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长佑所建的直隶练军
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过程中,绿营的无能彻底地暴露出来了,为了挽救统治,清政府从多方面对绿营进行改造和整顿,改造的最主要方法之一就是建立练军,创建练军首先从直隶开始试点,随后它的成功经验被推广到全国各地。
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又一次被英、法打败,中英、中法换约之后,英法联军撤到天津驻守,清政府要员喘息刚定,恭亲王奕和桂良、文祥等人开始筹议善后大局章程六款,开始意识到自强、练兵以及边防的重要性,他们在1860年12月提出了旨在自强的办法:“窃臣等酌议大局章程六条,其要在于审敌防边,以弭后患。然治其标而未探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31]
因此,练兵作为一种强国之术,清朝统治者开始选定的练兵对象是八旗禁旅和近畿的绿营兵。而训练的方式则向洋人学习洋枪、洋炮以及相应的洋操。
同光自强运动之初,清政府想继续挽救和加强仍被兵部和户部所控制的绿营,于是提出了对绿营进行改造和训练的计划。崇厚关于让英国人在天津进行训练的计划中,训练的绿营兵人数多于八旗军,并从受训的绿营兵中挑选了500人组成“洋枪队”,这个新建的洋枪队在对捻军的作战中证明是管用的。
首先提出从绿营额兵中另立营伍、建立“练军”建议的,是被任命为直隶总督的前湘军将领刘长佑。他建议重新训练大约15万名的直隶绿营兵,而不用对原来军队的编制进行改变。汛兵每500人组成1“营”,以便在全省的七个中心地点实行定期的军事训练,兵丁被准许在两次训练的长期间隙中返回原汛[32]。
1863年7月,刘长佑初步拟定了练军规制,并上奏朝廷。其要点与湘军差异不大,只是进行了一些改进。如在营之上建立“军”,不同于湘军,湘军在营之上是统领或分统,以五营组成一军,这是一个很大的改进。此外,刘长佑建议因地制宜,改长夫之制为军辆的配属,这也是一个新的变化[33]。
此外,刘长佑强调,要以南省营制教练北省之兵,清政府也认为这是“最为善策”,只是直省营伍废弛已久,本地练勇积弊更多,此时就地选募新军,亦必须留楚省将弁,以资教练。刘长佑将所部兵勇按照楚营成式,参酌北地形势,另立规制,以500人为一营,设立营官、亲兵、哨队、官长,分别旗帜,队伍讲明号令,督令兵勇逐日操演,渐有改观[34]。可见,清政府也基本肯定了刘长佑的练军做法。
其实,直隶练军的数量和方式,最初是依照薛焕的建议实行的,在直隶设立四镇,每镇人数一万,再于京师神机营增添两万人,分派这几次教练,饷源所出,则责成各省督抚联合筹措,用以加强畿辅的防务。
薛焕当时在总署办事,于1863年5月上奏朝廷,提出直隶练兵的建议,他把抵御外国侵略问题作为练兵的主要出发点。他说,方今夷商分布各口,天主教布满天下,探我虚实,侵我利权,干预我军事,夷人“负其豺狼之性,事事动形掣肘,稍不遂其所欲,辄以用兵挟制,若徒由总理衙门以口舌与之争胜而不求自强之术,恐口舌有时而穷,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京师直隶两处练兵,就目前陕西等处军务而言,实已不可稍缓,况夷人眈眈虎视,不能不豫为防范,未雨绸缪”[35]。可见,他所提出的中国练兵的初衷,实为防夷人侵凌,得先自身强大,而自强之法在于练兵,尤其要训练京师直隶之兵。
刘长佑作为湘楚宿将、知兵大员,受命练兵后并没有按薛焕的办法,而是重新提出要练7军的建议。1863年11月,刘长佑提出了编练7军的办法。7军共2万人,就直隶当时现有的4万绿营中精选12500名步卒,2500名马兵。以步卒500人为营,5营为军,每军配马队500名,合3000人一军,共成五军;再募练4000步卒,1000马队,分为2军,组成7军,其营制均仿效湘军营制。议定后,即在督标、镇标中抽选兵丁,着手训练,分驻保定、河间、正定、大名、威县、宣化、天津七处,这是直隶练军成立之始[36]。这七军之兵都集中在保定进行训练,练成之后再分驻于其余7处。
1866年,恭亲王奕奉旨批准给予刘长佑总督更多的财政支持。刘长佑就把从各标抽调出来的兵编入他所指挥的六个中心,组建起新的“练军”。所谓的练军,就是经过重新训练的绿营兵。户部最初从天津海关拨款十万两充当练军训练计划中的军火费用。但在1867年1月,恭亲王奕的反对派、户部尚书罗惇衍上疏攻击这个计划,结果受到很大的影响,慈禧太后最后削减了这个练军计划的财政开支[37]。
