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我规制的一般优势
依据规制理论,通过平台自我规制和治理具有以下优势[20]:(1)行业内部具有的专业优势和产业信息优势可以弥补政府规制能力和地域管辖的不足,通过技术实现更有效的治理;(2)从规则成本视角,平台自我规制可以将规制成本内化为经营成本,从而避免政府规制的外部性;(3)相比于政府强制的“技术标准规制”和“绩效标准强制”,鼓励行业自我规制可以发挥行业主观能动性,培育自愿守法的文化,并激励平台在法定要求之上不断研发新技术标准和创新管理模式,有利于行业发展与规制水平提高;(4)平台自我治理的主要载体是用户协议等契约方式,相比行政规则制定,平台在制定规则实现不同规制目标时程序更为便捷,从而保证规制的灵活性。
2.传播学视角下平台信息治理的优势(www.xing528.com)
除此之外,平台在风险交流和谣言规制领域,相比政府规制还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平台治理更有利于阻断谣言的传播并改变受众的认知,后者才是风险沟通有效进行的关键所在。依据传播学的“香农—韦弗模型”和犯罪学上“集群行为”理论,网络谣言的传播规律可被归纳为“信源经过网络噪声的选择性渲染,经过个体的价值判断,形成群体认同,之后在网络群体中不断循环反馈,加强认同,最终形成就某一观念或认识的强硬态度”。[21]虚假信息之所以流行,本质是该信息的某些内容迎合了受众的心理情感需求和价值判断,在选择性关注、理解和记忆的网络噪声的不断干扰下,最终将重复强化的虚假认知植入群体认同内。既然谣言的传播机制决定,虚假信息的危害后果并非通过简单封堵、追究信息源和传播者的责任或公开真相即可消除,[22]那么就需要具备公众信任的机构发挥意见引领作用,转变群体对虚假信息的盲目信任。依据风险沟通理论,“信息沟通者对信息源的信任是决定信息沟通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23]根据“信任不对称”原理,信任很难培养却极易失去。我国政府在“非典”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早期的透明度不够给政府公信力造成巨大损失,因此突发事件的“官方辟谣”往往不受带有“前见”的公众认可。而相对独立、具有专业知识和良好业界口碑的专家机构更受民众信任。网络平台由于其信息的聚合优势,更适合成为第三方中立机构,尤其是科学共同体发挥作用的场域。而确保科学共同体担当“诚实的代理人”,行业自律机制如同行评议、组织文化和协商过程(discursive process)可能发挥比行政机制更重要的作用。[2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