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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旧式军队整顿和改造成果显著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进一步控制绿营兵,“三藩”战乱后,康熙皇帝对各地绿营兵在制度上重新进行规划,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绿营兵的将官由兵部任免。这样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绿营兵官的升调制度,兵部掌握军事行政大权。[6]为了加强对绿营兵的控制,清政府规定,凡是绿营将官出缺时,可派满人补任;满洲八旗兵与绿营兵共同作战时,绿营官兵要接受八旗将领的指挥。实行兵皆土著,将则调补,兵籍和兵饷的发放统归兵部的制度。

晚清旧式军队整顿和改造成果显著

为了进一步控制绿营兵,“三藩”战乱后,康熙皇帝对各地绿营兵在制度上重新进行规划,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绿营兵的将官由兵部任免。提督、总兵等大员,兵部开列,请旨简放,后来副将也改为开列。参、游、守备等官,边疆及省会冲要地方由督抚提镇挑选才技优长、谙练地方的人员替补、调补,其余各缺由兵部推升。千总、把总由督抚提镇拨补。这样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绿营兵官的升调制度,兵部掌握军事行政大权。将官不能世守一方,统率一军。“三藩”战争中立有大功的赵良栋,也被调离原领的绿营兵。

第二,将领升调,不准携带兵丁。康熙《会典》规定:“凡是擅带营兵的将领,提督、总兵官等升任别的省份,将本省营内经制兵丁带赴新任的,十名以下罚俸一年,十名以上于现任内降一级。”这个规定十分严格,从此将领不能再豢养自己的私人武装力量,明末军队中的家丁亲兵制度被废除了。

第三,将帅调兵,需要呈报皇帝批准。康熙《会典》规定:“若无警急,不先申上司,不待回报,辄于所属擅调军马,及所属擅发与者,各杖一百和罢职,发边远充军。”这个规定实际上是完全剥夺了将帅的调兵权,如果没有皇帝的“御宝圣旨”,将帅是不能调动本部兵丁的,兵权更集中于皇帝。

康熙帝对绿营兵存有戒心,始终以八旗兵来防范绿营兵,他曾说:“凡地方有绿旗兵丁处,不可无满兵。满兵纵至粮缺,艰难困迫,至死断无二心。若绿旗兵丁,至粮绝时,少或窘迫,即至怨愤作乱。”[6]

为了加强对绿营兵的控制,清政府规定,凡是绿营将官出缺时,可派满人补任;满洲八旗兵与绿营兵共同作战时,绿营官兵要接受八旗将领的指挥。

清朝统治者为了防止藩镇割据、骄兵跋扈,在绿营中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方面:(www.xing528.com)

(1)以文制武﹐地方绿营的各级统兵官均归地方最高文官统辖或节制。

清朝重文抑武的政策,使得绿营武官的品秩虽高,但是社会地位低下,远不能与文官相比。提督和总兵一、二品大员的社会地位竟不能与六七品的翰林相比。到了晚清时期,清政府为了振奋士气,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采取了各种措施。根据宣统年间确定的晚清军衔制度,少尉居然和县长同级,可谓是矫枉过正,并对民国政治产生极大的影响,只能成为一种历史的笑谈了。

(2)确立了一套互相分权、相互牵制的军政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总督有权节制巡抚﹑提督﹑总兵,而提督和部分巡抚也可以节制总兵以下各级武官,这样就分散和限制了总督的指挥权。总督﹑巡抚﹑提督都有调遣兵马的权力﹐但是除了统辖为数不多的本标官兵外﹐都不直接统辖其他镇协营兵。重兵是由总兵管带,而总兵虽有管带兵马的责任,却没有调遣兵马的权力,这些都是为了防止兵权过于集中。

(3)实行兵皆土著,将则调补,兵籍和兵饷的发放统归兵部的制度。于是将不得私兵,兵不为将有,军事大权全部归中央。由于宋明以来的重文抑武的政策,清王朝虽然是以军事起家,对武官也比较重视,但是在全国统一与稳定后,清政府吸收了宋明的历史经验,实行将兵分离,避免武将拥兵自重。绿营士兵被提拔为军官时,不得在本营任职,守备以上军官提升后,不得在本单位任新职,不许士兵随军官调动。根据这种回避制度,参将以上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都司以上军官必须在本籍五百里外任职。

清军入关后,承平日久,随着政治的腐败和军事活动的减弱,绿营兵那种分汛设防、营制不一、调动不灵、将兵不相习的弊端更加显现出来了,这也使得绿营逐渐走向腐朽和衰落,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失败,充分暴露了清军装备、制度的落后和将领的庸懦无能。太平军农民运动爆发后,绿营兵更是受到摧枯拉朽般的打击,于是由乡勇团练发展起来的湘军、淮军等,取代了八旗兵、绿营兵的军事镇压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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