刘长佑的练军计划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突破,但是在当时它的确是改造和整顿绿营的一个办法,尽管有人认为它不是整顿绿营兵的一项普遍措施[38],但对于当时疲弱的绿营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改革。
刘长佑后来因为清政府的过于干涉,又对练军计划进行了一些改修和补充,一是他所挑选的对象划定就所列七处所原有防军中挑选;二是所谓的集中训练,改为就各驻所集中进行一月一次大操,就各营官处集中十日一次小操,平时无事,各守各汛。与他原来的练军计划相比,这样反而变退步了。
由于刘长佑的计划并不完善,他所建立的练军,既包括了绿营兵,同时还包括了营勇,所以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结果从1863年到1865年练了三年都不成功。对于绿营的改造方面,其最大的缺点在于,各就防地抽练、操演之后,又各归各汛,以致绿营的习性不能改变。另外,练军的协饷也不足,士兵训练并不努力,所以三年的努力仅成军8000人,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虽说成效不大,但对于改造和整顿绿营而言,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问题的关键是,刘长佑为何没有在直隶建立“练军”的同时,将其他没有抽练的防汛地的绿营兵废除呢?如果能汰弱留强,把没有被挑选的防汛地的老弱绿营全都废除掉,岂不是更好。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它涉及清朝的祖制,清政府并不想全面改掉其祖宗成法,所以不愿这样做,这是当时中国的传统和文化所决定的,当时清朝掌权者没有这种彻底地进行改革的魄力和勇气。
1866年,恭亲王奕奏请改弦易辙,仍由刘长佑经营,共为六军15000人,分驻遵化、易州、天津、河间、古北口、宣化六处。每处步队2000人,马队500人。这次改变,有三个特点不同从前:首先,看重了边区的驻防;其次,防营各标挑选之后,即在驻所操练,成为独立的军伍,不再回归原营;第三,严饬各省照额数解饷,不得拖延。这样,练军虽出自绿营,但已基本独立。练饷也成为专款,各省不能虚应故事。练军、练饷的名称,至此基本确定下来[39]。
刘长佑编练六军,在编制方面也有较大的改变,更多是采用淮军的成法和优点。其具体编制为:每军2500人,分为前、后、左、右、中五营,设总统官一员,文翼长一员,武翼长一员;每营500人,分为前、后、左、右、中五哨,设管带官一员,帮带官一员;每哨100人,分为四队,设哨官一员;每队25人,分为五伍,设队长一名;每伍5人,内择老成明白者一人为伍长。具体的配置为:
前哨(4队):一队,兵24人,抬枪12杆,队旗兵1名;二队,兵24人,马枪24杆,队旗兵1名;三队,长矛兵10名,把刀兵10名,藤牌兵4名,队旗兵1名;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
左哨(4队):一队,兵24人,抬枪12杆,队旗兵1名;二队,兵24名,马枪24杆,队旗兵1名;三队,长矛兵10名,把刀兵10名,藤牌兵4名,队旗兵1名;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
中哨(4队):一队,洋劈山炮车4辆,每辆炮2尊,炮兵6名,共4辆,炮8尊,炮兵24名,队旗兵1名;二队,洋劈山炮车4辆,每辆炮2尊,炮兵6名,共4辆,炮8尊,炮兵24名,队旗兵1名;三队,洋开花炮车2辆,每辆炮2尊,炮兵6名,共炮4尊,炮兵12名,又马枪兵8名,长矛兵4名,队旗兵1名;四队,马枪兵8名,长矛兵4名,金鼓旗兵4名,执旗游兵4名,头旗兵4名,队旗兵1名。
右哨(4队):一队,抬枪12杆,兵24名,队旗兵1名;二队,马枪24杆,兵24名,队旗兵1名;三队,长矛兵10名,把刀兵10名,藤牌兵4名,队旗兵1名;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
后哨(4队):一队,抬枪12杆,兵24名,队旗兵1名;二队,马枪24杆,兵24名,队旗兵1名;三队,长矛兵10名,把刀兵10名,藤牌兵4名,队旗兵1名;四队,马25匹,马上小枪兵8名,弓箭兵8名,长矛兵8名,队旗兵1名[40]。
这是一营的编制,也是练军基本的单位;合四营步兵,一营马队,就可以组成一军。从它一营的武器配置来看,其武器依然显得有些落后,完全赶不上淮军的武器,这也是当时练军在武器方面存在的大问题。
