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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与价值:重新定义文物保护与文化遗产真实性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初的”对文化遗产来说,恰恰是最为关键和不可或缺的要素。该会议对“原真性”做了重新定义,并指出“保护一切形式和任何历史阶段的文化遗产是保护根植于遗产中的文化价值。我们能否理解这种价值,部分地取决于表达这种价值的信息来源是否真实可信。了解这些与文化遗产的原始特征有关的信息源,并理解其中的含义是评价遗址真实性的基础”。以往人们并未把这一理念引用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

重要性与价值:重新定义文物保护与文化遗产真实性

(一)文化多样性与保护

文化多样性指的是世界上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身份的重要标志。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古代历史不可替代的见证物,同时也作为每个国家、地区历史文化延续的载体,是每个民族的智慧结晶,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长久保存是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和目标。在修复中充分认识到遗产的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遗产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的特征,这是至关重要的。

(二)原真性

Authenticity一词源自中世纪的欧洲,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有“权威的”(authoritative)和“原初的”(original)的含义。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学者们长期以来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但经过仔细推敲后发现,这种译法仅表达了“真实的”和“可信的”两层含义,未能表达出“原初的”这一含义。

“原初的”对文化遗产来说,恰恰是最为关键和不可或缺的要素。张松指出:“原真性,可译为真实性、原生性、确实性、可靠性等,主要有原始的、原创的、第一手的、非复制、非仿造等意思。”因此,一些学者提出了更为恰当的译法——“原真性”,既强调“真”,又强调“原”,更为贴近本义。这一观点已被文化遗产界大多数学者接受和认可。

原真性的思想萌芽产生于《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其第六条指出:“对于废墟遗址要小心谨慎地进行保护,必须尽可能对找到的原物碎片进行保护,必须尽可能对找到的原物碎片进行修复,此做法称为原物归位。”“原真性”的概念被正式纳入文化遗产领域是在1964年5月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历史古迹建筑师与技师大会,会上通过了《威尼斯宪章》,其开篇提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古代遗迹看作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古迹的共同责任。传递其原真性的全部信息是我们的责任。”此后,1994年12月在日本古都奈良通过的《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对“原真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之后得出的重要成果。该会议对“原真性”做了重新定义,并指出“保护一切形式和任何历史阶段的文化遗产是保护根植于遗产中的文化价值。我们能否理解这种价值,部分地取决于表达这种价值的信息来源是否真实可信。了解这些与文化遗产的原始特征有关的信息源,并理解其中的含义是评价遗址真实性的基础”。(www.xing528.com)

《世界遗产公约》的全名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以及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核批准。凡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对“原真性”进行了界定,即“文物古迹本身的原真性体现在诸如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体、应用与功能、位置与环境,以及传统知识体系、口头传说、技艺、精神与情感等因素中”。在此需特别强调,“修缮与修复的目的应当是不改变这些信息来源的原真性”。而“原真性”也是个复合性多元理念,一般情况下,一座文物建筑的“原真性”,应当是它被作为文物建筑认定时的历史和客观属性的总和。

(三)完整性

在世界遗产领域,“完整性”长期被应用于评估自然遗产的价值与保存状况。而考古遗址的结构怎样才算完整?以往人们并未把这一理念引用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近年来,这一状况已得到改善。2005年2月生效的新版《世界遗产公约实施指南》已明确把“完整性”应用于对文化遗产的评判中。《北京文件》对此有如下描述:“完整性可以解释为文物古迹及其特征的整体性和完好性,包括体现文物古迹重要性和价值所必需的所有因素。”“保留文物古迹的历史完整性必须保证体现其全部价值所需因素的相当一部分得到良好的保存,包括意义重要的建筑物历史层次(沿革与积淀)”以及“环境”。这表明,“完整性”不一定意味着整体历史结构的完整,而是指所存部分可以验证、标识大部分的历史信息。同时,这也对文物保护界长期以来关于“原状”与“现状”的争论做了一个小结,即文物的保护不应当是按照当代人的意愿与结论将文物恢复成某一辉煌时期的“原来状态”,也不可为追求风格的统一而随意拆改不同历史时期留在同一文物建筑体上的完整历史信息。

关于“环境”与遗产的关系,可以引用我国文物保护大师梁思成的“红花还要绿叶扶”的比喻。在当今统筹保护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的大形势下,随着国际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于2005年召开第十五届大会关于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周边环境保护的《西安宣言》的提出,相关的理解与应用会变得更为深入和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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