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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绿营制度缺陷及改革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乾隆末年,绿营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其立法之不善已使它慢慢地步入了八旗制度的后尘。绿营、标营制度在设计方面存在不少的缺陷,具体表现在:第一,绿营兵的收入太少,即所谓的饷项太薄,不足以赡养身家。但是,绿营兵数是有一定名额的,也就是说由于名额有限,他们的子弟并不是一到成年就可以入伍吃粮的,必须有缺额才可以入补进去。换句话说,这些入伍的士兵,必须把所领到的月饷作为赡养全家的经费。

晚清绿营制度缺陷及改革

绿营是世兵制,全国设有定额。每兵均注于册,由各省按年册报,存于兵部。兵有兵籍,不同于民户。父在役,子为余丁,父退役,则子补其缺额,所食额定之饷,用以赡养他们的身家。

乾隆末年,绿营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其立法之不善已使它慢慢地步入了八旗制度的后尘。嘉庆期间,川楚白莲教之役,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之役,清政府平定国内农民、教民起义的任务主要还是由绿营来完成的。太平天国军兴起时,绿营兵到处崩溃,不堪一击,它的腐败无能才真正、彻底地暴露无遗。要不然,也就不会有湘军的出现。太平军在广西金田起义时,起初不过2000人,广西额兵有23000人,土兵有14000人,总兵力有37000人,但不能击溃2000人的太平军。广西兵不可用,他省可以类推。其后,捻军、回民等起义,全赖湘、淮营勇与之作战,绿营没有一丁点战绩可言[8]

绿营、标营制度在设计方面存在不少的缺陷,具体表现在:

第一,绿营兵的收入太少,即所谓的饷项太薄,不足以赡养身家。

绿营饷章中规定,马兵月饷二两,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米则一律月支三斗。这种额定的月饷是不够士兵用来赡养身家的,再加上将官层层克扣,国家一旦遇到财政困难,经常有减折发饷的事情发生。

绿营士兵有自己的家庭,这些收入对于士兵个人而言尚有些勉勉强强,又怎么能养活其家人。绿营士兵都是与民籍分开的兵籍世家,士兵家庭的成员都要编在兵籍里,他们的子弟叫余丁,是作为将来充补士兵的缺额的,他们的职业就是当兵,他们一旦入伍了,其子孙也是世代相承的。

但是,绿营兵数是有一定名额的,也就是说由于名额有限,他们的子弟并不是一到成年就可以入伍吃粮的,必须有缺额才可以入补进去。换句话说,这些入伍的士兵,必须把所领到的月饷作为赡养全家的经费。

那么,这些入伍的绿营士兵,他们的家庭一般都是六口之家或八口之家,用那一点月饷来供养这数口之家,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物价不高,尚且可以勉强维持。一旦物价上涨,他们的生活就艰难了。可是,从顺治到道光的两百年左右,物价一天高过一天,生活越来越难过,而饷章制度却一直未变。

康熙时,稻谷的市场价,米价每石为三钱左右;雍正时,广东、福建等地米价增加到每石一两左右;乾隆时,米每石价涨到一两四左右;嘉庆时已涨到三两左右;道光时,米每石在三两已成为常价了[9]。单从这方面来看,绿营士兵的月饷只用于全家买米都明显有些不够了,更不用说别的什么支出了,绿营士兵的生活困难就可想而知了。

既然国家所给予的月饷不能满足绿营士兵一家的生活所需,士兵只好自谋其他生路了。有的做小贩营生,有的做手艺糊口,他们都是因为兼营他业才得以生存的,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清代制度,民有民籍,兵有兵籍,民负责纳税以养兵,兵习战守以卫国卫民,两者相守而安,各尽天职。绿营兵对国家没有赋税的义务,他们世代为兵,保国卫民是他们的天职,但是这种局面是不能维持长久的,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困难所致。

由于月饷不能资生,士兵不得不经营其他事业,既营他业,就不得不散居市场,终日营营,这势必影响他们的军营生活,他们就没有工夫来练习战守的事。这样,士兵名为行伍,实则市傭,日久便与凡民无异。这样,朝廷原先所设定的兵民分治的本意就已荡然无存,兵疲将困的局面日益加深。