刘长佑六军练军的建设,与北京恭亲王奕等人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基础上,才有部定的专饷协济,才有大量的购置军械、火药、锅、帐、金、鼓等专款,作为开办的经费之用。1867年底,刘长佑去职,直隶练军的建设任务就交给新任总督曾国藩了。要说明的是,刘长佑的直隶练军,其最终目的是拱卫京师,且布置已有成规。因为饷需的问题,虽经总理衙门和户部会同奏请裁兵数,其目的是为了节省经费。清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曾多次下谕令要户部催令各省督抚必须限期拨解京饷,可见直隶练军问题已经上升到相当重要的地位了。
当时清政府内部为此展开过激烈的争论,英翰等人曾奏请要撤直隶练军,另选淮、皖、豫精锐一万八千人,仍分六军,以三千人为一军,立一统带,而以两军并作一路,择一大将率领,因为练军初设,不能得力,淮、皖、豫各地战勇,百战之余,现筹安插,正可借以布置。但是这受到神机营王大臣的反对,因为这些勇丁虽能战阵,但不宜近扎畿辅之处。当时,都兴阿、崇厚、左宗棠、李鸿章等人也极言客军不宜久驻,练军不宜尽撤。很多人都坚持宜用兵而不宜留勇。在此背景下,练军问题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而英翰所请留勇扼扎一节却无人支持而流于失败[41]。
2.曾国藩对直隶练军的改造
1868年捻军骑兵进犯直隶,清政府受到巨大的打击,于是改任曾国藩为直隶总督。曾国藩又为练军制订了新的计划(参用勇营成法改练军与绿营),得到了慈禧太后的支持,直隶练军的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制度也更加完善。
1868年清政府谕令新任直隶总督曾国藩重新整顿直隶练军。谕令强调说,直隶营务久经废弛,前经总署、户部、兵部议定选练六军,诚以根本重地当为自强之谋,但是国家岁靡巨万帑金养此无用之兵,实堪痛恨。“此时贼匪既平,亟应将前定练军章程重新整顿,务必化弱为强。”[42]
曾国藩于当年2月抵任后,当时中外臣工不赞同在直隶屯留客勇,他们认为全境平定后,如果留大支勇队驻于近畿,穷年累月剿无可剿,防无可防,所以主张练兵而不主养勇。曾国藩认为,养勇虽非长策,但东南募勇多年,其中有良法美意,可以作为直隶此间练军所参用,这些良法为:
一是文法宜简。勇丁但讲实际,不事虚文,营规只有数条,别无文告,管辖只论差使,不计较官阶;兵则编籍入伍,伺应差使,讲求仪节,有一种在宦人役气象,出征时行路须用官车,扎营须用民夫,油滑偷惰,积习使然,而此前所定的练军规条,有一百五十余条之多,就是士大夫也不能聚通而全部记住,文法太烦,官气太重,这是要克服的地方,这方面是可以参用勇营的美意。(www.xing528.com)
二是事权宜专。一营之权,全都交给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都交给统领,大帅不为遥制,统领要是想招军买马,储粮制械,罢免将弁,防剿进止,大帅有求必应,从不掣肘。可是直隶六军的统领,迭次更换,所部营哨文武各官,都是由总督派拨前往,下有翼长分其任,上有总督揽其全,统领并无进退人才综管饷项之权,一旦驱之赴敌,群下岂有肯用命的。加以总理衙门户部兵部,层层钤制,虽良将亦瞻前顾后,莫敢放胆任事。
三是情意宜洽。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官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就像是树木,统领如根,由根而生杆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是以勇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意,皆若受其私惠,平日即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而直隶所练之兵,虽其本营本汛,调入新哨新队,其挑取多由本营主政,新练的营官不能操去取之权,而又别无优待亲兵奖拔健卒之柄,上下隔阂,情意全不相连,缓急岂可深恃。这些虽想参用勇营之意,但却又是很难都做得到的事情。
曾国藩指出,刘长佑所负责的直隶练军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各营练兵都存在冒名顶替之弊,防不能防。因为兵之常态,口分不足以自给,平时就兼以小买卖营生,手艺营生,以补事畜之资。这是各省相同的。直隶六军,以此处之兵,调到他处训练,其练饷二两四钱,在练营支领,其底饷一两五钱,仍在本营支领,兵丁不愿离乡,往往正身仍留本处,持于练营左近雇人顶替,应点应操,少分练军所加之饷,给予受雇冒名顶替之人,一遇有事调使远征,受雇者又不肯行,别又转雇乞丐穷民代往。兵止一人已变练兵十人,替者过半,如何能希望他们在战斗中得力?
