城营汛,设立制兵为数不能过多,但新疆南北两地应设立游击之师,居中驻扎,统以知兵大员,此项兵丁不供不役,规模严整,以期士气常新。遇各城有事,风驰电掣而赴之,无事之岁南北两疆各边界,定期会操,振武扬威,追捕奸宄,这是一个重要的任务,也是应当变通的,所谓变通营制方能永固边防。
至于各城兵额,督办新疆军务刘锦棠呈明,请就关外现裁营勇,选其精壮耐劳者编成制兵,改行饷为坐粮,实为良策。在此背景下,新疆的兵额大都由勇丁来补充。当时关外营勇有籍隶陕甘离新疆较近的,也有籍隶东南各省自小投营转战新疆的,这些勇丁用来补充绿营缺额,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因为久经战阵,可期得力。“所谓裁汰勇丁即可规复兵额也,边域要地,治兵为先,兵强则边固,边固则民安,民安则事理矣。”[116]
那么裁勇补兵是否可行这倒是个大问题,这是因为勇粮一般都比兵饷为优,勇丁不愿为额兵也在情理之中。只有地方裁额并粮,变通营制,渐次办理。
如何变通?绿营饷制,每月马兵一两九钱,战兵一两四钱,守兵九钱零。如此他们必借小手工、贸易以谋兵畜,不能禁兼别业,不能责令专操,技艺更不论了。遇有调遣,数日不能成行。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其办法就是裁额并粮,以两饷挑养一兵,让其无家室之累。仿勇营规制,如额兵一万,分作20营,以一半驻守,一半巡防,无事则计日操防,有警则随时援应。申明纪律,不准再蹈绿营旧的习气。这个办法,在新疆实行得很好,当时新疆设立提镇各官,奏请按照楚湘营制,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渐次办理,兵现减额,原设的将弁兵丁也应随之核减。绿营将弁岁领廉俸、马乾、薪红银两,职分大的一官可以抵百兵之饷,职分小的也可抵数十兵之饷。曾国藩筹议安徽绿营,奏请将零星孱弱之兵一律裁撤,营汛将弁暂缓序补,诚以裁汰兵丁必须先裁汰将弁,其用意十分明确。
绿营积弊隐匿,空粮摊扣月饷,以及左右役使都十分严重。如果能先裁将弁以并营,则所并之兵已现多,以后逐渐裁兵,停止招募,“有缺额千员,即将现兵挑五百精壮补之,给予双饷,绿营精壮不足即以营勇拨补,作为练军一营,均照勇营章程办理”,这样可以兵归实用,勇可渐裁,“亦可节省饷项之一道也”[117]。
为了增加国防军的实力,清政府甚至还想充分利用江南一带的乡兵、土兵,此议起于同治元年五月初御史华祝三的奏请建议,他在“江西、福建情形吃重亟宜训练土兵以资战守”一折中首先提到训练土兵的问题,清政府要“在江有年熟悉地方情形”的沈葆桢和曾国藩妥善筹议,并“妥筹酌拨”。当时江西省的实际情况是“濒年被扰,向借楚军之力为之驱除”,而地方主义又十分严重,“官绅咸以留本地之财养本地之勇卫本地之民为请”,沈葆桢提出此议有四大困难:“筹饷难”、“择将难”、“选募难”、“训练难”。所以他建议:“愚以为谋江省自立之策莫如先练额兵。”[118]
总体来说,江西省的额兵较他省为少,全省计只有12000人。因此所采取的整顿办法是,严汰老弱,增补精锐,分作两班,一班调省及两镇操演,一班留本营汛弹压,半年一换,除在本营汛者照旧领饷外,其调赴操演者酌加练费,以资津贴。练成之后责成两总兵轮流带赴皖、浙助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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