第二,分汛太散,差役太重,兵力单弱而不能集中。(www.xing528.com)

从绿营的编制来看,共分为标、协、营、汛四种。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管辖的营兵叫做“标”;副将所管辖的营兵叫做“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管辖的营兵叫做“汛”。凡督、抚、提、镇所管辖的标兵,叫做训练兵;其副、参、游、都、守以下所管辖的营兵,叫做分汛兵,他们分领汛地,遇沿边沿海、沿江处所以及大道的旁边,都要按段置立墩堡,零星分驻,这些兵叫做差防兵[10]

这样的绿营兵,除标兵外,基本上都是分布汛地,零星驻扎,不能集中进行训练。而且,守路防汛的汛兵,在路时间多,在营时间少,是很难组织起来进行集中训练的。

依据清代人孙嘉淦的统计,绿营兵守路、防汛的兵员在20万左右,也就是说,大概有三分之一的绿营兵是在守路、防汛,不能进行集中训练,能够进行集中训练和按时操练的只有督、抚、提、镇的标兵。但是,即使是标兵,有时也要服官应差[11]

绿营兵所从事的差事有哪些呢?具体有守路、防汛、护饷、押犯、缉捕、查禁鸦片走私、赌博、娼妓等,这都是些终日奔走的差事,差役是相当繁重的,他们没有工夫进行操练也在情理之中,他们平时只知道有差使而不知道有操练。

在这种情况下,绿营兵每逢大阅的年头,就由标兵出来应付一下;遇到大的征调任务,就在各营汛里零星抽调,杂凑成军,组成乌合之众,然后让这些乌合之众去赴敌,这无疑是让他们去送死。

当然,在设置之初也并非如此,督、抚、提、镇的标兵,备援剿而不防汛,其副、参、游、守的营兵,也是在路者多在营者少,这些守路、防汛之兵困守路、防汛,身离本营,造成无法操演,不能战斗,只会供差使。所以,绿营中不管是战兵守兵,都不习知战守之事,让他们捕伺盗贼、诘私贩、娼妓、赌博等差役,这些差使原本是州县官吏的任务,如今却成为营兵的重大差使和负担,政府养兵的职责原本是为了保家卫国,如今却完全改变了这一重大职责,这样就使士兵没有时间与精力来习战守的事,让不良的士兵有机会借差役之名来恐吓取财和扰害地方,士兵却成了危害地方的一大根源。

由于这种原因,嘉庆、道光以来,绿营兵作为一种军队已经怯懦疲沓到了极点,却又经常干一些作奸犯科、豢盗窝娼的事情,这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

第三,调遣成法,零星抽凑,兵将不相属,兵兵不相习。

绿营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分管地方,所以每遇调遣,不是全军出发,而是零星抽凑,这一营抽一百,那一营抽五十,要调兵一千,往往要抽拨几营或十几营。每次抽调起来的几千队伍,都是些兵与兵不相习,而且管带的人也不是平日营里的长官,兵与将也不相知,这样兵将之间、兵兵之间,情意不洽。如果是大规模征调剿敌,往往动用万人以上的军队,绿营兵内部的矛盾更加明显,因为他们都是从不同省份、不同地区抽调来的,人地不同,矛盾重重,不能收较好的指挥之效。

清政府用这种制度来控制和调遣成军,固然有其道理,但是由于兵与兵不相习、将与兵不相知,所以征调出发前敌时,已经营伍散漫、心存猜疑,一旦到了战场,就会造成“兵不听将命,将不得兵力”的必然结果,这是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导致不能一心一气而收指挥之效。

这种情况不仅在一个营中,还体现在营与营之间、军与军之间,都是彼此分离、各不相谋,此营出队参战,彼营张目旁观,甚或嘲讽取笑,真可谓矛盾重重,见战败则袖手旁观,并不援助,见战胜则妒忌,怕人得赏银,怕人得保举,军与军之间也是这样,这无疑是驱乌合之众到前线送死。

这种制度,是绿营到前线作战屡战屡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晚清重目曾国藩就曾经发出感叹说:“今日调遣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使一心一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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