基于这些问题,曾国藩认为,即使力加整顿,也难遽化弱为强。所以,他对直隶练军进行了变通和改革。
首先是杜绝顶替之弊。规定此后一兵挑入练军,即将本营额缺裁去,练军增一兵,底营就减少一兵,无论底饷、练饷,均归一处支放。如有因事斥革,即由练营募补,底营不得干预,这样所练者都是正身,可以克服一些积习。
其次,建立新的马队营。马队不应杂混于步队各哨之内,所以另立马队营,使临敌不至溷乱。一队不应增至25人,应以10人为一队,使士卒易从。拟定简明章程,练足万人。
第三,练军之饷改由部拨。直隶司库,入不敷出,欠发各款,除京协各饷及文职应领之款,其欠150余万。专就直隶省武营来看,欠发绿营及旗防俸薪养廉银32万余两,欠发兵饷270余万,欠发米折及公费13万余两。近来武营俸饷本仅支五折、七折、八折不等,既折之后,又欠发300余万,各将士纷纷诉苦,衣食无资,办公无费,即令六军选练极精,而各底营存余之兵已废弛不可救药了。通盘筹算,本省可指之银,断不能拨济练军之饷。若于现存四千人之外,增练六千或八千人,仍须由部另拨底饷二万两,按月解直。
第四,仿效浙江减兵增饷之法,对练军实行减兵增饷。不必裁减兵额,但将老弱者汰而不补,病故者去而不补,即以所折之饷项量发历年的欠款。数年之后,或将五折、七折、八折者全数赏发,营务或可渐有起色[43]。
第五,添学扎营的方法。每月拔营一次,行两三百里为率,令兵丁修垒浚濠,躬亲畚筑,以习劳勤,不坐差车,以惯行走。常例,每勇100人,照章有长夫36人,兵丁百人,也有夫役30名,并有报销40名。练军须添募长夫,100兵添募30名长夫。这样可以解决兵丁搬运的问题。练军拔营行走,应帕首短衣,以归简便。
第六,破格选用和优待练军统领。要重视统领之权,因为如果平日事权不一,临阵就指挥不灵。巡抚及大帅所部多营,平日没有一定的统领,临时酌拨数营,派一将领赴敌,终不得士卒之死力。湘军中得力统领有塔齐布、罗泽南、李续宾、杨岳斌、多隆阿、鲍超、刘铭传、刘松山等人,他们都假重权而树伟绩,值得学习。练军必须得良将才能有功,遇不肖之徒则流弊不可胜言。良将可遇不可强求,当悉心查看,遇上选则破格优待,尽其所长。遇中材则随处防维,无使越分,两全之道。兵将相习,可收一气贯通之效。
第七,调南人之战将练北人之新兵。就兵而言,以土著为主,以保状为凭,断无令外省客勇充补之理。就本营之镇将练本营之弁兵。同时要调南人之战将练北人之新兵。前此六军,用本营镇将为统领,其情易通,而苦于合营无振作之气,所以用南人战将为统领,其气稍盛,而苦于上下无联络之情。曾国藩因此进行改革,如果本营官不胜统率之任,即择人而换之。新任的南方将领要熟悉士卒的艰苦,关心士兵的生活。
第八,将六军改为四军,每军三千人到五千人。在练军的人数方面,曾国藩计划于前留4000人外,先添3000人。等稍复旧观,再于古北口镇暂添1000人,该提督傅振邦安详勤慎;于正定镇暂练1000人,该总兵谭胜达勇敢素著,这二处以本营官统领。于保定暂添1000人,令南将彭楚汉统领,与中军冷庆所辖1000人,合并一军。直隶未经遣散之勇,饬令回籍,妥为安插。上年经署督臣官文奏留的12营,要陆续撤裁,以裁勇之银添作练军之费。至于淮勇铭军,作为拱卫京畿之师,其大队扎于张秋,分数营驻扎保定,数营驻扎临清,不拟裁撤。直隶练军的规模以四军为断,二军驻北京以北,二军驻北京以南,每军先定为3000人,统将功效尤著者可以添至5000人,练饷、底饷一并支领。马队不在步队之中,一棚只以10人为率。其饷需暂用江南协款,等定议后再由户部拨款。练军营制,全仿湘军章程[44]。
1869年10月,曾国藩特别强调上述的第五、第六、第七三点,要求使各营加入少数的长夫;同时建议调南省之将练北省之兵。这些都更加增强了直隶练军中的湘淮勇营的色彩[45]。
1870年,曾国藩拟订了新的练军营制,完全推翻了同治八年以前的成规,按勇营制度来经营练军。这样,练军大有向勇营制度转向的趋势。
曾国藩的练军营制为:
前哨:共8队,设哨官1员,哨长1员,护兵10名,每队什长1员,正勇10名,伙夫1名,一队、三队、五队、七队为火器队,二队、四队、六队、八队为刀矛队,火器队先用抬枪或马枪,将来改用洋枪。
左哨:共8队,设哨官1员,哨长1员,护兵10名,每队什长1员,正勇10名,伙夫1名,一队、三队、五队、七队为火器队,二队、四队、六队、八队为刀矛队,火器队先用抬枪或马枪,将来改用洋枪。
亲兵:共8队,设哨长一员,共8队。二队、四队、六队、八队为刀矛队,每队什长1名,亲兵10名,伙夫1名;一队为洋劈山炮队(有炮4尊),三队为洋开花炮(有炮4尊),每队什长1名,亲兵12名,伙夫1名;五队、七队为火器队,每队什长1名,正勇10名,伙夫1名。
右哨:共8队,设哨官1员,哨长1员,护兵10名,每队什长1员,正勇10名,伙夫1名,一队、三队、五队、七队为火器队,二队、四队、六队、八队为刀矛队,火器队先用抬枪或马枪,将来改用洋枪。
后哨:共8队,设哨官1员,哨长1员,护兵10名,每队什长1员,正勇10名,伙夫1名,一队、三队、五队、七队为火器队,二队、四队、六队、八队为刀矛队,火器队先用抬枪或马枪,将来改用洋枪[46]。
当然,曾国藩的改动已经很有新意了。原来刘长佑的制度中,分统成为定制,一军的总管,兵有定额,这是营以上的固定单位,这在制度上比较固定,也有效。曾国藩没有采用这种设定,而是恢复以营为单位的旧规,营以上仍为一个没有一定兵数的统领,在运用指挥及训练上均有不便之处,这也许是一种退步,而曾国藩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曾国藩的计划是把勇营的方案应用到绿营兵中来。1869年,他建议对新成立的练营、练军不予更动,它们的官兵可以从各省较大的绿营标里挑选。被挑选出来的兵丁和下级军官的品质和表现应受新的营官的考核,和勇营的办法一样,这些营官每人负责集训550人左右。与传统办法最大的不同是,曾国藩想使营官有权替换不合意的兵丁,而从直隶省的老乡或其他人中招募新兵[47]。营官本人也是由绿营兵高级军官(将军或总兵)中挑选。由于要贯彻回避法,将领们必须是外省的人。这些新训练出来的绿营官兵不像勇营那样有同乡的关系,但曾国藩希望练军的中级军官至少能够服役较长时间,并能够与练军的统领建立亲善关系。这样的办法有点类似于勇营的办法,而其原则是不同的。
曾国藩同时起草了关于支付练军官兵薪饷的条例,上奏后得到了清帝的批准,这个条例所规定的薪饷比一般绿营兵的同级官兵的薪饷要优厚一些。但曾国藩避而不谈要修改整个绿营兵制,以淘汰军队中无用的人。他只是希望为练军开辟新的财源,至于为何不对整个绿营兵制进行改革,曾国藩也无心为此进行努力[48],这必须得到清政府最高领导的同意才有可能行得通。
直隶练军的建设和改造是在不时地完善和改进,特别是后来随着海防方面的紧张,其炮队建设在逐渐加强。1868年,由于天津海防紧要,天津已募足了洋枪队5营,洋炮队1营,归天津镇总兵陈济清统带,共计官弁兵勇3200余名,饷银由海防支应局照章发给。营制每营劈山炮炮车2辆,洋开花炮炮车2辆。专以中营为炮队。于原练洋炮内挑选洋开花炮30尊,配用炮车30辆,拉车马90匹及差马10匹(每匹月给全银三两),每尊炮月给用费银三两六钱,比原来的练军章程稍有变通[49]。
曾国藩在对直隶练军进行改革过程中,在某些方面有进步之处,但在某些方面却又回到原来的路子上去了。最典型的是“军”的建置,刘长佑的练军计划在五营之上建立“军”制,“军”成为一个固定的军事单位,这虽然是好的建制,但曾国藩却加以否定,他还在营之上建立了所谓的统领制度,这是湘军的制度,这种制度不见得是好的,它让直隶练军增加了私人性质的成分。
1869年,曾国藩咨询提督傅振邦于古北口提标内挑选1000人,正定镇总兵谭胜达于正定镇标兵内挑选1000人,前广东琼州镇总兵彭楚汉于督标兵内挑选1000人,共3000人,成立六营,其前署督官文裁剩的4000人,分地操防,试办练军。清政府下令,半年后察看,果皆妥善,再行酌定永远章程。这六军,自从成立后,认真操演,取得明显成效[50]。
曾国藩把直隶练军定制以后,随后发生了天津教案,结案后即赴两江总督任职。直隶练军未完成的工作由随后到任的李鸿章办理。李鸿章一仍旧制,没有做更大的更改。只是他从海防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直隶练军武器方面的购置和建设。这样,练军就成为独立于绿营的另一军队体系。
显然,曾国藩对直隶绿营的整顿和改造是有成效的,此前直隶的绿营官马缺额极多,存者大半疲瘦,营马疲弱不堪。曾国藩对绿营的改造,另建练军,欲求兵强马壮。经过几年努力,其直隶原来那种兵马瘦弱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观。至于武器方面的进步,更是明显,“军火器械,马步各营,均以半用洋枪,半用长矛”,同时檄饬上海机器局先制造洋枪二千杆并代买马枪千杆暨洋药、铜帽之属,以资应用[51]。
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后,对于练兵事宜更加苦心经营。直隶练兵如保定、正定、大名、通永各营成军以来,经李鸿章先后酌给洋枪,操演阵技,冀成劲旅。然洋号、口令、手法、步法诸多奥秘,必须要有好的教习才行。从前专用洋人,需费较巨,今淮军各营练习洋枪已久,颇能互相传授。直省练军每营步队拟添洋枪正教习1人,帮教习4名,以分教4哨,均用华人。其正教习月给亲兵口粮1分外,加薪水银4两,帮教习每名月给护兵口粮1分外,加薪水银2两。同治七年,因津郡海防紧要,募足洋枪队5营,洋炮队1营,归天津镇总兵陈济清统带,共计官弁兵勇3200余名,应需薪水、口分、马乾、公费、衣帽等银,由海防支应局照章核发。营制内开,每营劈山炮炮车2辆,洋开花炮炮车2辆。制度专以中营为炮队,于原练洋炮内挑选洋开花炮30尊,配用炮车30辆,拉车马90匹,又酌留差马14匹以资哨探,计马100匹[52]。
李鸿章还在上奏中指出了当时各省练兵的问题,他说,选将练兵为当时要务,绿营弁兵惰窳已久,就中挑选加饷操练,外貌即似整齐,实恐难当大敌,此各省近来练兵通病,不独直隶为然,总理衙门奏令择任将领自系至当不易之论,往往百战名将,练勇则易为力,练兵则无成效者,饷额有多寡,人地有生熟,又绿营文法太密,牵制苦多,不能尽废其法与人,“而别开生面也”[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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